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8年,被家暴的農村婦女

2021-02-18 三聯生活周刊
美玲今年35歲,但結婚已經18年。回頭來看,她幾乎是「稀裡糊塗」地嫁給了那個並不了解的男人,從此開始了被牢牢控制的人生。現在,美玲決定拼盡全力從這段婚姻裡掙脫出來,這條路並不好走,但她不再回頭。2020年6月底的一天,星期五,晚飯桌上,丈夫把碗一扣,惡狠狠地指向美玲:「你走吧,我養不起你了,不走就把你的衣服燒掉。」一盤水煮白菜、一盤洋芋靜靜地躺在桌子中央,沒人敢再碰。自從上次丈夫斷了美玲的零用錢,家裡已經20多天沒買過肉了。小女兒嚇得哆嗦。美玲央求,無果,她知道丈夫說到做到。此時,剛參加完小學結業考試的兒子站了出來,拉著她的手和她站在了一起,隨後兩人一起離開了家。

2020年11月,我在昆明見到了35歲的美玲,她騎著電動車、載著女兒來到我們約定的地點。此時,她已經在明心反家暴社工機構提供的庇護所裡住了4個月,她告訴我,星期日不用做工,下午準備去教堂做禮拜。這是一個看起來健朗又外向的女性,身穿一件黑色呢子大衣,留著學生頭,頭髮別到耳朵後面,說到開心處,會哈哈大笑。只是,在談起那段婚姻時,面前的女人語氣沉了下去。

根據婦聯統計,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過家暴,這是個龐大而驚人的數字

美玲出生於雲南昭通市鎮雄縣下的一個村子,就像大多數農村女性步入婚姻的方式一樣,美玲是通過相親認識的丈夫。不同的是,這段婚姻的開始就伴隨著暴力。17歲那年,從小在家人的影響下信仰基督教的美玲和教會裡一個一起長大的男孩訂了婚,但訂婚沒多久,兩人就鬧了矛盾,一氣之下,男孩出遠門打工。村子的習俗是,女孩訂了婚,就不能再出遠門,美玲留在了家裡。眼看離約定的婚期越來越近,男孩沒有任何要回來的跡象,這段婚約也就基本告吹了。在農村,被退婚對女方是很沒有面子的事。就在這時候,一個因為躲計劃生育政策暫時來美玲老家避風頭的女人趁機向其介紹自己的哥哥。懷著賭氣的想法,美玲讓對方把男的約到自己家見了一面。男方看起來個子不高,身材偏瘦,第一印象雖「算不上特別喜歡」,倒也說得過去。而且聽說對方家裡條件不錯,還有一臺電話——這在當時的農村是很少見的。綜合考慮之後,美玲決定再和男方接觸一下,就跟著去了男方的家裡。第一次暴力在此時發生了。那天,美玲本想在男方家裡吃完午飯就回去,但兩家相隔50多裡地,中午12點以後就沒有車了。對方的家人勸其住下,第二天再走,美玲沒多想。到了晚上,她被安排和男人的妹妹住一個屋,但當她準備睡下時,男方妹妹突然開始穿衣往外走,她預感不對,緊緊抓住對方,此時男人的嫂子走了進來,一起控制了她,美玲就這樣被強制著和男人發生了性關係。「我當時想,有了這樣的事情,再去把自己交給別人也不行了,我已經被毀了,還能走到哪裡去。」一個多月後,男方家裡辦了酒席。雖然還沒領結婚證,這段婚姻事實上就這樣開始了。之後的十幾年裡,這段以暴力開啟的婚姻,成為美玲揮之不去的噩夢。一開始是拳頭,你不知道它會揮向身體的哪個部位,有時候是額頭,那麼鮮血就會順著頭髮流下來,在地上滴落一片;有時候是大腿、小腿、後背、胸部、後腦勺,總之沒有可以被放過的地方。後來,丈夫抓到什麼就用什麼打,手機充電線、掃把杆、木頭凳子,甚至鐵錘——有一次在工地,丈夫將小臂長的鐵錘直直砸向美玲的小腿肚,腿上的肉被砸下去一個坑。採訪時,美玲掀起褲腿給我看,一個青色的印記至今留在腿上。最嚴重的一次,沉甸甸的木凳砸下來,凳子腿還在丈夫的手上握著,美玲的三根肋骨應聲斷裂,躺在地上一動不能動,頭上不知從哪個位置冒出的血還在止不住地往下流。

