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0 1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新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關於實施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國省道路靠右側車道行駛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規範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河北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在新樂市行政區域內國省道路實施中重型載貨汽車靠右側車道行駛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在新樂市國省道路行駛的中型、重型載貨汽車(以機動車註冊登記核准車型為準),應當靠右側車道行駛。
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通行同方向2條機動車車道路段時,禁止在左側車道行駛,應在右側車道依次行駛,可以借用左側車道超車,但超車後必須立即駛回右側車道,禁止連續超越2輛(含)以上機動車。在通過橋梁、彎道、坡道、隧道、村鎮等特殊路段時不得超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超車,不得穿插、並行等候的車輛。
三、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通行同方向3條機動車車道路段時,禁止在最左側車道行駛,應在最右側車道依次行駛,可以借用中間車道超車,超車後必須立即駛回最右側車道,禁止長時間在中間車道行駛。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超車,不得穿插、並行等候的車輛。
四、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通行同方向4條(含)以上機動車道路段時,應在最右側2條機動車道行駛,禁止使用其它車道行駛、超車。
五、因突發事件或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右側車道擁堵、中斷,導致中型、重型載貨汽車無法在本通告規定的車道行駛時,可以借用正常通行車道行駛,駛過該路段後,應當立即駛回最右側車道行駛。
六、因突發事件或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道路全部車道擁堵、中斷時,中型、重型載貨汽車應當在本通告規定車道內依次停車等候,禁止佔用其它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路肩停車。
七、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新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8月20日
信息來源:新樂警方
主編:王民
編輯製作:秦安琪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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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重型貨車駕駛員注意,新樂境內行駛需遵守這項交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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