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網訊 (記者 馬燕潔 徐海峰)近日,東區一家小區物業與社區通知業主限期清理入戶門前、樓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擺放的物品和雜物,逾期視為無主廢棄物品予以清理。在自行清理過程中,有業主對自家門口不允許擺放鞋櫃、鞋架有異議,覺得不近人情,門口放鞋櫃既不妨礙他人,也是在自己的公攤面積範圍內。記者做了走訪調查,居民們各抒己見,您認為家門口可以擺放私人物品嗎?
記者探訪
有住戶在門口放兩隻鞋架及雜物
「4月初,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上門發了一張通知,並口頭告知,業主自行將門口鞋架清理,不準放在門外。」東區一小區的業主楊先生表示,入住該小區近10年,他所住單元是一梯兩戶,電梯出來與鄰居家門口有一塊屬於公攤面積的過道,過道面積大,多年前他家就在門口靠牆位置放了簡易鞋架。對門鄰居家放的是鞋櫃,兩家放的鞋架與鞋櫃並沒有妨礙通行,彼此也沒有意見。楊先生認為,門口不準放鞋架或鞋櫃侵犯了業主的權益,因為家門口屬於公攤面積,這裡也是業主花錢買的,難道業主沒有擺放物品的權利?
為了方便和節省空間,鞋架或鞋櫃是每個家庭的生活必須品,記者走訪了多家新老小區,發現家門口放鞋架或鞋櫃的現象較為普遍,多家住戶家門口有摞得很高的鞋盒,基本一戶門口一隻鞋架或鞋櫃。
在楊先生所住小區裡,記者探訪時看到,多單元樓上下住戶門口已經清理得乾乾淨淨,沒有鞋架等其他物品,多數居民們表示理解並支持工作,但有個別居民認為鞋架收回家,不方便了。「沒人要的雜物是物業清理的,鞋架、鞋櫃基本都是業主自己搬回家放著了。」該小區多位業主表示,這麼多年了還是頭一次看到樓道上下如此清爽。
在東區幾家沒有電梯的老小區,居民上下都靠走樓梯,樓梯旁的通道即使狹窄,也有居民放鞋架或不用的物件,兒童推車、柜子、盆……各種雜物都有。在江陽中路上的一老小區內,記者隨機進入一棟樓,6層樓,多層住戶門前都有鞋架,由於空間有限,靠近樓梯旁的住戶放鞋架後,居民上下樓梯拐彎都受影響。
記者走訪南區、西區幾家新小區時看到了同樣的情況,京華城路上的兩家小區內,一梯兩戶出來的公共過道空間較大,家門口放鞋架和鞋櫃很常見,有的住戶家門口不僅有鞋架還有鞋櫃,甚至住戶門口放多隻鞋架。有的鞋架、鞋櫃擋了半邊樓道口,有的鞋子直接放在樓梯上,有的鞋架擋住了消防栓、送風口等消防設施。除了門口地面擺放各種物品,一些住戶連門外的牆面都利用了起來,牆面貼了掛鈎,雨衣、拖把、掃帚、手提袋等物件都掛了上去。
業主觀點
生活需要也易引發各種矛盾
在走訪中,不少業主認為,家門口是業主共有的公攤面積,每個業主都有權合理利用,也有業主認為門口放置雜物尤其是鞋架容易引發鄰裡矛盾,還有業主認為門口屬於公共通道,鞋架是私人物品,什麼都不應該放。
「我家對門住戶鞋架上的鞋子每天散發臭味。」住萬豪西花苑的林女士告訴記者,除了難以忍受的臭味,鄰居家的鞋架擺放位置都快到自家家門口來了,為此交涉過,但是對方依舊我行我素,她認為門口放鞋架可以理解,但是過度佔用公共空間就是不文明行為。
家住新城花園的方先生表示,他家房子面積本來就不大,在門口放一隻鞋櫃,平時進出穿脫鞋也方便,生活需要,也不影響鄰居進出,他認為門口放鞋櫃或鞋架應當給予人性化管理。
「我們家樓上下都有業主放鞋櫃和鞋架,有的住戶放的雜物太多,看起來影響整潔美觀。」家住陽光美第的秦女士告訴記者,雖說門口放鞋架、鞋櫃給生活帶來方便,公攤面積大家都出了錢,但不能一家說了算,有的住戶將家門口通道視為私人空間,認為平時沒有人來往,屬於合理利用空間,但是放其他雜物,就會導致消防和安全隱患,應當整治。
家住東花園的居民侯女士認為,每位住戶應當遵循文明準則,鞋架本來就是私人物品,應當放在自家裡而不是佔用公共空間,將髒舊鞋子放在公共通道上屬於不文明行為。
管理部門
一個小區門口雜物清了15車
「這個小區只有幾棟樓就清了15車雜物。」東花園社區黨總支書記方正平告訴記者,本月初,社區聯合多部門對轄區內的小區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其中一個小區就是反映人楊先生所住的小區,近20人花了一天時間才清理完所有居民家門口的雜物,而這次整治,提前多天就通知了居民自行清理,但是一些居民並沒有提前整理。到了整治時,挨家挨戶上門勸說,對業主不處理的物件進行統一清除。
方正平表示,小區優美整潔的環境需要居民共同來維護,尤其老小區,一些業主年齡偏大,不願意將以前的物件丟棄,便放在樓道,這樣的行為不僅給居民的出行帶來了不便,同時也存在消防安全火災隱患。為了維護小區樓道整潔,堅決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社區聯合小區物業及城管對小區樓道內違規堆放的雜物,堵塞、佔用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集中清理和整治,一個小區清理出雜物約15車,其中包含了門口的廢舊家具、壞花盆和鞋櫃等。
