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出通告,所有於2020年2 月22日24時後進入柳州的人員(包括非柳州市戶籍人員及柳州市戶籍返柳人員)都需主動如實申報入柳信息。
關於主動如實申報入柳人員信息的通告
為了打好、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廣西「十嚴格」系列措施的要求,現就主動如實申報入柳人員(2020年2月22日以後進入柳州的非柳州市戶籍人員及柳州市戶籍返柳人員)信息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以下責任主體負責直接登陸「龍城市民雲APP」上的「龍雲e報」系統或到所在社區(村屯)等兩種方式,如實申報入柳人員相關信息。
(一)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負責申報本單位外來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信息。
(二)出租房屋(含公寓)出租人或管理人負責申報所有外來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員信息。
(三)各類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以及幼兒園等)負責申報本校外來就讀學生人員信息。
(四)各類商貿市場、網約房、民宿、農莊等商家,福利院、養老機構、救助站等為入柳人員提供居住場所的機構,以及為外來親友提供住宿的個人,負責申報居住在本機構或個人所提供場所內的入柳人員信息。
(五)在我市居住、生活或工作的非柳州市戶籍人員及柳州市戶籍在疫情防控期間從外地返回人員及其家庭,應加強自我管理,主動登記上報個人相關信息。
二、入柳人員信息申報的內容包括身份信息、聯繫方式、健康情況、來(回)柳方式、現居住地等信息。入柳人員應自覺接受疫情防控人員檢查和抽查。
三、以上責任主體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拒不上報入柳人員信息和落實防控措施,故意隱匿、瞞報本人或親屬疫區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與疫區人員接觸史等信息的,不配合政府和社區工作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的,視其情節依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廣大群眾如發現有用人單位、出租房屋、學校、機構及入柳人員未按要求進行登記報告,以及其他違反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規定的其他行為,請通過「龍雲e報」或撥打各縣區舉報投訴電話積極舉報。
五、入柳人員登記有關信息可有效追溯和及時掌握重點疑似人員軌跡,利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僅為疫情防控工作使用,堅決杜絕個人敏感信息外洩。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至政府宣布疫情結束之日止。
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24 日
柳州市入柳人員自助申報流程說明
打開「龍城市民雲」APP,點擊上「龍雲e報」,進入柳州市入柳人員自助申報頁面
●簡要說明 ●
● 一、個人自助申報無需進行註冊,直接點擊個人申報按鈕進行人員相關信息的填寫。
● 二、用人單位點擊「用人單位註冊」按鈕進行單位信息註冊,註冊完成後點擊「集中申報」按鈕進行用人單位人員申報
● 三、機構申報點擊「機構申報註冊」按鈕進行機構申報的註冊,註冊完成後點擊「集中申報」按鈕進行機構人員申報
● 四、房主申報點擊「房主申報註冊」按鈕進行房主信息註冊,註冊完成後點擊「集中申報」按鈕進行房主信息申報
● 五、屬於其他類型的社會團體點擊「其他申報註冊」按鈕進行相關信息的註冊,註冊完成後點擊「集中申報」按鈕進行信息申報
長按二維碼打開「龍城市民雲APP」進行申報
疫情期間入柳人員登記管理工作有關問答
提問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一、疫情期間,開展入柳人員申報管理工作目的和意義是什麼?實施該項工作有何法規依據?
答:經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已經取得來之不易的階段性成效,但仍處於關鍵時期。隨著復工復產後人員來柳返柳高峰以及即將到來的復學返柳高峰等,大量人員通過各種交通方式進入我市,對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很大的壓力。為了打好、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廣西「十嚴格」系列措施的要求,特開展各用人單位、學校、各類商家、機構以及個人的入柳人員自主申報登記管理工作。
A
Q
二、需要申報的入柳人員包括哪些?
答:本次自主申報的入柳人員是指:2020年2月22日以後從外地進入柳州的人員,包括非柳州市戶籍人員及柳州市戶籍返柳人員。
A
Q
三、本次申報入柳人員的責任主體是哪些?分別負責哪些人員信息的申報工作?
答:本次申報入柳人員的責任主體是:
(一)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通俗來說,就是所有用工用人的單位,大到政府機關、大型企業事業單位,小到一個門麵粉攤,只要招有員工的,都要負責申報本單位入柳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信息。
(二)出租房屋(含公寓)出租人或管理人負責申報所有入柳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員信息。
(三)各類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以及幼兒園等)負責申報本校入柳就讀學生人員信息。
(四)各類商貿市場、網約房、民宿、農莊等商家,福利院、養老機構、救助站等為入柳人員提供居住場所的機構,以及為入柳親友提供住宿的個人,負責申報居住在本機構或個人所提供場所內的入柳人員信息。
(五)在我市居住、生活或工作的非柳州市戶籍人員及柳州市戶籍在疫情防控期間從外地返回人員及其家庭,應加強自我管理,主動登記上報個人相關信息。
以上責任主體如人數較多的,可由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集中申報工作。
A
Q
四、登記上報入柳人員信息的渠道有哪些?入柳人員個人如何申報登記信息?用人單位、房屋出租人(房東)、學校、商家如何申報入柳人員信息?
