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公司規定,員工遲到早退要罰款100元,可遲到的員工都直接選擇請事假不來上班了,怎麼看這個情況呢?
這個公司遇到這種情況,只能說,活該!
這就是公司粗暴管理,搞「一刀切」造成的後果。
試想,在這樣的管理制度下,要是某天特殊情況下,大半人遲到了,這個公司這一天還能正常運行嗎?
01 公司考勤獎懲制度過於粗暴。
只要遲到早退就罰款,請假又要扣工資。
誰還沒個急事呢?晚個幾分鐘到或者早個幾分鐘走,雖然違反了公司管理制度,但完全不必這麼粗暴。
比如,可以階梯懲罰,遲到5分鐘,罰款20;遲到10分鐘,罰款30;遲到半小時,罰款50,這種可以讓員工在不得不遲到早退之餘,又可以在「罰款檔」內,做一個自主選擇。
粗暴的制度,只能適得其反,使員工更加粗暴地對待公司。
02 懲罰過於嚴苛。
只要遲到早退就罰款100元,一天工資才多少錢啊?一分鐘的誤差,把人家半天甚至一天的收入給罰掉了,遲到的員工不請假那真是見了鬼了。
管理制度,是為了管理好公司,管理好員工,而不是為了這100塊錢,間接剝奪員工給公司創造利益的機會。
這對公司和員工來說,是雙輸的局面。
03 公司待遇低,發展前景堪憂。
遲到扣一百塊,員工就選擇請假不上班了,說明這個公司的待遇其實不咋地。試想,如果員工一天工資是兩百塊錢,請半天假正好是一百,下午接著上班,還能掙一百。
員工選擇直接請假不來,說明這一百,基本就把人家一天的工資給扣完了。
一天一百多塊錢,按22個工作日算,撐死了三千塊錢一個月!
這個公司也夠狠的!
總結來說,這個公司夠狠的!管理層根本不懂管理,毫無人性地壓榨員工,這樣的公司,能走就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