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城市交通中,
斑馬線是生命的守護線,
也是文明的基準線。
隨著我市禮讓斑馬線活動的持續推進,
駕駛員禮讓行人的行為越來越多,
但仍有個別駕駛人沒有做到禮讓斑馬線,
甚至有衝搶斑馬線,
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現象發生。
1月6日,
市公安交警部門曝光了
2020年首批23起
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
違法駕駛員被罰款50元,記3分。
「不禮讓斑馬線」
交通違法行為曝光表
青報君從交警部門了解到,
很多在斑馬線上的爭搶行為
很大機率會引發交通事故,
甚至有的駕駛人
不禮讓斑馬線發生交通事故後
採取了逃逸行為。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警部門將基於智能交通系統和大數據平臺,以前海一線、學校、醫院、商圈等人車混行交通違法較為集中的區域為重點,繼續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和路面查糾力度, 科學調整勤務部署,及時查糾各類「不禮讓斑馬線」行為,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典型案例也被集中曝光,
很多悲劇可能就來自你一瞬間的不小心
青報君在此呼籲廣大駕駛人
依法文明駕駛
案例一:廂式貨車路口右轉彎時未讓直行的電動車
2019年11月24日12時37分許,35歲男子馬某駕駛魯UJ7889號廂式貨車沿青島城陽區興陽路由東向西行駛到錦城路路口右轉彎時,與右側順向直行的林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相撞後輾壓,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林某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為此,馬某駕駛機動車行駛至路口右轉彎時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且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及觀察不周的違法行為是該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確定馬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林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案例二:「狹路相逢」 搶行釀事故
2020年1月3日16時許,張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B00YA7小型汽車,在沿青島即墨區小韓村路由西向北左轉彎時,與王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BFV838小型汽車由北向南直行進入路口時相撞,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當事人張某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王某某無責任。
交警在此提醒司機朋友們開車時一定要注意讓行,如果因為一時搶行而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車主們不僅會面臨車輛損壞的後果,還可能會威脅到生命安全。
案例三:轎車搶行闖紅燈撞倒摩託車
2019年10月25日17時10分,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司機丁某駕駛著一輛黑色轎車沿204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至312省道路口時,撞倒一輛二輪摩託車,摩託車駕駛人受傷。
接到報警後交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看到摩託車駕駛人已被救護車送往急救中心,兩車均受損,報警人就是轎車司機丁某。交警通過調取事故現場視頻看到,當丁某駕駛的車輛行駛到事故發生處時,路口的信號燈已經變為紅燈,而丁某並未減速,反倒加速行駛,此處,為三方向的「丁」字路口,二輪摩託車也正沿著204國道自東向西行駛,當路口變為紅燈時,想要向左拐彎,不料高速行駛的轎車闖紅燈通行,從而發生了這起事故。摩託車駕駛人受傷,倒地不起,被正巧路過的救護車送往急救中心。
交警稱,路過丁字路口時,有些司機總是以為不會有另外兩個方向行駛的車輛,便心懷僥倖「大膽」違法行駛,這就極容易發生危險。目前,丁某因違反了交通信號燈通過,負事故全部責任,並就此處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交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路口處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的指揮通過;即使是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也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案例四:通過路口要注意 仔細觀察謹慎通行
近日,青島市膠州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在膠州市北京路與海口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餘某駕駛魯B798KB號小型轎車與沿北京路由西向北左轉彎行駛於某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相撞,致於某某受傷,車輛部分損壞。
2019年11月22日7時46分許,餘某駕駛魯B798KB號小型轎車沿北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事故地點,與沿北京路由西向北左轉彎行駛於某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接到報警後事故科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後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經調查:餘某駕駛機動車觀察不周、未保持安全車速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於某某駕駛非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餘某駕駛機動車觀察不周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餘某駕駛機動車觀察不周、未保持安全車速的違法行為相比於某某駕駛非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的違法行為對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所起作用相同,過錯相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確定餘某、於某某各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案例五:李滄交警查處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
6日上午10點,青島李滄交警在轄區商圈整治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一小時內查獲3起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10點40分左右,鄧某某駕駛一輛魯HQ6Y65白色五菱轎車沿書院路西向東行駛,在通過古鎮路路口人行橫道時沒有停車禮讓行人,被交警攔下。駕駛員鄧某某稱沒有看到行人過馬路所以就沒停車禮讓行人。當詢問鄧某某是否知道禮讓斑馬線時,鄧某某承認知道,但由於對書院路不太熟悉沒有及時禮讓。交警當場對其進行普法教育,告知以後行經斑馬線時一定要停車避讓行人,確保安全。鄧某某因未禮讓斑馬線被處以罰款50元扣3分的處罰。
李滄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行經斑馬線一定要減速觀察,有行人通過要停車禮讓,確保安全。
此外,
青報君從青島高新區獲悉,
交警公示新增46處電子抓拍系統
設備將於1月13日起正式啟用!
趕快看看有沒有你常通行的路段
1月13日啟用!
交警公示新增46處電子抓拍系統
青報君從青島高新區獲悉,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高新交警新增的46處電子抓拍設備將於1月13日起正式啟用,屆時,交警部門將啟用上述設備抓拍相關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並進行處罰,望廣大駕駛人,車輛所有人及管理人周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暢通。
電子警察設備39處
1、思源路-科韻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正源路-科海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錦榮路-22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4、華東路-東19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5、祥源路-17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6、春陽路-正源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7、東19號線-寶源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8、華東路-錦暄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9、科海路-華貫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0、科韻路-22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1、錦暄路-22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2、河東路-松園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3、河東路-梅園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4、河東路-廣盛支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5、岙東路-青蘭高速北口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6、岙東路-肖家集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7、耕海路-岙東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8、河東路-廣盛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19、龍海路-文海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0、廣博路-廣盛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1、廣博路-梅園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2、和融路-新韻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3、和融路-文溪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4、安和路-秀海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5、廣博路-廣盛支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6、廣博路-名園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7、華貫路-豐收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8、火炬路-規劃34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29、火炬路-合心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0、東4號線-豐年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1、祥源路-泰祥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2、和源路-泰祥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3、廣博路-靜園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4、海月路-華中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5、海月路-匯智橋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6、新業路-規劃32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7、新業路-規劃34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8、新悅路-規劃34號線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39、新悅路-和融路路口 電子警察系統
違法停車抓拍系統7處
1、環島北路(匯智橋路西100米)違停抓拍系統
2、22號線(科韻路北150米路東)違停抓拍系統
3、合心路(同順路北150米) 違停抓拍系統
4、合心路(同順路南150米) 違停抓拍系統
5、華東路(春陽路南100米路東) 違停抓拍系統
6、東19號線(華貫路東400米) 違停抓拍系統
7、錦業路(華東路北200米) 違停抓拍系統
小小一「讓」,
既讓出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又讓出了秩序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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