「鞋櫃會成為堵塞通道的障礙物。」揚州市物業管理協會秘書長葛軍民介紹,根據相關規定,樓道內不允許堆放任何雜物,包含鞋櫃、鞋架。不少物業會接到有關業主門口放鞋架等物件的投訴,比如居民反映夏天鞋架氣味大,佔用公共通道等,希望協調,只是物業在日常管理中苦口婆心的口頭勸說效果並不明顯,對於書面通知,一些業主也會不執行,物業沒有強制執行權,涉及鄰裡矛盾工作難協調,唯有聯合多部門統一整治。公共通道雖屬於公攤面積,但並不等於在誰家門口就屬誰家私有,放置私有物品雖方便了自家,但如果業主們都這樣做,公共通道就會被各家物品佔據。一旦發生火災,難搬動體積較大的鞋櫃等雜物就會影響救援時間。
消防案例
案例1
門口堆雜物引發火災 當事人被罰款
2020年2月24日16點30分左右,揚州湯汪花園某住戶門口堆放的雜物不慎發生火災,當地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消防員到達現場後看到,該樓道內堆放有很多雜物,甚至有電動車橫停在樓道內。起火的居民家門口堆放的雜物已經完全燒焦,牆體也被燻黑,消防人員立即對起火部位進行了處理。
消防員走訪該樓棟發現,不少住戶均將雜物堆放在家門口樓道內。消防員隨即聯合物業,勸導居民將雜物整理乾淨,並要求物業對住戶門前進行逐一整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二款規定,消防員給予住戶罰款處罰。
案例2
樓道內停電動車引發火災 多人被困
2020年3月31日21時50分許,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竇莊新村樓道內電動車起火,火災致多人被困現場。當地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小區著火樓棟的樓梯間內停放了四輛電動車,電動車車身被大火覆蓋,並伴隨啪啪的聲響,大火產生的濃煙瀰漫在樓道內,難以散去。消防人員立即出動水槍對火勢進行打擊,10分鐘左右,火勢得到控制,隨後消防人員佩戴空氣呼吸器進入樓道內,對被困人員進行疏散。經現場初步勘察,起火建築為磚混結構樓房,起火部位為樓道,主要燃燒物為電瓶車,現場無人員傷亡。據現場了解,該小區很多樓道內有亂停電動車等現象,此次火災可能與之有關。
消防提醒
可燃物千萬不要堆在門口和樓道
「居民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需要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消防部門表示,樓道堆放的雜物多為木製品、棉織品、紙製品等等,都是可燃物,一些鞋櫃屬於木製或藤條編制的,遇到明火更容易引發火災。小區樓道屬於公共消防通道,是樓內住戶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戶將雜物堆放在小區樓道內,影響了居民的進出通行和整體環境,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時候,將嚴重影響他人逃生。消防部門溫馨提醒廣大群眾,千萬不要將雜物、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家門口、樓道內,以免必要時影響群眾逃生。
律師說法
樓道堆放物品,或觸犯《消防法》和《物權法》
根據相關法規,公攤面積是指住宅樓內為住戶出入方便、正常交往及保障生活所設置的公共走廊、樓梯、電梯間、水箱間等所佔面積的總和。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戶攤得面積的具體部位,且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其原始設計的使用功能。
樓道堆放私人物品,不僅影響住戶通行,有礙於鄰裡之間和諧相處,而且雜物極易成為火災的發源地,一旦發生火災,樓道是唯一的逃生通道 。樓道堆積雜物可能觸及哪些法律法規?
「樓道堆放物品,或觸犯《消防法》和《物權法》。」江蘇仁方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偉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中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樓道裡是不可以放鞋架的!」王偉表示,樓梯通道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於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新聞延伸】
小區這些不文明行為,你身邊有嗎?
在小區裡生活,除了門口放鞋架容易引發鄰裡矛盾,還有多種不文明行為會侵犯到廣大業主的權益,這些不文明行為,你有沒有遇到過?
一、車輛亂停亂放
二、樓道亂堆雜物
三、違章搭建
四、噪音擾民
五、私拉電線
六、電梯裡抽菸、吐痰
七、寵物不拴繩
八、高空拋物
九、樓道「牛皮癬」
十、單元門被破壞
十一、公共綠地種菜
十二、各種雜物佔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