丈夫打她的頻率也不固定,大多時候,兩三個月一次,頻次高的時候,一兩個月一次,沒有規律,令人捉摸不定,家裡因此常年充斥著恐懼的氣氛。

農村婦女仍然是中國家暴問題的重要受害群體為了避免被打,凡事都要讓對方開心,包括性行為。「不管我是處於什麼狀態,一定要讓他滿足。如果不能讓他滿足,他會說,明天我再收拾你。」第二天丈夫就真的開始找事,「正吃飯呢,桌子一下子就被抬翻了,理由是你做得不好吃。」但小心翼翼換不來絕對的安全,出手的理由可以千奇百怪。比如,笑是一種罪過,「只要看到我臉上有笑容,他就不高興」。有時,丈夫開著電動車在路上走著,美玲坐在電動車後座,突然,陰陽怪氣的聲音從前面傳過來,「你看你過得可真舒服呀,真是羨慕你」,美玲嚇得大氣不敢出。伴隨著肢體暴力的同時還有精神上無休無止的貶低和侮辱,有時候是丈夫指責她花錢大手大腳不會過日子,有時候是嘲笑她頭髮剪得太難看,有時候又威脅她「有本事你就離開,不要跟著我幹活」。2019年,美玲趁丈夫回老家為鄉鄰奔喪,自己偷偷換了個工地幹活,一個多月後丈夫回來,又開始追問她「在哪裡上班,誰介紹你去的,老闆是誰」,還非逼她把老闆的電話號碼拿出來。那晚,丈夫又動手了,「一巴掌下去,感覺下巴都被打歪了」。無端的懷疑和極度的控制在這些年逐步升級。2020年6月,美玲在工地做工,手機沒放在手邊,不到20分鐘的時間,丈夫打了17個電話。其實沒有什麼重要的事,但丈夫要的是她無條件地服從。此後20多天,丈夫威脅她,不準她上班,也不給她一分錢,她只能靠家裡的一點餘糧度日。在這段充滿暴力的婚姻裡,最可怕的還不是暴力本身,而是一種徹徹底底、孤立無援的感覺。結婚酒宴後一個多月,美玲發現自己懷孕了。她不想生,但在農村,作為人妻,打胎是萬萬不被允許的,只有17歲的她「稀裡糊塗」地生下孩子,大女兒還沒學會走路,老二又出生了,緊接著是老三、老四。不是沒有反抗過,一開始,她嘗試偷偷吃避孕藥,但吃了藥身體開始出現問題,月經8天或10天就來一次。她去上避孕環,當然沒敢讓丈夫知道,但兩年多後避孕環失效,又一次懷孕。丈夫高興得「手舞足蹈」,念叨著是老天送給他的禮物,而美玲崩潰到號啕大哭。

每生一個,逃走的希望就更渺茫一些。美玲想過乾脆帶著4個孩子一起走,但可能面臨的經濟困境讓她邁不出下一步。結婚多年,美玲僅有過的積蓄是偷偷攢下的1萬元,後來,丈夫和人鬥毆,咬掉對方的耳朵,要賠五六萬元,美玲把錢拿出來替丈夫還了帳。這次事件之後,沒再攢下過錢。事實上,從第三個孩子出生後,美玲就開始跟著丈夫去昆明的工地做建築工人,兩個人做的活兒差不多,但工資都被丈夫代領,根本到不了自己的手裡。美玲偷偷告訴老闆不要把工資給他,被丈夫知道後又是一頓責問和拳頭。被搞得筋疲力盡的美玲終於妥協,徹底上交了經濟權。從此,錢雖然放在自己的卡上,但小到在網上買包衛生巾,大到買件衣服,都要找丈夫報備,發展到最後,美玲哀求丈夫:「你每個月抽菸最少也抽個三四百,一個月給我兩三百塊錢零花錢,讓我自由一下行嗎?」

