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四川巴中,王先生停在路邊的車輛被社區清運車拖走賣到廢品站一事終於有了結果——在當地社區和司法工作人員的協調解決下,王先生和拖車方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如果王先生對修車價格沒疑問可修車,由拖車方支付維修費;如果對修車價格有疑問,則在8月20日前再尋找合適的二手車,雙方認可後,由拖車方支付費用,同時原車報廢。如果在8月20日前雙方未確定購買二手車,只有再次選擇維修車輛,由拖車方出維修費。另外,拖車方補償王先生因此事所造成的的誤工費、油費等各類費用共計1000元,於支付維修費或購買二手車時一併支付。
事件回顧:
車輛停路邊 被社區清運車拖車賣掉
8月5日,王先生發現自己停在出租房對面公路邊的車輛,被社區志願者當做「殭屍車」拖走後,在廢舊處理廠被拆掉,王先生隨後報警「盜竊」,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江北派出所介入調查。
王先生小車被拆
針對社區拖車的事情,社區書記石先生介紹,王先生停車的位置屬於「城郊結合部」,按照巴中市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屬於屬地管理」原則,車輛停放屬於社區管理,交警不負責管理,社區有權限拖車。但是拖車之後,賣車的行為是拖車方的事情。
清運車照片
8月11日,王先生拿到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江北派出所《不予立案通知書》。紅星新聞記者和王先生來到佛江社區辦公地,社區書記石先生表示,針對王先生車輛的問題將會儘快與其協商處理。
8月13日,車主王先生電話聯繫紅星新聞記者,在8月14日上午,佛江社區將組織自己和拖車方進行調解。
雙方調解:
若對維修價格無疑問 拖車方出錢修車
8月14日上午,佛江社區聯繫拖車方和王先生到社區調解此事,雙方本著誠意解決事情的目的坐在一起。
拖車方彭某某和賀某某現場承認,賣車是兩人私下行為,但車主王先生也有一定的過錯,車子停在公交站臺路面上,無牌無電話,按照社區要求,當做「殭屍車」在處理。如今,事情已經發生,願意賠償損失。
在調解會上,王先生表示,自己也是帶著誠意前來協調解決事情。
通過社區和司法工作人員的協調解決下,王先生和拖車方雙方終於達成一致:如果甲方對修車價格沒有疑問可以修車,由乙方(拖車方)支付維修費。如果對修車價格有疑問,則在8月20日前再尋找合適的二手車,雙方認可後,由拖車方支付費用,完善過戶手續,同時原車輛報廢處理。「如果2020年8月20日雙方未確定購買二手車,則由甲方(王先生)於2020年8月21日指定汽車修理廠對原車進行維修,乙方(拖車方)向修理廠支付維修費用同時,由修理廠出具收據,維修質量由甲方自行負責。」另外,乙方(拖車方)補償甲方(王先生)因此事所造成的的誤工費、油費等各類費用共計1000元,於支付維修費或購買二手車時一併支付。
協議
隨後,雙方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
紅星新聞此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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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張楊 攝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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