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電白霞洞12·10搶劫案犯罪嫌疑人鍾某仕(男,28歲,廣西鐘山鳳翔人)、周某文(男,33歲,廣東電白林頭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20年12月10日19時39分許,2名蒙面男子在茂名市電白區霞洞鎮持「槍」(後查實為槍形打火機)搶劫一家珠寶店,搶劫過程持續約2分鐘後快速逃離現場。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案發18小時後,公安機關將2人抓獲歸案,成功繳獲被搶走的全部黃金首飾313件,重900餘克,起獲作案工具一批。
2020年12月23日,案件移送茂名市電白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承辦檢察官依法訊問了2名犯罪嫌疑人。面對檢察官的「靈魂拷問」,他們這樣回答:
一起來了解一下:
靈魂拷問1
問:你們為什麼要搶劫?
答:快過年了,打工沒賺到錢,想撈一筆回家過年......
原來,鍾某仕(男,28歲,廣西鐘山鳳翔人)和周某文(男,33歲,廣東電白林頭人)是一起在東莞市塘廈鎮一家工廠打工的工友,兩人同住一個宿舍。案發一個月前,兩人在宿舍閒聊的時候,聊到快過年了,打工沒賺到錢,不如一起搶劫金店,幹一票大的,好回家過個肥年,然後再做點小生意,以後就不用打工了。二人一拍即合,便開始著手策劃如何實施搶劫金店的事情。
靈魂拷問2
問:你們為什麼要到電白區霞洞鎮搶劫?
答:霞洞鎮山多、樹林多、偏僻,珠寶店防備比較松, 容易得手......
原來,二人在策划去哪裡搶劫的時候,一開始計劃對東莞市塘廈鎮的一家珠寶店實施搶劫,但後來發現那家珠寶店監控多、防備嚴,不好下手,就放棄了。於是,周某文(男,33歲,廣東電白林頭人)便提議,他的家鄉靠近霞洞鎮,以前經常出入霞洞鎮,對霞洞鎮比較熟悉,霞洞鎮山多、樹林多,比較偏僻,鎮政府旁邊有家金鋪(珠寶店),人手少、監控少、防備比較松,容易得手。後來,二人經踩點,發現確實可行,所以就實施了搶劫行為。
靈魂拷問3
問:你們就不怕被抓嗎?
答:我們是從東莞騎摩託車過來的, 計劃周密,不怕......
原來,二人商量好作案目標後,先是一起辭工,然後在東莞市塘廈鎮一家旅館租了間房,一起籌備實施搶劫所需物品。二人合資購買了一輛白色的無牌女裝摩託車和一副假車牌,於12月4日輪流駕駛摩託車從東莞市塘廈鎮回到茂名電白霞洞鎮,對珠寶店進行踩點後,在附近的荔枝場的一間空置屋子住下。期間,二人用假名先後在網上購買了一支玩具槍和一把砍刀(嚇唬人用)、一個黑色環保袋(裝黃金首飾用)、兩雙新布鞋(作案時穿)、電子克稱(得手後分贓用),併到相鄰的林頭鎮上購買了鐵錘(砸櫃檯玻璃用)、黑色頭套、棉手套和口罩等物品。二人還多次到霞洞鎮上熟悉路況和逃離路線。作案前,二人還特意各自買了一套新衣服,以防被人認出。
二人自認為,自己的計劃已經天衣無縫、萬無一失了,便決定於12月10日19時30分實施搶劫行為。在實施搶劫過程中,二人分工配合,一人拿著假槍和砍刀控制工作人員,一人持大錘子砸爛櫃檯玻璃後劫取首飾,而且只挑有黃金首飾的櫃檯砸,表現十分從容、淡定。
靈魂拷問4
問:你們被抓的時候是什麼感受?
答:非常意外......沒有想到這麼快就被抓到了。
原來,二人得手後,駕駛摩託車逃離現場回到荔枝林的小屋子,換上舊衣服,帶上行李和搶得的黃金首飾,抄小道步行來到周某文在林頭鎮某村的家裡,一副從外地打工回家的模樣。二人吃完飯、洗完澡後,回到二樓周某文的房間,將搶得的贓物用電子克稱稱完後平均分配,各得一半。二人分別將黃金首飾用襪子裝好,並各自藏好。然後一起睡覺到第二天早上。第二天中午13時許,二人正蹲在周某文家旁邊的魚塘邊商量怎麼銷贓,沒想到就被趕到的公安民警給抓獲了。
在提審快結束時,二人均先後向檢察官諮詢了可能面臨的刑罰。當被告知可能會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時,二人均沉默不語,只是手腳有些微微顫抖......
檢察官提醒
年關將至,一些不法分子抱著「撈一把」過年的心態,開始蠢蠢欲動。大家要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強化安全防範措施,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確保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
同時,也正告那些「心懷不軌」的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俗話說,有錢沒錢回家過年。有錢也好,沒錢也罷,只要能平安回到家就是幸福。遠離虛榮,腳踏實地,勤勞致富,才是正道。不義之財不可取,否則將是法律的嚴懲!
(來源:電白檢察微信公眾號 文字:於兵萬 馮亦鳳 視頻剪輯:林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