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轎車將順行的三輪車撞翻,警方在處理事故時發現轎車駕駛員涉嫌醉駕,而趕到醫院發現受傷的三輪摩託車駕駛員也涉嫌醉駕。5月26日,從高密交警了解到,事故雙方的血檢結果都超過了醉駕標準。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5月初的一天晚上8點30分左右,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姜莊中隊接到報警,在轄區某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白色轎車將順行的一輛電動三輪車撞翻,電動三輪車駕駛員受傷。
姜莊中隊事故民警在現場看到一輛白色轎車前臉被撞壞,一輛電動三輪車後鬥被撞扁,停在了路邊人行車道上。離三輪車幾十米遠的綠化帶裡,有四隻小山羊在咩咩地叫個不停。
民警得知三輪車駕駛員因受傷已被醫院救護車接走。在詢問情況時,轎車駕駛員眼神呆滯,身體搖擺不定,全身帶有濃烈的酒氣。民警懷疑其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為221mg/100ml。
民警將轎車駕駛員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化驗時又得知,受傷的摩託三輪駕駛員被送到醫院後被發現也涉嫌醉酒駕駛。
5月22日,兩人的血樣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轎車駕駛員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46.4mg/100ml,三輪車駕駛員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48mg/100ml,都已超過醉駕標準。
5月26日,高密交警大隊民警說,據張某所說,當天中午,張某與幾名生意上的朋友一起坐坐,喝了一點白酒。吃完晚飯後,他感覺自己的酒醒得差不多了,就自己駕車回家。由於事故路段沒有路燈照明,大約在10米開外他才看到前方順行的三輪車,雖然馬上採取剎車,但兩車還是撞上了。而三輪車駕駛員李某,當天下午騎車去買羊,晚上也是與朋友一起吃飯,席間喝了幾瓶啤酒,不料被張某從後面追尾,自己受輕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警方認定,轎車駕駛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三輪車駕駛員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因為兩人都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兩人的駕駛證被依法吊銷,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同時還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的刑事處罰。
大眾報業·齊魯壹點 記者 張焜 通訊員 黃啟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