答:可直接登陸「龍城市民雲APP」上的「龍雲e報」系統或到所在社區(村屯),在社區(村屯)工作人員指導或協助下通過「龍雲e報」申報等兩種方式。
A
Q
五、入柳人員登記的信息內容包括哪些?
答:入柳人員信息申報的內容包括身份信息、聯繫方式、健康情況、來(回)柳方式、現居住地等信息。
A
Q
六、入柳人員如果有單位的,或者居住在出租房等的,個人還需要進行申報嗎?
答:個人對入柳情況主動進行自主申報,是積極參與全市疫情防控、維護個人權益的一個重要舉措和表現,不用擔心多報、重報。
A
Q
七、用人單位、房東、學校、商家不按規定進行申報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答:用人單位、學校、各類商家、機構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出租屋出租人或管理人以及提供房屋供親友居住的個人,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拒不上報入柳人員信息並落實防控措施,拒不配合政府和社區工作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的,視其情節依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
Q
八、入柳人員不如實申報,或者有隱瞞從疫區出行史、與疫區返回人員接觸史的,不配合政府和社區工作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的,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答:入柳人員不如實申報,或者有故意隱匿、瞞報本人或親屬疫區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與疫區人員接觸史等信息的,視其情節依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
Q
九、 申報信息的用途是什麼?登記的信息涉及個人隱私,有關管理部門如何確保個人隱私不被洩漏?
答:入柳人員登記有關信息可有效追溯和及時掌握重點疑似人員軌跡,利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僅為疫情防控工作使用。有關管理部門將加強數據安全和人員的保密培訓和管理,堅決杜絕個人敏感信息外洩。對於洩露入柳人員登記有關信息造成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A
Q
十、 群眾發現有未按規定進行登記的行為如何進行舉報?
答:廣大群眾如發現有用人單位、出租房屋、學校、機構及入柳人員未按要求進行登記報告,以及其他違反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規定的其他行為,請通過「龍雲e報」中的「網上舉報」功能或撥打各縣區舉報投訴電話積極舉報。對於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實行疫情防控舉報獎勵的通告》情形的,各縣區指揮部將及時為舉報人申請獎勵。
A
Q
十一、此次自主申報工作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什麼時候結束?
答:此次自主申報工作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政府宣布疫情結束之日止。
A
Q
十二、如果我在疫情防控期間多次進出柳州,需要每次都申報嗎?
答:疫情期間,每次進入柳州後均要及時申報登記。
A
Q
十三、如何確保此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並取得成效?
答:按照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實行市、區(縣)、街道(鄉鎮)、(村屯)社區分級負責制。各單位負責人或個人和各區(縣)、街道(鄉鎮)、(村屯)社區主要領導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承擔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負責組織落實責任範圍內入柳人員的如實申報登記工作。
市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下設的各工作組將分別依照工作職責嚴格履職:
(一)聯防聯控組將匯總整理重點人群相關信息,加強對全市重點人群和疫情管控工作的數據支撐,並及時將相關數據推送基層防控組、疫情防控與醫療救治組以及各縣區指揮部,幫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精準管理。
(二)基層防控組將壓實各縣區、各單位黨組織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各縣區、各單位織牢基層社區網,建立健全基層防控工作組織體系和網格化管理工作;督導各縣區、各單位落實基層單元防控,加強重點場所防控和重點場所管控;加強物業行業疫情防控,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物業小區和從業人員的疫情防控。對於聯防聯控組推送的數據,及時組織各縣區、各單位落實防控措施。
(三)疫情防控與醫療救治組將指導各縣區做好疫情醫療救治,提出完善醫療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
(四)綜合查訪組將進行查訪、督促,督促各縣區、各部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領導責任,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等問題,將從嚴查處。
A
來源:
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舉報電話:
柳城縣:0772-7612267
鹿寨縣:0772-6818120
融安縣:0772-8137955
融水縣:0772-5124119
三江縣:0772-8615259
柳北區:0772-2802642
城中區:0772-2820189
魚峰區:0772-3162460,3161033
柳南區:0772-3725100
柳江區:0772-7219062
柳東新區:0772-2671143
北部生態新區:0772-3513181
點「閱讀原文」了解詳細自助申報流程
來源:「柳州警方」微信公眾號
通 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發出的《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精神,鹿寨縣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群眾發現或知悉涉黑涉惡等犯罪線索,可通過以下電話舉報:
1、鹿寨縣公安局:110
2、鹿寨縣檢察院:0772-6811730
3、鹿寨縣人民法院:0772-6827922
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我局將在全縣開展「打擊賭博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賭博違法犯罪線索。
鹿寨縣公安局舉報電話:110
0771-12340是自治區民意調查中心對社會公眾安全感開展隨機調查的電話,如果您接到這個來電,請耐心接聽,並作出客觀中肯的評價。在「平安鹿寨」建設中,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一直是我們日夜連續奮戰的力量源泉,您的滿意和肯定是我們最大的工作動力!
讓我們警民攜手共建平安鹿寨、法治鹿寨!
鹿寨縣公安局出品
監製 / 李梓瑜
原標題:《重要提示 !2月22日後入柳人員必須如實申報信息,申報辦法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