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之美
從中國憲法文本特色看憲法精神
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有一面雪花白大理石砌成的牆,長23.1米,高2.4米,把約16500字的憲法文本,鄭重地鐫刻在大理石上,被稱為「憲法牆」。初見它時,端莊厚重的魏碑字體,大氣磅礴的景觀現場,飄逸靈動的祥雲邊框,從右至左的豎排位向,隨著眼睛的不斷凝視,都簇擁著奔入眼底。人們在此駐足,在此思考,在此品味,在此存照,默默地打開規範的天窗,感受憲法的暖陽。愛默生說,如果人的雙眼,生來就是為了凝視,那麼美,就是她存在的全部理由。
憲法是一個民族理想的承載者,它的美沉潛於立憲目的中
1787年美國憲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它用一個含有52個英文單詞的長句,昭示了制憲目的:我們合眾國人民,為建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褔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本憲法。據說,「We the people」這三個英文單詞,是美國憲法中被引用率最高的部分,顯現了人們的審美趣味和三個詞在人們心中的分量。
我國現行憲法,是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根本法保障。用「確認」和「規定」兩個詞,把立憲目的深深地嵌入到了憲法序言之中: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般認為,確認是對已經存在的歷史事實的認可,核心要義是解決政權的合法性問題。規定則面向未來,關鍵是解決制度建構和國家目標問題。中國的立憲者,把中華民族古代的歷史、近代的命運和當代的需要,用歷史邏輯和理論邏輯清晰串連起來,並莊嚴地告訴世人,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奮鬥的成果,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取得的,人民通過行使制憲權,以根本法的形式,規定繼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有一本書叫《彭真傳》,書中記述了彭真主持1982年憲法起草時的情景。為了論證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彭真花了很長時間琢磨,憲法文本當怎樣表述,最後想到一個辦法,先寫中國歷史上發生的四件大事,由四件大事引出四項基本原則,特別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他把揀選的四件大事概括為: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完成了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建立了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彭真解釋,這四件大事中,有三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幹的,所以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有了歷史的根據和緣由。王人博教授曾說,中國憲法是中國革命和發展過程中,通過某種程序凝聚共識的結晶,這是憲法成為根本法的關鍵。
如何理解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的關係,曾任全國人大法工委主任的喬曉陽先生說,這是進入我國憲法文本的天窗。他強調,國家根本任務和目的,決定著國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建構的原則和方向。我國2018年修改憲法,向全世界宣告: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這一目標要分兩步走,到2035年,基本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為了完成這一任務,國家就必須堅持習近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法治思想,保證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不動搖,保證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不動搖,保證憲法確定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維護憲法權威。
毛主席曾說,用憲法這樣一個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固定下來,使全國人民有一條清楚的軌道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國人民的積極性。習近平總書記也指出,我國憲法同一些外國憲法相比較,一大特色就是明確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奮鬥目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方面事業發展取得的重大成就,都離不開憲法的保障和推動,也無不閃耀著憲法精神的光輝。
憲法是一個民族思維的映現者,它的美投射於憲法結構中
結構一詞,包含了兩個要點,即事物的構成要素和這些要素被連接、安排或組織在一起的方式。憲法的結構,是憲法精神和價值轉化的結果,它勾連著一國的歷史傳統和現實選擇。因此,憲法之美,就不僅是內容上的,也是結構上的。
1953年12月28日凌晨,杭州火車站迎來了一批尊貴的客人,他們是新中國憲法的起草者,住西湖岸邊的北山街84號。主人公毛澤東被迎進劉莊一號樓,三大秘書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則住在30號樓。毛澤東說,上有天堂,下有蘇杭,杭州是個好地方。他還說,治國須有一部大法,我們這次去杭州,就是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這件立國安邦的大事。可見,在南下的火車上,在轟鳴的汽笛中,新憲法的模樣已經在領導人的腦海裡醞釀。不過,一部憲法與一個美麗的地方相遇,這背後一定有種說不出的力量。
