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跳河溺亡 救援男子:女孩沒掙扎 開始以為人已死

2020-12-16 網易新聞

(原標題:安徽17歲女生跳河自殺 第一個跳水的男子:女孩沒有掙扎 一開始以為人已死)

12月4日,安徽望江縣一名17歲高中女生跳河自殺。現場視頻顯示,女生跳水後,警方在岸邊嘗試施救,但女生最終搶救無效身亡。4日23時,當地警方通報稱,涉事民警、輔警被停職接受調查。

7日下午,望江縣公安局政工科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由縣紀委監委、縣檢察院及公安局等職能部門成立的聯合調查組正在全面調查此事,「結果尚未出爐。」

↑現場視頻顯示,藍衣男子準備下水救人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一段時長3分33秒的現場視頻顯示,一開始女孩獨自站在水中,水沒過她的膝蓋;38秒時,女孩撲入深水區;1分20秒,四名民輔警手挽手涉水準備救人;1分56秒,一名身著藍色外套的男子走向女孩落水位置;2分08秒,男子脫掉外套,躍入水中;2分17秒,兩民警拿來救生衣衝向岸邊,同時一名身著黑色大衣男子開始在岸邊脫衣服;3分04秒,該男子脫光衣服後躍入水中,先前下水的男子遊到岸邊。

7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多方信源了解到,身著藍色外套的男子是望江縣某服裝廠老闆方某,今年33歲;身著黑色大衣男子是某玩具店老闆石某,今年54歲。

方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4日13時30分左右,自己騎車送孩子去上學,路上看到岸邊有一大群人在圍觀,還有警察。「當時離著有二三十米吧,遠遠地看到水裡有個人頭,被羽絨服給包裹著,還以為已經出人命了。結果走到河邊,看到那女生嘴巴動了兩三秒,當時啥也沒想,脫了衣服就跳下去了。」

↑現場視頻顯示,黑衣男子脫衣準備下水救人

「她嘴在動的話,說明喝了水了,人開始往下沉了。」方某說,由於自己當時穿著內衣和保暖褲,導致身體沉不下去,「女孩落水的位置至少有兩三米深。我在水裡摸了一圈,大概三四十秒,想等她浮上來也沒等到,加上天氣寒冷,才上了岸。」

據九派新聞報導,雷陽派出所工作人員稱,女孩落水位置有四五米深,岸邊非常陡峭。出警的工作人員均不會遊泳,但都脫了衣服準備營救。消防人員亦來到現場下水施救,最後是警方將女孩打撈上岸。

「一心求死的人你想救都救不到。如果當時女孩在水裡掙扎,可能我一下車就衝過去了……開始以為是死人。」方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方某又回到現場,趕到時公安、消防、120都在現場處置。「中間救援人員下去了一趟,沒撈到人,又找了條船去撈」。14時40分許,落水女孩被打撈上岸。方某稱,對於這起悲劇,遺憾自己「去晚了」,「現在人都死了,說什麼都沒用了。」

據悉,方某是土生土長的望江人,會遊泳。他稱,如果不會遊泳而貿然下水施救的話,結果可能會更悲劇。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石某,其表示不便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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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畫面曝光!溺亡女孩父親:救不救是警察的權利,我不好說人家

昨天,中國之聲關注了安徽17歲高中女生自殺溺亡這一事件。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一名女子站在沒過小腿的河裡,在距離她兩米左右的岸邊上,有兩名警務人員正在嘗試與她交流。隨後女子轉身跳入深水區,而兩名警務人員並沒有第一時間跟著跳入水中救人。事發後,陸續又有民警趕到岸邊,幾位民警嘗試手牽手結成「人繩」下水救人,但以失敗告終。

據了解,事件發生在4日,地點為安徽省望江縣臥冰橋附近,根據警情通報,當天中午1點多,警方接到女子欲投河自盡的警情。出警後,在民警安撫勸導過程中,女子突然撲入深水區。處警民警展開施救,後將該女子打撈上岸,經搶救無效死亡。涉事民警、輔警已停職調查。

