2020-12-21 17: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事故案例警示●●
2020年11月1日23時許,常某駕駛蒙GYT***號小型轎車沿國道303線由西向東行駛至大林鎮時,與前方同向行駛正在左轉彎的唐某某駕駛的黑M02***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黑D5***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常某受傷、車輛損壞。常某經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事故主要成因之一為:常某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行駛時未確保安全。
法律知識科普:
無證駕駛的幾種情形:
(1)機動車駕駛人在未經過專門的駕駛技能考試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為無證駕駛;
(2)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或其他非法途徑獲取的駕駛證,或過期超過一年而被註銷,或被暫扣、吊銷或撤消的,均視為無證駕駛;
(3)駕駛人的年齡或健康狀況不符合駕駛條件的(多指實際年齡超出所駕車型的最大年齡限制,如年齡不足按照非法獲取機動車駕駛證處理,歸類到(2的情況);
(4)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有特殊許可證明的除外);
(5)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在中國駕駛的。
無證駕駛的處罰:
(1)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處罰。
無證駕駛危害大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必須經過培訓,達到規定的學時和裡程,掌握了熟練駕駛技能,考試合格並取得了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
而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未取得駕駛證,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點:
一是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是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是敗壞社會風氣。無證人員藐視法律,無視交通規則,輕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此類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眾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
四是誘發違法犯罪。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要件,加之車輛本身來源不明、手續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盜搶等違法犯罪案件。
通遼交警再次的提醒大家
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嚴重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萬萬不可以身試法
不然後悔莫及
原標題:《亡人事故案例警示 | 無證駕駛危害大,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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