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報訊 昨晚,小雯帶著女兒皮蛋去吃自助餐。原價258元,網上優惠價99元,可免費帶一個1米以下孩子;下單即返利4.5元,有人通過她朋友圈分享的連結也買了券,4.5元佣金到手。算下來,這頓五星級酒店自助大餐只花了90元。
而90後妹子侃侃在糾結幾天後,悄悄退出了上周被好友拉進去的內購群。近一個月,她已經被拉進好幾個類似的微信群。這些群裡,全天候都有人或者機器人發放各種優惠券。
作為社交電商的一種(另外兩種是拼購和內容電商,前者如拼多多,後者如小紅書),打著「自用省錢、分享賺錢」口號的分銷模式,走進了越來越多杭州人的生活。它並非今年才興起,近幾個月卻如雨後春筍般冒出、擴散,並引發不小爭議。
170元網紅梳80元到手
作為一個6年前入坑的資深「羊毛黨」,小雯已養成一種習慣:購買任何商品或服務前先搜索有無優惠券,自購或分享給他人購買是否有返利。
「每次省幾毛幾塊,一年下來也不好說。」小雯給我看了手機裡一些微信群及近期訂單。有薇婭帶過貨的王妃梳(官方旗艦店賣170元,券後價85元,再返利5.04元),也有統一老壇酸菜牛肉麵等超市商品(返利1.92元);有小朋友學英語的教輔優惠群、在線旅遊平臺和五星級酒店的福利群,也有京東內購群、花生日記等。這些群,通通可以返利賺佣金。
從蘑菇街、淘寶、京東、雲集,到網易嚴選、考拉、抖音等,不同時期在各種平臺買過東西的90後辣媽阿林,最近入了考拉內購群的坑。「3月23日到現在已經下了23單,都是寶寶的東西。」一個多月前,朋友徵得她同意後,把她拉入一個188人的「考拉小店」群。之後,她還將群推薦給了關係好的同事。
「一來價格確實便宜,某運動品牌的一雙童鞋官方價300多元,內購價179元;二來人懶,也有選擇困難症,平臺上自己找範圍太廣,更費時間。」阿林最新的一單是某品牌乳液,官方價129元,內購價49元。
「不想去賺他人的佣金,太累,但就這樣待在群裡買買東西還是不錯的。」阿林還有一個淘小鋪的群,群主是大學同學。
與小雯、阿林不同,90後妹子侃侃挺反感這種群。「疫情暴發宅家期間,一些親朋好友發微信來邀請,不太好意思,就加了幾個。」侃侃把這些群設置成了免打擾,但每天一早醒來打開微信,看到幾十甚至幾百條未讀信息,還是有點煩。一些優惠信息,她點進去看過,「內購價與官方價一比,看上去確實挺有吸引力,但都不是我想買的東西」。她還發現,優惠力度大的,大多是第三方店鋪。
內購群風頭正勁
最近,一個名為「芬香」的平颱風頭正勁(目前多數京東內購群以它為基礎建立),上個月宣布獲得數千萬元A輪融資,金沙江創投主管合伙人朱嘯虎於融資後進入芬香董事會。寶媽、社區「團長」、大學生、微商,還有在疫情暴發期間待業的餐飲店、影院、旅行社員工等,有不少做了它的推手。
通過貼吧和微博上的小廣告,我掃碼隨機加入兩個京東內購群。在裡頭待了近一周,幾乎沒有成員說話,只有一個頭像是京東吉祥物的帳號(後來知道是機器人助手)孜孜不倦地發送商品優惠信息(每隔二三十分鐘),格式都一樣:京東價××元,內購價××元,點擊連結跳轉領取優惠券,就可自動抵扣下單。
網上攻略說,如果「你還想佔更大便宜,就要註冊成為會員,之後努力成為超級會員、導師甚至是合伙人,發展足夠多的下線,獲得20%-70%的佣金提成」。
於是我又通過微博小廣告,找到一個「導師」的邀請碼,註冊了「芬香」。她反手送了一份「禮」——直接把我升級成超級會員(會員升級成超級會員要建一個50人以上的微信購物群)。她說,這意味著我可以立馬申請一個機器人助手,全天候在群裡發布優惠信息。
我還被拉入一個400多人的大群。每天有陸續入群的菜鳥各種提問,也有微信名寫著「導師」「合伙人」的人,時不時推薦一些有爆款潛質的商品,或者曬收入截圖來打「雞血」。他們還會不定期清理近日沒有建群,也沒有任何下單記錄的成員,然後繼續拉新。
我在芬香上自購了三樣東西:花藝剪、青芒和櫻桃。發貨方是京東或京喜(京東去年上線的社交電商)上的第三方店鋪;確實比直接購買便宜,三單一共返利15.21元;打開京東App,也能查到這些訂單。
我撥打京東商城官方客服電話,詢問能否通過芬香購買京東商品。客服妹子回覆:「平日裡,我們也會在上面買一些餐巾紙等生活用品,有優惠和返利,但一些奢侈品、大件物品,還是請謹慎辨別。」她還表示,芬香和京東是兩個平臺,雙方是合作關係。
賺大錢?沒這麼容易
通過這樣的平臺,真能賺大錢嗎?
