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來到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隊雙鳳大隊處理違法記錄,不想卻被值班民警查獲酒駕行為,受到法律處罰。
9月4日下午14時左右,一名身穿白褲白T恤、戴著口罩、滿身香水味的年輕男子來到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隊雙鳳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準備處理自己的車輛違法記錄。然而,他排到了窗口,一見到值班民警卻好像渾身不自在的樣,不僅語無倫次、眼神躲閃,連拿駕駛證、行駛證的手也在微微顫抖。
按照交通違法處理規定,民警讓其摘下口罩,採集當事人面部影像。不料,該男子卻不願摘口罩,藉故說要上廁所,等會兒再來處理違章,然後乾脆擠出排隊的人群,想溜之大吉。
民警見其行為可疑,便讓協助處置的另一民警上前檢查。民警一靠近這男子,發現其渾身香水味裡竟透出一股酒氣。民警攔住該男子詢問,這個男子更加慌了神,支支吾吾回答:自己是一個人開車來處理違章的。民警接著詢問他是否酒後駕駛?該男子立馬慌亂辯解說「今天沒喝酒」,頭天晚上跟朋友一起吃飯時,一個朋友喝醉了酒,把白酒潑灑到了自己身上。
說著說著,該男子拔腿就往大廳外跑。民警在大廳門口將其控制,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64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
民警調取了該男子當日駕車到雙鳳大隊的行車軌跡視頻、停車進入雙鳳大隊違法處理大廳的視頻,證實了該男子是酒後駕車來雙鳳大隊的事實。面對調查結果,該男子只得向民警吐露了實情。
原來,該男子姓何,渝北區兩路人,頭晚跟幾個許久未見的朋友聚會,一直吃飯喝酒聊天,持續到次日凌晨2點多鐘,何某喝得爛醉。
他一覺睡到中午,起床後酒仍未醒,但又想到雙鳳大隊處理車輛違章。於是,為了掩蓋渾身的酒氣,他往自己身上噴灑了很多香水。沒想到,「做賊心虛」的他很快就在民警面前露出了馬腳。
民警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後,對何某進行了批評。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何某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駕也很危險,只要體內尚存一定數量酒精,必然會影響人的反應能力,仍然存在安全風險。建議在飲酒後尤其是醉酒後,要休息足夠時間後才能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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