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日前,市文旅局發布《關於開展我市旅遊住宿業不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本市旅遊、住宿經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文旅局發布《關於開展我市旅遊住宿業不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本市旅遊、住宿經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據了解,隨著《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12月1日正式施行,市文旅局為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管理目標,推動我市旅遊住宿業減輕一次性日用品造成的環境汙染,合理利用資源,倡導綠色消費理念,實現可持續發展,向各區文化和旅遊局、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各區商務局發布《通知》,明確了本市旅遊、住宿經營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還明確了不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目錄,督促旅遊住宿企業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相關物品,並應在大堂醒目位置及客房內提示不主動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文字說明。
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在工作中明確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宣傳引導以及強化執法監督。按照《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旅遊、住宿經營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和旅遊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津雲新聞編輯孫暢)
【來源: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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