事情發生後,迅速在網上引發討論,有網友質疑警方的施救,也有人表示,不會遊泳的警察貿然下水會造成更嚴重後果。昨晚,總臺央廣記者譚朕採訪到了溺亡女孩的父親周賢節。

溺亡女孩父親回憶事發前細節

為了陪在縣城上高中的女兒讀書,周賢節一家在縣城租了房子。事發前一天晚上,本來該在學校上晚自習的小周提前回到了家裡,周賢節沒有多想,以為是她的胃病又犯了,便讓她在臥室休息。

周賢節:事發前一天晚上,本來是晚自習,小孩回來了。我說你怎麼回來了,身體又不舒服?她也沒繃著,就是很平常的樣子說了聲「嗯」,我說那你躺下休息。

在臥室休息沒多久,小周便起來了,拿手機查了查最近一次考試成績,雖然有所退步,但父女倆還是滿意的。

周賢節:拿手機查了一下成績,她說還可以嘛。我說你的成績我是不擔心的,你學習好,就是這樣誇她。我對她成績要求不是太嚴格,就是希望她做人正直。

對於警務人員的處理方式,周賢節表示,「當時小孩背對著這些民警,如果速度快一點應該能給她拉回來。

周賢節:小孩下水那麼長時間,那個地方應該不是太深。而且小孩是背對著這些民警的,他如果速度放快一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她給拉回來,這個能力應該做得到。當然了救不救是他的權利,我不好說人家,(現在)由警方調查處理吧。

周賢節說,小周出事後的這幾天,政府工作人員多次上門了解情況,並給他們夫婦倆做了心理輔導。

周賢節:政府的後續工作做得很好。他們的專業醫生在我家裡給我們做心理輔導,但是對我來說意義不太大,關鍵是小孩沒有了。

女孩跳河溺亡最新畫面

此事引發熱議 各方觀點不一

在網絡上,有人質疑警方的施救動作,認為警察失職瀆職,必須受到處理。但也有人認為,警察的命也是命,如果警察不會遊泳,貿然施救會造成更嚴重後果。

這一事件也引發公安專業人士的討論。浙江金華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警察是人不是神,也有職業的局限,不可能承載無限的職能。但金華市公安局也表示,綜合部門在下達處置處警的指令時,應進一步考慮現場狀況,讓120、消防應急救援、談判專家或心理諮詢師(醫生)同步聯動處置。

處理這次警情的是安徽望江縣雷陽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們的施救已經拼盡全力。現場水有四五米深,岸邊非常陡峭。處警的工作人員都不會遊泳,但都脫了衣服準備營救。

雷陽派出所:水有四五米深,而且是特別陡的閘口,往前一步就是一個水泥斜坡平臺。你站在平臺上水只能到腳踝,往前走一步就是深淵。從視頻能看到,我們手牽手想去救,最後也有特警隊員到場,不會水也下去了,我們真的盡力了。

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 發起合伙人趙三平表示,確實不能強求不會遊泳的警員下水救人。

趙三平: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警察必須會遊泳,而且必須水性好。在這件事情上,如果說警察有問題,我認為他們的問題在於,接警時應當及時聯繫消防或者其他救援部門協同,而不應該只是自己待在那裡。

依據《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沒有法律規定要求警察要學會遊泳,但是雷陽派出所在處警時,本可以做的更好

警察是否追責,要看在當時情況下有沒有做出及時有效、合情合理的救援措施。從警察救援的方式來看,明知是一個投河的警情,卻沒有攜帶其他的救援器具。是基礎的救援設施不夠完善,還是警察存在玩忽職守?法律規定了警察的救助義務,對女孩勸導也是一種救助,我們不能苛責民警必須把人從死亡的邊緣拉回來。但是,警察在接到報警後出現的時候,至少應不同於一般的民眾,攜帶相關能夠救援的設備器具,而不是兩手空空,手拉手下水救援。

