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16:5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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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都懂,可總有「聰明」司機,酒後存僥倖心理開車上路。近日,交巡警在開展的酒駕專項整治行動中,駕駛人劉某就因酒後駕車被查,且涉嫌多項交通違法,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當晚,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鐘鼓樓大隊兵分三路,分別在桑樹坪轉盤、渝東花園、北山街設點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20時許,在北山街檢查點,一輛摩託車行駛而來,民警遠遠就看到該車未懸掛車牌。於是,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車牌呢?你還喝酒了?」民警剛靠近駕駛人,就聞到一股酒味。
駕駛人立即回道:「就喝一點。」
「喝酒了就不能騎車,你不曉得?」隨即,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25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進一步檢查中,民警在摩託車的後備箱找了車輛號牌,並發現該駕駛人駕駛的摩託車未投保第三者強制保險。
經查,該駕駛人姓劉,47歲,萬州人,持A2E證。據劉某說,當晚7時許,他和朋友聚餐。席間,朋友勸他喝了一瓶啤酒。而他平時也並沒有騎摩託車,只是飯後覺得時間還早,就想把長久未騎的摩託車騎回家停放好。哪曾想還有50米就到家門口了,卻遇到檢查,被交巡警攔下來了。
「後悔呀!當時怎麼就抹不開情面,硬是要喝下那一瓶啤酒呢。」劉某說,看見有民警在檢查,當時腦袋嗡的一下,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劉某因飲酒後駕駛動車,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處以罰款200元。以上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劉某將面臨罰款1400元,記24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而他所持的A2E證駕駛證還要被降級。
面對嚴厲的處罰,劉某後悔不已,表示今後一定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堅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進入冬季,臨近歲末,親朋聚餐增多,酒駕、醉駕行為發生概率增加,為有效降低交通安全風險,按照上級統一部署,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全面開啟酒駕醉駕嚴管常態化模式,全覆蓋嚴查嚴處酒駕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群眾出行安全。
行動中,交巡警將堅持定點設卡與警車巡邏相結合的方式,集中優勢警力開展査處,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在此,交巡警提醒,生命對每一個人都彌足珍貴,「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不僅僅是一條口號,更是我們行車安全的保障。每一個駕駛人應當時刻警醒自己,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酒後駕駛,安全文明行車。
記者 付馨瑤 通訊員 張勇
原標題:《事發北山!萬州這個駕駛員被扣24分!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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