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的《丈夫》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文本。
小說從一個不斷向船上女性逼近的電影鏡頭開始,這是一個充滿侵略性和佔有欲的男性視角,奠定了小說中瀰漫的情慾基調。另外這看似牢固的男權在小說中將被戲劇性地挑戰並一度瀕於顛覆,這也是小說名字值得反覆玩味之處。
小說中對於窮人的妻子外出在船上賣身養家這樁「生意」作了評價——「不與道德相衝突,也並不違反健康」,沈從文簡潔地拋出了儒家文化圈外圍的獨特倫理觀。在尋常的觀念裡,妻子是丈夫的附庸,妻子的貞潔被視為丈夫作為男性最重要的尊嚴之一,而在湘西,人們卻沒有這樣觀念上的束縛,這樣的「生意」是一件天然沒有任何妨害的事情。
事實上,在小說中文本探討的關鍵也確實並非是「丈夫」作為「男性」對於妻子的權利的喪失、爭奪和佔有,而是丈夫作為一個「人」通過從文明社會的錢權交易中將自己的妻子和自己解脫出來,重獲人理應擁有的尊嚴、情慾和美滿家庭。這裡的丈夫的權利和尊嚴並非是在性別特權的範疇裡討論的,沈從文要強調的是作為「人」的男性在現代社會利益浪潮中保全天然人倫中的情感和欲望。也因此「丈夫」所要尋回不僅僅是作為情慾寄託和家庭象徵的妻子,還有原初完滿的人格和世界,成為真正的丈夫,真正的追求幸福生活的「人」。
小說毫不掩飾城市對於妻子和丈夫天然關係的毀損。「妻子」們沾染上「惡德」,文中的丈夫對於作為城市化身的妻子身體產生了陌生感和驚奇感,他對於妻子甚至產生了某種敬畏,當妻子表現出對於家庭財產和事物的熟稔和關切時丈夫產生了一種近乎感激的欣慰。
丈夫在城市裡的痛苦和自卑來源於話語權的全然喪失。小說裡提到丈夫目睹妻子的客人以「村長鄉紳」一般的權勢侵佔自己的妻子時只能「低低地喘氣」,內心無奈又茫然,內心唯一的慰藉和依傍是故鄉家裡的牲畜,那些是可親的,城市裡的一切都不是,妻子也已經不是。
水保這個人物的出場製造了小說的高潮。他一方面是城市裡罪惡與權力媾和的結果。水保殺過人,這是他的原罪,可又因為與政府的合作成為水上的實際統治者,甚至成為了道德的典範,獲得了正當性。另一方面他又是徹底顛覆圓融倫理世界的攪局者。他成為了妓女們的「乾爹」,以庇護的許諾換取對於她們的實質擁有權。而另一個妻子的擁有者即丈夫則成為了「女婿」,並且由於地位和見識的巨大落差再次喪失了言語的能力繼而補償性地將曾難以啟齒的農村瑣事絮絮叨叨自言自語了很久。當和妻子的私密事也被他拿來作為談資,他已經不是家庭秘密的擁有者,而是一個用妻子和家庭的花邊來換取城市權力擁有者的關注的乞憐者。丈夫為一句「朋友」的稱呼欣喜若狂,甚至將這個和他共同佔有妻子的男人奉若神明,水保竟然成為了只有恩德沒有任何罪惡和過錯的「財神」,這是一個對於夫權蒙昧的人對於城市化身的天然尊崇。
丈夫的醒悟是小說真正的意蘊所在。他從對水保的諂媚中醒悟過來的時候感受了嫉妒和憤恨。當他遇到隨時將妻子奪走的醉鬼,並且被大娘脅迫要將當夜的妻子讓給水保的時候,他真正發現了問題所在。他可能永遠不會懂得妻子是不能共享的,但是他深刻地意識到和妻子分處城鄉是如何殘酷剝奪了他的尊嚴和生活的。次日清晨,當他拿到妻子掙來並用作告別之物的錢的時候,他「哭」了,不是怒了恨了,是在陌生世界的重壓之下宛若喪失了一切一樣哭了。
最後的結局極為簡潔又令人驚詫,丈夫和妻子一同回去了,一個城市掘下的巨大情感窟窿在最後一剎那沒有聲息地突然彌合了。丈夫仍然沒有發聲,但是將妻子帶回去的那一剎那他獲得了所有的話語權,獲得了作為了「人」的完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