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客戶端報導,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豐城市人民法院、奉新縣人民法院、靖安縣人民法院對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對28名被告人和1個被告單位依法判處刑罰。
不看新聞,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發生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的特大事故都淡忘了。但國家沒有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相關責任人犯罪入獄,彰顯法治精神,也告慰73名死者在天之靈。
還有一個作用就是警鐘長鳴,因為這次安全事故很典型,參建各方都有責任,昭示了安全是一個全員參與的系統工程,參與者都要清楚自己的安全責任。從前,一般都覺得是施工方的責任,如今可以看清安全的與各方聯繫的緊密性。
再回顧下造成的慘痛結果,2016年的此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197.2萬元。73條生命啊,這不是天災,而是人禍,怎能讓人不傷心,又怎麼能讓人不驚醒。不禁要問,什麼原因呢?
法院經審理查明,建設單位在未經論證、評估的情況下,違規大幅度壓縮合同工期,提出策劃並與工程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啟動「大幹100天」活動,導致工期明顯縮短。幾方審批通過的《7號冷卻塔筒壁施工方案》存在嚴重缺陷,未制定針對性的拆模作業管理控制措施。對試塊送檢、拆模的管理失控,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勞務作業隊伍自行決定拆模,以上是垮塌的原因。
也許有人覺得直接原因是隊伍直接拆模,違反操作,與其他有什麼關係。言之差矣,沒有壓縮工期,工人哪裡會那麼著急。方案沒有針對措施,現場失去控制,導致違規操作發生,這無不顯示出安全涉及幾方主體。
而法律法規,建設程序不是工程的束縛,恰恰是安全的保護法寶,有人卻不屑一顧,不知道那也是經驗教訓的結晶。總是拿自己主觀自願去改變規則,有些是為了業績,有些是為了顯示自己權利,有些就是拍腦袋的圖痛快,結果是慘痛的,教訓是深刻的。尊重客觀規律,這是血淚的教訓!
有人覺得這是工程領域,似乎與自己無關,其實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簡單來說,我們做家裝時,自己就是業主,一定要尊重客觀規律,不要隨意壓縮工期,更不要不去改變承重結構。前不久福建泉州賓館倒塌事故,就是業主違規改建,死亡29人,也是血的教訓。
而對於工程領域來說,尊重規律,安全第一,籤字權是權利,也是責任,不要拿生命當兒戲,否則毀了別人也是毀了自己,法治社會,責權利明確,建設、設計、勘察、監理、施工五方責任界限分明,又是五位一體;即使對於工人、隊長都有明確的責任,這次事故中刑事處罰的中工人隊長違規指揮也逃脫不了干係,被判入獄,作為一名打工者也要知道自己有拒絕違章指揮的權利。
這告訴我們幹任何一行,都要知道自己的安全責任,都要遵守規則,安全無小事,預防是關鍵。安全責任在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中都有,開車遵守交通規則,乘車遵守乘車規則,如今疫情下遵守防疫規則,也是健康安全的大事。
法治社會,遵守規則就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也是為社會做社會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