女生跳河身亡警察被指救援不力 多地民警:遊泳技能無硬性要求,多聯動水上救援隊

民警是否必須具備遊泳技能?民警的日常訓練中是否包括水上救援?12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多位基層民警、警校學員、公安局內部技能培訓幹部等多處了解到,目前我國公安民警在職業技能上,並未對必須掌握遊泳技能進行硬性要求,也並未規定入職民警必須學會水上救援技能。

【基層民警】

是否會遊泳未作硬性規定

多因各地公安局屬地環境而存在不同

河南省正陽縣某派出所民警代警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對於一名合格警察的基本要求主要為掌握擒拿格鬥等基礎技能,擁有一定的知識文化素養和基本的政治、法律知識,在體能素質方面並未做特別的要求,遊泳也沒有作硬性要求,「所以基層民警在遊泳這個技能上只能算作個人的本領掌握。」

代警官表示,在實踐中是否需要掌握遊泳或水上救援技能,主要因各地公安局的屬地環境而存在不同。「據我了解,在南方水域較多的地區,會在警察入職後,進行一些基本的水上救援培訓。但在北方,則很少有。」

海南省公安廳港航公安局一民警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對於新入職的警察是否具備遊泳技能,以及入職後是否需進行水上救援培訓,均未做硬性規定。

【警察招考】

對遊泳技能並未做出要求

「會遊泳和會水上救援是兩回事」

公開資料顯示,在我國,要成為有正式行政編制的警察共有3種途徑:通過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安院校的畢業生參加全國公安院校聯考(必須得是警校生)、部隊軍官轉業。

代警官表示,部隊涉及水上作戰等項目,遊泳是必備技能;公務員考試則沒有將遊泳技能作為必考科目;而公安院校方面,多位警校學生表示遊泳並非必修課。

「在警校學習時,學校並沒有開設遊泳課程,水上救援方面的知識技能也並未專門講過。」曾在2005年考入警校的趙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他還是警校生時,學校主要傳授的是一些制服、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專業技能,並未系統地教授過遊泳和水上救援技能,「會遊泳和會救援是兩個不同的事,水上救援更多還是需要專業的人來實施。」

此外,通過查詢相關網站,紅星新聞記者發現,目前各地區警察學院在招生政策方面,雖對考生的體能進行了一定的要求,但對於遊泳這一技能卻並未做出要求。例如,在浙江警察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中,要求考生在體能測試方面完成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鉛球(5公斤);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鉛球(4公斤),但並未提及遊泳方面的技能測試。

同時,在國家公務員招考中,公安類招警中的體能測試也只包括男子/女子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三個項目的考核,並未涉及遊泳測試。

【警察技能培訓幹部】

現階段的水上救援培訓較少

一般會聯動專業水上救援隊處理

「現階段來說,遊泳不是警察的必備技能,相關的水上救援培訓也很少。」一位公安局內部技能培訓幹部羅警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作為基層地方單位的培訓學校,每年有新入職的警員後,校方都會在省公安廳的安排下,統一對其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多為一些普遍的應急救援行動,比如應對暴徒時該如何處理、群眾需緊急醫療救援時該如何快速施救等,較少有關於水上救援的培訓。

羅警官表示,因水上救援涉及的事宜較為專業,目前一般採取的是相關部門聯動處理。「也就是說,警察在接到相關指令後,除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外,還要儘快對現場情況作出警情判斷,在自己無法完成任務時,立即向上級匯報請求支援。即遇到火情類,聯動119火警部門;遇到疾病類,聯動120醫療急救單位;遇到溺水類,則會聯動專業的水上救援隊。」

對於本次新聞事件中,處警警員的相關做法是否存在失職,羅警官表示,最終定性需根據當地警方的調查結果為準,「如果處警警員會遊泳,卻沒有及時施救,那麼他肯定是要追責的。」羅警官認為,如果在自身安全都無法確保的情況下盲目施救,最終的結果只會是無法挽回的悲劇。因此,在現階段的警員培訓中,他們要求每個警員在處理險情時,要首先評估實際環境,在積極有效的救援群眾同時確保安全。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責任編輯:楊強_NN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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