但相比於孩子的牽絆、丈夫的經濟控制,更讓美玲感到無助的,是來自周圍世界的漠視。有段時間,美玲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婆婆親眼看到她被打也不說話,有時說兒子幾句,或「拉個架」,「很敷衍的樣子」,公公則躲在另一個屋,不露面。被打斷三根肋骨那次,因為害怕美玲報警,婆婆甚至奪下她的手機。美玲躺在沙發上一動不能動,從下午5點挨到了晚上,再三哀求後,婆婆才用她的手機打了「120」。後來,爸爸知道了,問美玲要不要找人來打一架,被美玲勸了幾句,事情也就作罷。這是美玲第一次告訴娘家人丈夫家暴的事實,大多數時候,她不知道怎麼開口,內心深處,一種深深的愧疚感總是包圍著她,「是自己要找的這個人,說出來感覺丟人」。美玲也試著求助過公權力機構。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出臺後,美玲曾一度燃起希望,被打了,趕緊報警,但大多數時候,警察只是當成家庭糾紛調解一下,有時候還會勸美玲,一家人過日子,難免磕磕絆絆。況且警察走了又如何呢?「消停一陣子就又開始打了。」美玲打「114」查詢婦聯的電話,接通了,對方在電話裡勸,「兩口子都有責任」,美玲掛了電話,從此不再打。早年間,美玲還會寄希望於丈夫事後的悔改——每次打人後的平靜期裡,丈夫確實會變得好一點兒,既不會發火,還會哄著她,語氣溫柔,春風和煦。有一次,丈夫打到她眼睛腫起來,他看起來像自己下決心一樣,說「以後不打你了,如果我下次再打你,我就讓你走,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這樣的話總會讓美玲覺得對方會改,只是隨著時間推移,暴力不但沒有消失,反而變得更理所當然。日復一日地過著「看不到希望」的生活,美玲一度有種「認命」的感覺,想到「死就死了」。她嘗試過自殺,一次是在貴陽,被打之後她準備跳水庫,被人攔住;還有一次,她已經站在18樓的樓頂,準備跳時想到了猶大。猶大是《聖經》裡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出賣耶穌後因為受不住良心的譴責,在絕望中於耶路撒冷城郊自縊身亡,屍體從樹上掉下後肚子爆裂、腸子流出,死狀慘烈。美玲想,我是個基督徒,如果今天在這裡跳下去,我跟這個人一模一樣,相當於下地獄。這個念頭將其從死神的手裡拉了回來。
在那次被丈夫斷錢20多天後,美玲走投無路,找到了雲南明心反家暴社工機構。成立於2012年的明心主要做個案服務,每年差不多服務一二十個家暴受害者。劉萍是該機構的負責人,她告訴我,自機構成立以後,接待的90%都是女性受暴者。美玲是通過四女兒一個同學的媽媽知道的明心,那位女性和她有一樣的遭遇。劉萍服務過的個案裡,來自農村的受暴者佔大多數,當她們來機構時,受暴時間大多已經十幾年甚至幾十年。而美玲的婚姻關係裡,同時存在肢體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這樣的情況,劉萍稱一般不會再進行夫妻關係調解,而是以讓受暴者脫離家暴為目的提供幫助。劉萍問美玲:「他都這樣對你了,你有沒有想過自己可以怎麼做?」美玲最開始的回答是:「我只想他每個月給我300塊錢的零用錢,並且希望他不要再打我,我們倆好好地過。」劉萍見過不少這樣的情況——婚姻明明已經沒有任何值得留戀之處,但真的面臨離婚這個選項,很多受暴者依然邁不出這一步。

