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被拆穿,可能時隔很久,或許一年、或許十年………說一個謊就必須說另一個謊去圓上一個謊,然後不停的說謊下去。
畢淑敏說:謊言有時表達了一種願望,折射出我們對事實朦朧的希望。
有沒有什麼你深信不疑的事,在過了很久很久之後,你偶然發現那不是真的,就在你發現真相時,之前所構築的一切都崩塌殆盡,所有的一切都變得不可信了,即使或許除此之外的部分全都是真的。
童年陰影、內心的自卑都可能會在潛移默化中使我們有意去包裝和刻畫自己的形象。像藝人的人設,我們每個人都有本我和外在的我,本我有一外在無數,差異程度不同而已。
說別人討好型人格,自己又何嘗不是,我們都在討好自己認為重要的那些人,試圖變成他們喜歡的樣子。
誰又能完完全全坦坦蕩蕩呢,都是一點點止血結痂、一點點鑄成盔甲。
不同的是,我們所在意的事物不同,在意的程度不同,願意為之付出的代價也不盡相同。
我們把一個不真實的自我呈現在別人面前,並以為這才是可愛的,才是有價值的。即便如此於別人而言也算不得什麼,謊言被戳破時只有崩塌殆盡這一個結果。
謊言被戳破卻不必去拆穿,知道就知道,留得一個體面給對方,相安無事罷了。這是否就是被大家奉為神諭的「看破不說破」。
我能理解,我只是失望,你和我想的不一樣。
你也不必憂傷,我和你想的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