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Sevendeadlysins),13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列舉出各種惡行的表現。天主教教義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額我略一世的見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重大」在這裡的意思在於這些惡行屬於原罪,例如盜賊的欲望源於貪婪。
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別是貪食、色慾、貪婪、傷悲、暴怒、懶惰、自負及傲慢。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懶惰在這裡是指「精神上懶惰」。六世紀後期,教宗額我略一世將那8種罪行減至7項,將自負並歸入驕傲,傷悲並歸入懶惰,並加入妒忌。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遺背程度。其順次序為:傲慢、妒忌、暴怒、懶惰、貪婪、饕餮(暴食)及色慾。較後期的神學家如聖多瑪斯·阿奎納則對這個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見。
「重大惡行」與不可饒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談。
聖經原文『和合本歌羅西書』
《歌羅西書》
2: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有古卷作這等人窺察所沒有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欲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歌羅西書》2:19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著他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神大得長進。
《歌羅西書》2:20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
《歌羅西書》2:21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歌羅西書》2:22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歌羅西書》2:23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暴食、貪婪、懶惰、淫慾、傲慢、嫉妒或憤怒,相信大部分人一輩子都至少犯過一次上述「罪行」,包括自己在內。只是區別在於,程度的不同以及認識的不同。
神曲裡七宗罪的順序:但丁在神曲裡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一)好色-不合法禮的性慾,例如通姦。(但丁的標準是「過分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二)暴食-浪費食物,或是過度放縱食慾、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但丁的觀點是「過份貪圖逸樂」)
三)貪婪-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為之貪婪。(或是以但丁的觀點,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四)懶惰-懶惰及浪費時間。(懶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因應該的事情還沒有做好,對自己是百害而無一利)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懶惰是「未能全心愛上帝,未能全副精神愛上帝,未能全人之心靈愛上帝」-具體來說包括懶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滿足及無責任心)
五)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適當(邪惡的)感覺,復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賦與的權力以外,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欲亦被歸作憤怒。(但丁描述為「loveofjusticepervertedtorevengeandspite」){譯:對正義的愛墮落為復仇和怨恨。}
六)妒忌-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心懷怨怒。(但丁說:「Loveofone'sowngoodpervertedtoadesiretodepriveothermenoftheirs」){譯:對自身優點的愛墮落為一種剝奪他人優點的欲望。}
七)驕傲-期望他人注視自己或過度愛好自己。(因擁有而感到比其他人優越)(holdingselfoutofproperpositiontowardGodorfellows;Dante'sdefinitionwas「loveofselfpervertedtohatredandcontemptforone'sneighbor」){譯:把自己相對於上帝或FELLOWS的位置放在錯誤的地方;Dante的定義是「對自己的愛墮落為對身邊的人的憎恨與輕視」}
四世紀當時的埃及僧侶伊瓦格裡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riusPonticus)把這些罪行定為八種「致命的激情」(8deadlypassions),而在東正教方面,這些衝動仍然被描述為「致命的激情」而不是深藏在他們體內的罪孽。而主動迎接這些「激情」或拒絕與這些「激情」對抗的人在正統基督徒道德神學(OrthodoxChristianmoraltheology四種基本美德和神學三美德合稱為七德行。
具體罪行
貪婪,失控的欲望,是七宗罪中的重點。其他的罪惡只是無理欲望的補充。
色慾:肉體的欲望,一般指過度貪求性愛的快樂。
饕餮:貪食的欲望,浪費食物或者過度放縱食慾,過分貪圖逸樂皆為饕餮一罪。
妒忌:財產的欲望,因對方擁有的資產比自己多而心懷怨恨(此處的資產並非限定於財產,更多的指才能、才華)
懶惰:逃避的欲望,懶惰及浪費所造成的損失為懶惰一罪的產物。
傲慢:卓越的欲望,過分自信導致的自我迷戀,覺得自己處處都高人一等為傲慢。
暴怒:復仇的欲望,源於心底的暴躁、憎恨、憤怒,導致情緒失控而產生強烈的復仇欲望為暴怒。
各種罪行其實環環相扣,所以各種各樣的動機也被假設成是與各種罪行相連。例如驕傲(過度迷戀自己)其實暗示了貪食(過份消耗或浪費食物),其餘各種罪行亦有相同的連繫。每種罪行其實在表現出自視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