美玲告訴了我她當時的恐懼。17歲跟了這個男人之後,幾乎沒有獨立在社會上生存過,以前是在老家帶孩子,後來跟著丈夫在昆明當建築工。現在,4個孩子中大女兒已經上中專,每年學費和生活費是一筆近萬元的開支,小的還在上小學,加起來經濟壓力不小。況且在房子等財產的劃分上,農村面臨的情況也不同。美玲和丈夫在昆明一直租房住,男方老家的房子是婚後兩人一起蓋的,「不像城市的商品房如果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拿來做分割,城中村的房子以及農村的房子是賣不了的。很多嫁到男方家裡的婦女真的離婚後,分不到房子,也拿不到錢,孩子又跟著她們,如何生存都是個難題。」劉萍說。

圖|視覺中國

不過,在劉萍看來,跟著丈夫在昆明打工多年的美玲並非沒有獨立賺錢和生活的能力,對美玲而言,最大的障礙或許是心理上的。上世紀70年代,美國臨床法醫心理學家雷諾爾·沃科(Lenore Walker)提出「受虐婦女症候群」的概念,指的是受虐婦女長期受暴且多次擺脫家庭暴力失敗之後,會產生一種無法擺脫施暴人的心理。劉萍說,要打破這種「習得性無助」的心理,首先是要讓她相信,你可以獲得幫助。明心向美玲提供了庇護所。庇護所不對外公布具體地址,以保證不會被施暴者找到,任何受家暴的婦女,無論貧富都可以來申請,最短的可以住一天,最長的原則上住一個月,情況比較特殊的時間還可以延長。受暴者通過對庇護所日常的打掃和管理,換取所住的時間。一個月之後,美玲告訴劉萍,「從來沒有感覺到如此的輕鬆,如此的安全」,她第一次意識到,原來離婚、離開丈夫的生活沒那麼可怕。自信是一點點找回來的。劉萍帶美玲參加反家暴婦女扶助小組,幾十個受暴女性圍在一起聊天,美玲才意識到,「哦,原來自己是受暴最嚴重的那個,但別人都已經離婚了」。還有一次,劉萍帶美玲去法庭看別人的離婚庭審,一個和她年紀差不多的女性對著法官義正言辭地列數丈夫的罪狀,毫無懼色,美玲被震驚了,「這個姐姐可真勇敢」。從家裡出來後不久,美玲的4個孩子都站在了她這邊,親情的支持給了美玲一劑強心針。她重新在建築工地找了活兒,每天200元,收入可以勉強維持小兒子與小女兒的生活。現在,她白天送女兒去學校後,就在附近的建築工地打零工,晚上接孩子回來,吃了飯就休息,不用再擔心那隨時可能揮過來的拳頭,孩子們的臉上也開始重現笑容。當終於決定從充滿暴力和控制的婚姻中逃脫出來,美玲形容,那感覺就像「一下子飛向了自由的空間」,「整個人得到了釋放」。美玲的離婚訴訟還在辦理中。前段時間,丈夫找到機構,請求他們將一套衣服轉送給美玲,意思是請她考慮一下回去。美玲沒再動搖,換了電話號碼,不再回復對方的微信。其間,大女兒就讀的中專院校要求交學費和生活費,一共8000元,丈夫以此威脅,拒不繳納。美玲賣了從家裡帶出來的一根金項鍊,換了4000多元,再東拼西湊,總算交齊了。這是她從家裡出來後遇到的第一個大的挑戰,勉強得到解決。無法預料接下來還會遇到什麼,但她告訴我,已經做好了應對的心理準備。結婚18年,當打算離開時,她發現自己能帶走的東西如此之少——除了這條項鍊,還有那輛帶她離開的電動車。但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個無比珍貴的東西——自由,在丟失多年後,重新回來了。(本文選自《三聯生活周刊》2020年47期封面故事,點擊文末封面圖即可一鍵下單。感謝李琳、丁娟、王亞利女士對本文的幫助。實習記者徐勝對本文亦有貢獻。應採訪對象要求,美玲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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