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當你聽到奇葩要求怎麼辦?
我們在職場的人都知道,乙方一向都是弱勢群體,甲方要什麼方案哪怕再不切實際,我們為了生存都會估算價格去投標,被選中後千恩萬謝,只要籤了合同,還有無盡的方案修改等在後面。
可我今天卻發現了一個最慘甲方!
你看到的額頭以上的一堆狂草不是亂畫的,而是這名女子要求紋身師紋的一朵小白蓮花的升級版。原來,這位女士想紋一個小圖案留作紀念,但在聽了紋身師的建議後,從小白改為紋「第三隻眼」。
在紋完後,女事主還發表過感悟,覺得非常滿意,稱:「刺青也可以是抽象的,其中的意義只要刺青者理解那就夠了」並認為「這是一個有意義的刺青」。
可是經過一段時間後,可能在生活中遭到了非議,女事主又開始後悔了,坦言不敢出門想去死。
紋身師作為乙方卻說:「這是你自己要求的!」,並公布聊天內容證明事前曾畫草圖獲同意。
女事主憤怒地反擊:「我只是要你修好你刺成高低眉的眉毛,和加一個小圖,而且不能是鬼頭,沒有同意你在我額頭隨便塗鴉!」
甲乙雙方的矛盾開始升級,店家反駁說:「抽像眼睛也是跟你討論過,你說ok,還在臉上畫完草圖了給你看,還說你駕馭得了,刺完說好看,現在刺完後悔了才在打這些?」
事主重申草圖與最終效果相差甚遠,又批評店方未經其同意即把其照片放上網,更怒吼店家亂說她喝醉酒,令她慘受網友訕笑謾罵。
02.這件事的乙方和甲方錯在哪裡呢?
甲方提出在額頭上紋花本來就是匪夷所思的請求,但為什麼甲方敢提,乙方敢紋呢?
這是因為:1.乙方的技術水平因人而異,缺乏統一標準。有實力的紋身師和學徒做出來的效果肯定是天差地別,但是在接受服務時,甲方是不可能了解到那麼仔細和全面的。
另外,真正專業的紋身師會從專業的角度給客戶提供建議,而不是為了賺錢丟掉職業道德。
客戶在不知道後期效果的時候,容易異想天開,天馬行空的去想像,紋身師應該勸告客戶,後期效果的呈現結果,並讓其權衡利弊,最好的方法是先繪出彩繪,再給其一到兩天的冷靜期。
2.沒有合同擔保,乙方有更大的空間餘地。
一般做美容美髮和紋身是即時性服務,也就是比劃一下,給出參考,就可以動手,雙方因為履行的時間限制不需要上升到籤合同的文件的程度。這也就給了乙方很大的空間去為結果辯解,而乙方的經驗就成了判斷的基石。
香港有個祖傳三代的紋身師傅說過:「臉,跟脖子,耳朵,這三個部位,就是給再多錢都不紋,這是精神文化。紋身師有所為,有所不為。」
現在想來,這位師傅的祖上肯定也遇到過類似的糾紛,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才特地訓誡子孫後代,千萬別在這些部位動手。這也是一直工作經驗積累的智慧,很多事情在發生前,恐怕你連想都想不到,但等出麻煩的時候,再去找後悔藥就來不及了。
還有人說,紋身師如果非要賺這筆錢,最好寫合同來,白紙黑字的將客戶的文案寫錄清楚,再錄製視頻為證。
可這並不是上策。
3.甲方一次性付款結算服務,乙方履行完義務後收款,沒有太大心理壓力。
但是,甲方真的拿乙方沒有辦法了嗎?有的,一位網友分享了這樣的一個故事:
有一對打算去俄羅斯旅遊的老人,在旅行社給了定金收據,且在收據上旅行社是已經白紙黑字寫了「定金因個人原因放棄是不退的」。
但後來老人突然有事決定不去旅遊非要全額退定金,可旅行時已經定了他們的酒店和機票,大家都知道,這種情況下根本退不出多少錢。
旅行社無可奈何之下只能報警,但老人根本不理這一套,天天搬兩把椅子坐在門口要錢。
旅行社的生意也不好做,還很無奈。
這對老人屬於完全沒有合約精神,直接耍賴皮來抵制合約內容,是一種兩敗俱傷的行為。
03.在職場上我們如何去應付老闆提出的奇葩要求呢?
所以,雙方在提出要求和履行服務之前,還是需要甲方慎重的考慮清楚,確保自己不後悔,並且甲方應該對乙方所在機構提出質量要求,最好要求先給一個完全100%和要求相符合的模板作為參考。
乙方也應該跟上面那個祖傳紋身師傅學習一下「精神文化」,知道什麼樣是「有所為」,什麼樣是「不可為」,不要為了賺取那麼一點錢給自己惹麻煩。
這個事件借鑑到職場上,假如有一天,你的老闆突然布置了一項很荒謬的工作,你做到如下三點就能自保:
1.老闆麻煩您請再說一遍?我剛剛沒聽清。
2.得到再次肯定後,給出一個工作量較小的範本再次給對方確認:「老闆,請問您要的是這樣的結果嗎?如果是的話,我其餘的也照做可以嗎?」
3.第二次得到肯定的回答後再繼續幹活,千萬不要怕多問。
職場多溝通,前路任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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