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擬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東康峰投資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上海柘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康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峰投資」)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控股股東因其投資的半導體矽片項目資金需要,擬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康峰投資持有公司股份276,046,71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2.51%;康峰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陸仁軍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33,930,776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5.62%。康峰投資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個月內(窗口期不減持),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6,494,520股,擬減持股份比例不超過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總股本的6%。其中,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不減持)進行,且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不減持)進行,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2%。
一、擬減持股東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峰投資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持有股份的數量(股) 佔股本比例(%) 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總數(股) 佔股本比例(%)
康峰投資 276,046,710 62.51 333,930,776 75.62%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康峰投資減持計劃
1、減持原因:項目投資資金需要。
2、減持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及2014年重大資產重組定向增發股份。
3、擬減持數量及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擬減持數量不超過26,494,520股,擬減持股份比例不超過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總股本的6%。
4、減持期間: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後的 6 個月內(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個交易日後的 6 個月內(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5、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二)股東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1、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所做承諾
康峰投資承諾:本公司將所直接持有的上海柘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在原承諾的鎖定期到期後,延長鎖定期三十六個月至 2016 年 1 月28 日,在延長的鎖定期內,本公司不會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所持柘中建設的股份,也不由柘中建設收購本公司所持股份。延長的鎖定期限屆滿後,本公司轉讓上述股份將依法進行並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康峰投資嚴格遵守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承諾的行為,上述承諾已於2016年1月28日履行完畢。
2、重大資產重組時所做承諾
康峰投資承諾:本公司因本次資產重組而取得的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所持柘中股份的股份,也不由柘中股份收購其所持股份,之後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股東在本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及吸收合併上海柘中(集團)有限公司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中所做承諾與《股份變動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書》中所做承諾一致。
康峰投資嚴格遵守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承諾的行為,上述承諾已於2017年12月31日履行完畢。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康峰投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三、其他事項說明
1、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減持,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不確定性。
2、本次減持計劃未違反《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4、公司將根據本次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1、股東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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