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初試沒有「捷徑」可走!
作為學生你要知道如果作弊被抓包
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
去年9月3日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發布
《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其中一條規定:
對在高考、研究生考試以及司法考試等4大類「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
此外,《解釋》還明確代替考試犯罪的處理規則、考試之前被查處的組織考試作弊行為屬犯罪等問題,並對「作案器材」進行了詳細解釋。
此司法解釋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小編知道各位同學都是遵紀守法的有志青年
但也要注意以下這幾種行為
千萬別入坑!!!
《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第四條明確表示《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
這句話的正確解讀是:準考證無論是正面還是反面,都不能當成草稿紙,也不能記答案,劃一筆都不可以!否則就會被判定作弊。一年英語考研時就有一個學姐因為在準考證上打作文草稿,被當場拉出去談話,經受拷問,最後考砸當場崩潰。
考試嚴禁私自攜帶草稿紙,哪怕是空白的也不可以,一經發現以作弊論。草稿紙不夠了可以舉手再要。聽說有的地方只能有一張草稿紙,所以最好在考前詢問能否多給,不行就只能字寫小點,布局緊湊點,自己省著點用。
透明無文字無標記的水杯或者撕下包裝的礦泉水可以帶進場,注意最好放在地上,以免做題時水弄到試卷上影響卷面。
禁止攜帶一切電子產品。運動手環絕對禁止攜帶,嚴格的地方連沒有記憶及計算功能的機械手錶都不能攜帶。所以在入場時要記得詢問監考老師,遵守考點的規則。此外,踩點時牆上有掛鐘的考場記得看下自己能否看清,不能的同學趕緊配眼鏡。
如果漏帶文具或者想借東西,不要問隔壁同學借,開口就當作弊處理!應該舉手示意監考老師,切記不能左右張望,一切可能引起懷疑的舉動通通砍掉!
手機必須關機放在考場外!一些嚴格的省份,就算手機裝進了信封,放在考場外,一旦響了,那就會被視為作弊。也儘量不要幫別人放手機,因為他要是沒關機響了,你就會被連累。關機隨身帶進考場,無論有沒有拿出來,直接當作弊論處!
考試規定,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不早於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不能搶答或者延遲答題,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應當立即停止答題並停筆。否則搶考或拖延很可能會被當做作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