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範機動車行駛秩序,嚴厲打擊超速、超載、違規使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鄄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擬在轄區道路新增區間式交通技術監控測速設備、電子監控設備、遠光燈抓拍設備,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一、巨鄄路路口至彭樓卡口增加區間測速,區間位置國道G240 514公裡+910米——520公裡+390米,區間長5.48公裡,限速小車80KM/H,其他車輛70KM/H。二、區間測速路段時速限定按公路部門道路等級建設設置的安全限速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設置。三、省道319線230公裡+950米處新建電子警察設備一套,對所有不按規定進入紅船治超站的大型貨車進行抓拍。四、孫臏路黃河街路口、孫臏路人民街路口新增遠光燈抓拍設備,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車輛進行抓拍。以上設備將從2020年1月21日開始對車輛行駛超速、大型貨車違反禁令不進治超站、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望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特此公告鄄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