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1 10:4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19年12月18日至21日,由都蘭縣公安局偵辦的以馬金山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夥案件,在都蘭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20年1月20日,馬金山等9名被告人因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15.5萬至5萬元不等罰金;都蘭金鑫客運有限責任公司因犯非法經營罪,單處罰金二十萬元,法定代表人馬金信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十萬元。該案系都蘭縣公安局成功偵辦的第二起涉惡團夥案件。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都蘭縣公安局立足轄區實際,緊盯諾木洪地區交通客運等重點行業、領域亂點亂象整治,廣泛搜集、深挖各類違法犯罪線索。2019年3月30日,都蘭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自2014年8月至2016年10月都蘭縣諾木洪地區枸杞採摘期間,犯罪嫌疑人馬金山、馬金福、馬忠良、馬忠倉、馬佔忠、冶小成等人在諾木洪地區,以外省客運車輛影響正班線車輛收入為由,通過巡邏、堵截、阻止拉客等方式實施非法經營、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同年5月24日,都蘭縣公安局抽調刑偵、治安、法制等部門11名精幹力量成立了線索核查工作專班,並於7月24日立案偵查。專案組歷時三個月,多方開展調查取證和抓捕工作。
經審理查明,以馬金山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夥利用地域之便,長期盤踞在都蘭縣諾木洪地區,採取堵截、威脅、扣車等手段,強行收取「罰款」「站務費」,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並隨意毆打他人、任意堵截他人客運車輛,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違法行為。後都蘭金鑫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該公司駐諾木洪辦事處,法人馬金信委派馬金山負責辦事處日常工作,並在未取得道路班車客運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行使客運站的職責,逐漸把持諾木洪地區的客運市場,從中獲利,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群眾反映強烈,遂以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對該惡勢力犯罪團夥成員分別作出以上判決。
都蘭縣公安局將始終保持嚴厲打擊涉黑涉惡犯罪的高壓態勢,對黑惡勢力零容忍、出重拳,以鐵腕之力嚴懲黑惡勢力,提升刑事偵查工作質量效率,加強與相關單位、部門的溝通協作,準確定性案件,嚴格證據搜集與固定,以堅強的決心與信心、頑強的毅力,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原標題:《都蘭縣馬金山等人涉惡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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