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傍晚,一輛滿載貨物卻未遮蓋篷布、車牌汙損難以識別、未按規定放大車牌號的「問題」貨車在豐順縣城湯坑路出沒,「招搖」過市,安全隱患大。
當晚6點40分許,記者沿著湯坑路從湯西往湯坑方向行駛,行駛至豐順縣人民醫院附近路段時,前方一輛「問題」貨車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記者發現,該貨車裝載著滿滿一車溼漉漉的泥土,但並未遮蓋篷布,車尾不斷有水滴掉落。記者還發現,該貨車尾部懸掛車牌的位置難以辨認車牌號,甚至車牌的反光顏色也已全部脫落,沾滿泥垢,車尾板也未按照相關規定噴塗放大車牌號。由於車流密集,記者未能超車對該貨車車頭進行確認是否有安裝車牌。
據了解,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二款規定,貨運經營者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