立憲是制定元規則、進行國家制度頂層設計的行為,需要鮮明的指導思想和高超的政治藝術。在起草會上,毛澤東首先亮明觀點,搞憲法就是搞科學,我們除了科學以外,什麼都不要相信。為起草一部卓越的憲法,毛澤東閱讀了大量中外憲法文獻,還給政治局和中央委員們開列了參考書目,要求他們認真學習。在研讀1918年蘇俄憲法時,毛澤東發現,把列寧撰寫的《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作為這部憲法的序言,是蘇俄的一大創造,由此受到啟發,遂決定在中國憲法的總綱前,也寫一個序言,既能宣示制憲目的和政權的合法性,又能與蘇聯「老大哥」的憲法風格保持一致,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此後,我國曆部憲法都採用了序言加正文的結構形式。
胡喬木是個有才的人,葉永烈有一本書叫《中共中央一支筆——胡喬木》。書的封面介紹,毛澤東喜歡胡喬木的才,胡喬木讓毛澤東非常省心,想說的話,想寫的事,只要跟他說個題目,講個大概,立馬就能成為一篇大文章。胡喬木也是個有思想的人,作為1982年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長,他對憲法的完善作出過重大貢獻,特別是對現行憲法結構的調整,可以說居功至偉。
1982年2月16日上午,中央書記處討論憲法修改問題。有人堅持總綱之後寫國家機構,然後寫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胡喬木則認為,應把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放在國家機構之前。理由是:權利義務是總綱的補充和繼續,國家機構是為總綱和基本權利服務的。經過反覆討論,還是沒達成一致。當天下午,胡喬木讓秘書告訴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王叔文所長,儘快把各國憲法中權利義務和國家機構部分規定的情況查清楚,列成表格,明天上午9點之前送交。王叔文等專家查了111個國家的憲法,發現有101個國家把權利義務放在前面,只有10個國家把國家機構放在前面。2月17日下午,鄧小平找彭真、胡喬木、鄧力群等談憲法修改問題,他明確地說,從1954年到現在,原來的憲法已有近30年了,新的憲法要給人面貌一新的感覺。我同意喬木的意見,把公民基本權利義務一章放到國家機構的前面。
憲法結構如何安排是憲法的形式問題,不過它內含著憲法的原理和價值。公民權利是目的,國家機構是手段,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是國家的責任,這樣的憲法思維契合了人類追求完美的政治取向。憲法是一個民族
語言的示範者,它的美滲透於真理光芒中
與文學和藝術語言不同,法律語言有它自己獨特的表達方式和規範要素。德國法學家拉德布魯赫曾說,法律的語言是冷靜的,它排除了任何情感的聲調;法律的語言是剛硬的,它排除了任何說理;法律的語言是簡潔的,它排除了任何學究之氣。作為萬法之母的憲法,由於其根本法、高級法和政治法的不同面相,更凸顯了莊重樸素和簡潔凝練的特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我國憲法中最莊重的表達。每當吟誦它時,一種自豪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從帝制到共和,中國3000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政體轉換與它有關;民有、民治、民享,公共權力來源和歸屬的終極追問與它有關;公產公物、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防止流失與它有關;從先富到共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它有關;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的實現與它有關;從人民主權到人大主權,人民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的協同發展也與它有關。正如盧梭所言,我們是在成為公民以後,才真正開始變成人的。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這是我國憲法中最典雅的表達。記得我國憲法學前輩許崇德先生講過一個故事,當年給中央政治局領導解讀憲法,在互動環節,最高領導人問了一個問題: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的「得」字當怎麼講,為什麼不用應當、必須、可以這些詞。許老師說,設立特別行政區,用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國家的政治決斷。作為一項憲法授權,既不能太過嚴厲,也不能太過寬泛。經過仔細研究,大家找到了一個「得」字。這是個多音字,在這裡讀děi,融合了法律規範中應該、必須、可以的意思,既簡明,又古雅,展現了漢字的美妙和精準。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每個字,每個詞,都是經過法學家、語言學家和社會各界反覆推敲的結果,可謂一字千金,字字珠璣。
「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這是我國憲法中最凝練的表達。以往我國憲法中沒有出現過人格尊嚴條款,在吸取了「文化大革命」大範圍侵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經驗教訓後,才有了現行憲法第38條這一神聖條款。與其他權利和自由的保護方式不同,憲法宣告: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有人說,如果「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條款是我國憲法上的皇冠,那麼人格尊嚴條款就是皇冠上的明珠,與德國基本法第一條人性尊嚴不受侵犯有異曲同工之妙。所謂尊嚴,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資格。一般認為,人性尊嚴不能從正面定義,只能從反向禁止,也就是不能把人當成工具、當成數字、當成手段,因為人本身就是目的。韓大元教授說,對人的尊嚴和價值的追求,是憲法永恆的動力。民法典人格權的獨立成編和生命至上的偉大抗疫精神,就是對憲法保護人格尊嚴的最好詮釋。
我認為,一部好的憲法,應該是民族理想的承載者、民族思維的映現者、民族語言的示範者,它不僅要反映客觀規律的真,也要體現倫理道德的善,更要展示語言文字的美,因為美的文詞就是思想的光輝。在共和國第七個憲法日來臨之際,讓我們在吟誦和凝視中,真切地感受憲法的良善、力量和美妙。德國詩人烏蘭德說:法,人類共同的善德,在每一個大地之子的身上棲息,它流經我們的體內,像心臟滾動的熱血。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 焦洪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