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位大家都是為了方便,離家近,好停車,濟南的閆先生買了新房,也買了車位,今年8月份新房要交房,開著車去接房,可到自己車位上卻停不下來車,這是咋回事呢?
2017年10月份,閆先生在濟南翡麗公館小區買了一套房子,當時單價19600元,2018年6月8號選購了本小區的一個車位,總價16萬9千元。等了將近三年的時間,房子終於在今年的8月3號正式交房,閆先生滿懷欣喜地來辦理交房手續。閆先生說,當天只顧著在樓上驗房收房,也沒有下樓查看車位,等一周後,閆先生再次來到小區,想把車停車位上的時候,發現自家的車位被人打上了一個大大的叉號。
閆雲龍 濟南翡麗公館小區業主:
當時就很納悶這個叉號到底是啥意思呀,然後我就上去問了物業,物業說這是一個禁止停車車位,我聽了就很震驚,花了將近17萬買的車位,現在沒法停車。
花了近17萬元,還是買的產權車位,現在不讓停,那花的錢不就打水漂了?在現場特派員看到,閆先生的車位並沒有遮擋物或通道,為啥畫上叉號禁止停車呢?閆雲龍說,開發商只告訴他這個位置靠近配電室,不能停車。
在車位買賣合同中,有一張測繪日期是2018年3月9號的,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上面明確標出了配電間的位置,並且配電間兩側車位並沒有禁停的標識。閆先生說自己當初挑選1160號車位也不是現在的位置。
閆雲龍濟南翡麗公館小區業主:
我們在的位置是在通道的位置,現在1160是在這個位置,但實際圖上的位置是在配電室的南側,配電室南側應該是我的車位,1159 1160 1161。現在顯示這是個側方位還有兩個正常的車位,都是可用的,我的北側是不可用的。
沒有通知就調換車位位置、封禁車位,就已經讓閆先生難以接受,而開發商的答覆讓閆先生更加憤怒。
閆雲龍濟南翡麗公館小區業主:
開發商給我回復就是以實際交付為準,就沒有別的任何解釋,我肯定接受不了,因為我當時籤的合同和我買的時候是在配電室南側,就像我現在買房一樣,我選過一個他給我調了肯定不滿意,我認為這個地方就應該是我的,但是目前開發商調整過之後,也沒通知我,我也接受不了他那個解釋。
花錢買的車位,自己停不了,讓誰都挺鬧心的,更讓閆先生生氣的是,自己買車位兩年的時間裡,開發商從來沒有就車位的問題跟自己溝通過,開發商為調換閆先生車位的位置,車位又為何被禁停?我們一起到開發商去問問。
範經理 濟南翡麗公館開發商:
最初始他買的所謂配電室南側位置,它是一個高低錯層,當時我們這個是預售,當時在紙上談兵這個階段的時候,我們的技術人員沒有風險排查出這個問題來,它是個高低錯層,那個地方沒法停,我們就考慮就近,給他再選一個地方。
範經理也承認,出現車位位置調整是當初工作人員風險排查時出現了失誤,導致閆先生的車位有1米多落差,根本無法停車,而這個位置涉及到六個車位,包括閆先生車位在內的三個車位,被移到了通道的西北側,也就是現在禁停的位置:「這個車位在這裡不能停,不是因為淨高不夠,或者其它規劃條件不夠,這個地方是因為在中心配電室的門口,按照我們供電的驗收要求,中心配電室的門口是不能停車的,因為當供電設備進行檢修的時候,有檢修車要開到這個位置停下,要進門,所以說這個位置正好和這個位置衝突。」
對已經規劃審批過的車位進行調整,是否需要重新報審呢?範經理解釋說,按照現在的規劃要求,內部略微調整不需要重新報規劃,只需要報圖審就可以,目前他們的圖審是沒有問題的。
範經理說,銷售之後對車位進行調整,沒有第一時間告知業主,也表示了歉意,也對此事拿出了三個解決方案。
3
第一個方案就是說,我們做錯了,我們違約了,我們可以按照雙方籤的協議和合約,進行一個相應退回,上面該有違約金的我們支付違約金。第二個方案就是在剩餘的車位裡面找。第三個方案,我們也考慮在二期是不是可以讓閆先生選,就近二期雖然和一期不通,但是一路之隔,門對門。
對於開發商提出的三個方案,閆先生說,當初買車位圖的就是方便,退了車位,車就沒地方停,去二期挑選車位離家又太遠,關於第二個方案,閆先生也不能接受,因為開發商給閆先生提供了5個替換車位,其中3個有產權的微型車位,他的車根本放不進去,2個沒有產權的人防車位,辦不下產權證。所以,這三個方案閆先生都接受不了。
閆雲龍濟南翡麗公館小區業主:
我的訴求很簡單,我就希望通過開發商能給我調整一個相同規格的車位,還有帶產權,離我的樓近。
我們也把閆先生的訴求告訴給了開發商,目前雙方還在協商中。其實說起來,開發商不應該犯這麼低級的錯誤,但好在開發商能夠積極認錯,並拿出了補救方案,有句老話叫亡羊補牢為時不晚,我們建議雙方積極溝通,只要雙方有足夠的誠意,相信一定會有一個讓業主滿意的結果。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編輯 王瑩
來源 小溪辦事
【來源:山東商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