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來信1:
我認識一個女生一天,就一天,我們牽手,接吻,現在她不知道去哪了,沒留手機號碼,她算是我的前任女朋友嗎?
網友來信2:
第一次談對象,經別人介紹了個男朋友,沒見過幾次面他便吻我了,當時我傻了,居然沒推開他,我想我是對他有好感的吧。其實我們見面的機會很少,因為他工作很忙,也很少聯繫。可每次見面他都想要和我親熱,說得很少,我是一點也不了解他,更不清楚自己是否喜歡他。我可不願意在對他沒有十分了解的情況下,就跟他那樣。最近老是我發簡訊聯繫他,問一句答一句的,我感覺好沒意思啊,問他是不是有喜歡的人,他說沒有,真不知道他怎麼想的?他到底喜不喜歡我呀,還是為了滿足他的色慾? 這樣算是男女朋友嗎?男女朋友應該怎樣?
專家回覆:
關於情感的文章寫了不少,有時候看到網友的提問,忍不住想笑,心想這也算是一個「問題」嗎?但是見多了,我不得不承認,生活中的情節往往比戲劇裡還戲劇化,有些人對戀愛這件事情真的一無知知,對於情感裡的問題糾結其中。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故事和感受,你永遠無法代替別人思考,你只能給出你的想法和建議,實際上,在感情裡的對與錯,高與低是無法用標準衡量的,你的感覺才是最重要的。
有些你認為的常識,在別人那裡正好是個知識的盲點。如果你知道的,務必深入淺出,讓他們快速了解一二。在此,感覺有必要理清一下「男女朋友」的概念,大致闡述如何才算是男女朋友關係。
男女朋友是區別單純男性或女性朋友的一種特殊關係,多指婚姻關係之前的戀人關係,是建立在彼此相愛,雙方認可,並有意公之於眾的一種相對穩定、長期的、親暱的兩性關係。
根據男女朋友相識的途徑大致歸納如下:
自由戀愛式,比如日久生情型——同窗或同事關係轉變成男女戀情。
邂逅浪漫式,比如網絡情緣,旅遊豔遇,朋友聚會等等意外相識,有緣千裡來相會,終成愛侶。
介紹牽線式,比如通過親朋好友的介紹的相親,電視臺組織的相親節目,婚介機構等等,從一開始就默認尋找結婚對象的形式。
無論哪種形式,皆要以兩人是否相愛、是否在精神上默契、達成一致為前提,如只是一方單相思或暗戀,另一方不接受,不能確認為是男女朋友關係。
不少人認為確認男女朋友關係最直接的一點便是通過兩人是否發生了性關係來判斷,從而導致男女產生一種錯覺,仿佛男女之間沒有過肌膚之親,便不算真正的男女朋友關係,充其量算是普通朋友。
豐豐以為,這樣的概念是一種誤導,往往會令一些在戀愛中交往的男女急切地想以發生性關係來確定彼此的男女朋友的身份,婚前性行為或同居成了一種時髦和戀愛潛規則,其實這樣的行為帶來的負面結果比兩人暫時保持純潔的男女關係更甚,尤其對女性更易造成一種身心傷害。
有人或許會說在相識之初,男女之間最多出於性本能的吸引,一見鍾情「鍾」的是外表,「情」的也是激情。的確,很愛很愛的感覺必須在經歷許多事情後才知道,才能體會,所以男女要從做好朋友開始經過時間的打磨才能慢慢產生親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