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03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3161號」文核准。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承銷商」、「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經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新股數量為2,030萬股。本次發行將於2020年12月2日(T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和交易系統實施。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1、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發行人和主承銷商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情況、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關行業市盈率情況及發行人成立以來經營業績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23.89元/股。
投資者請按此價格在2020年12月2日(T日)進行網下和網上申購,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後的詢價結果,對所有報價按照申報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報價格的按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申報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的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由後向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數量將不低於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若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於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於2020年12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如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配多隻新股,務必對每隻新股分別足額繳款,並按照規範填寫備註。如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將導致該配售對象當日全部獲配新股無效,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4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6)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
(7)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8)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2、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價格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3、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20年11月24日(T-6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4、本次網下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於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5、本次發行價格為23.89元/股,請投資者根據以下情況判斷本次發行定價的合理性。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屬行業為「C38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截至2020年11月27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最近一個月行業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5.49倍,請投資者決策時參考。
本次發行價格23.89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19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攤薄後市盈率為22.99倍,低於中證指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但仍存在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
6、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7、本次發行定價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投資者基於真實認購意願報價,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情況、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關行業市盈率情況及發行人成立以來經營業績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8、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後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註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後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9、按本次發行價格23.89元/股、發行新股2,030萬股計算的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48,496.7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6,890.70萬元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為41,606.00萬元。公司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按期完成、項目實施成本上升等風險。如出現上述風險,則公司股價可能出現下跌,請投資者關注風險並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10、本次發行申購,任一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帳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11、本次發行股份經深交所批准後,方能在深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准,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12、發行人的所有股份均為可流通股,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於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願承諾。
13、請投資者關注風險,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1)初步詢價結束後,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詢價結束後,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詢價結束後,擬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或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提供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總量未達網下初始發行總量;
(4)發行價格未達發行人預期或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5)網下申購結束後,網下實際申購總量未達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6)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購的;
(7)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8)發生其他特別情況,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協商決定中止發行;
(9)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後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責令中止。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後,在本次發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擇機重啟發行。
14、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並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了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及蘊含的各項風險,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並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