我所在的大群裡,每天都有人「畫大餅」。比如「導師」A會曬出自己昨日的收入截圖,3894.4元,「導師」B則可能發個小視頻:一個叫趙欣的人,上個月收益為稅後73萬;還有人會告訴你一個近在眼前的機會:618在即,很多人以往在當天的收入,就相當於上班族幹幾個月甚至是一兩年。
但如果你一腔熱情投身其中,可能會發現事情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
這一點,小雯深有體會。兩年前,她也動過多賺點外快的心思,每天輪番給微信好友私信商品海報,也在朋友圈裡刷過屏,還嘗試建群拉人發展下線。精力費了不少,一段時間下來,她卻發現身邊的親朋好友同事入群、下單的並不多。「普通人沒有這麼大的流量」。
「為了拉人進群,有人會準備扇子等小禮物,到商場門口、公園進行地推。還有人只要一見下雨,就拿著一次性雨衣趕到地鐵站,掃碼進群就送。這種時候,加粉成功率很高。」小雯說。
出手「壕」的,會在一些主流搜尋引擎上做關鍵詞投放。我在百度上搜索「芬香」「淘小鋪」「有品有魚」等關鍵詞,排位靠前的,不是官方宣傳資料+個人註冊邀請碼,就是幫人增加流量的小廣告。
現在的小雯變「佛系」了,有東西想買,就去搜搜有沒有優惠券;如果遇到好的,朋友圈裡偶爾發一個,有朋友下單就賺一頓早餐錢,沒有也不強求。
電商平臺的流量焦慮
芬香、淘小鋪、有品有魚、網易推手、蘇寧推客、貝店、甩甩寶寶、花生日記、粉象生活、蜜源……布局分銷社交電商的玩家隊伍正越來越龐大。
為什麼?簡單兩個字:流量。
隨著電商行業競爭日趨激烈,流量紅利逐漸消失,「人找貨」成了「貨找人」。電商平臺陸續推出過一些新的營銷模式,但覆蓋面依然不夠廣,不夠下沉。
商品想讓更多人看到,目前最有效的方法可能還是擴散到社群。作為整個移動網際網路最大的流量黑洞,坐擁10億月活用戶的微信生態,成了新的流量紅利。
芬香創始人鄧正平就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表示:「我們的流量主要來自於社群,我們在100多萬個微信群裡給京東做流量,這是我們很重要的陣地。」
「商家有讓利,有些平臺也會有補貼。過去,商家要花大成本做投放和引流,現在有人幫他們推廣,商家也願意拿出一部分內購優惠券來引流。平臺上有些店鋪為了打造爆款,同樣會採取這種方式,短時間迅速提升單一商品的銷量。」小雯向我解釋。
跟小雯一樣的推手們活躍在微信群、朋友圈、QQ群,就像「螞蟻雄兵」,將流量源源不斷地引到各個電商平臺,自己也從中賺取收益。
身陷傳銷質疑
在微博、知乎甚至是豆瓣上,圍繞著這種分銷類社交電商的探討不少。很多人的最大疑問是:這是不是傳銷?割韭菜?
我國現行的《禁止傳銷條例》從2005年11月1日開始施行。條例對傳銷的定義是: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繳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去年3月,花生日記就因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被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出累計7456萬元的罰單。
如何識別是不是傳銷?我諮詢了兩位律師。兩人都曾接受過一些社交電商創業公司的法律諮詢,多級分銷是個繞不過去的點。
快報「律師來了」籤約律師、浙江聿興律師事務合伙人夏前生表示:「界定傳銷主要看三點。一、是否收入門費(有些表現為購買禮包,但禮包要看內容物與實際價值是否相符);二、是否靠拉人頭發展下線賺錢;三、是否存在多級分銷(通常是三級以上)及團隊計酬。僅從多級分銷這點看,目前某些社交電商就有涉嫌傳銷的法律風險。」
「但多級分銷並不一定就涉嫌傳銷。這是表象,還是要看實質。」夏律師反覆強調了「騙」字,詐騙是傳銷的本質。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延來持類似觀點:「現在流行的社交電商,其中一些存在拉人頭的形式,在組織內部也有金字塔形的層級關係,但不能一概而論說是傳銷。有警惕心是好的,但要看本質,我認為傳銷的主要特點是拉人頭獲取經濟收益。做生意要有客流量,拉人頭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拉人頭不是問題,問題是你拉來幹什麼?傳銷是直接靠拉人頭聚集財富,而不管有沒有真實的商品成交。」
兩位律師不約而同地舉了一個百元商品的例子:100元的商品,張三李四王五對成交都有貢獻。而購買者出於自願購買,也確實買到了自己想買的東西(必須貨真價實),那麼,如果商家願意讓出一部分利潤,給張三10%、李四10%、王五20%,這一級級的分銷並沒有擾亂經濟秩序,也沒有造成社會危害。
不過,也有一些業內人士有不同意見。比如,知乎上一位「大神」就認為:拉人頭模式,其實是鑽了《禁止傳銷條例》的空子。在電商行業競爭激烈的如今,這種拉新手段會帶來會員的爆炸式增長,但也會導致會員把所有精力放在拉人頭、獲得推廣收益上,變成一種「病毒性的蔓延」,也就偏離了電商市場購物買賣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