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5時36分,被告人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罪一案一審庭審結束,法庭宣布休庭,將另行擇期宣判。
根據當庭宣讀的公訴意見書,勞榮枝被控於1996年至1999年間,夥同男友法子英,分別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地共同犯下搶劫、綁架、故意殺人等罪,先後謀害七條無辜生命,令六個家庭支離破碎。
今天的庭審中,隨著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展開辯論,四起罪案的細節逐漸浮出水面。
「如果『猴子』叫,就擰緊鐵絲勒死他」
檢方出具的證據顯示,「猴子」出現在勞榮枝的多份訊問筆錄中,是其對被害人的稱呼。
1999年夏天,已流竄至合肥的勞、法二人花光了錢,共謀再次犯罪。7月22日,勞榮枝誘騙在坐檯時認識的商人殷建華至其出租屋內。訊問筆錄記載,勞榮枝稱「我騙過來的『猴子』姓殷,不太配合」。
事實上,「不太配合」的殷建華剛進入出租屋後,就被埋伏已久的法子英持刀威脅,鑽進其事先準備好的狗籠中。勘驗記錄顯示,該狗籠100*100*70cm大小,用空心鋼管焊成。檢方在庭審中提到,身高1米72的成年男子殷建華被扒光衣物,「只剩褲頭」,「囚於籠內長達十幾個小時」。
勞榮枝當庭指認刑案照片。圖片來源:南昌中院
法子英及勞榮枝供述印證,7月23日,法子英獨自前往殷建華家取贖金,臨行前,他將鐵絲纏繞在殷建華頸部,用老虎鉗固定,並囑咐勞榮枝「如果『猴子』叫,就用老虎鉗擰緊鐵絲勒死他」。
7月28日,殷建華的屍體被房東發現。現場勘查記錄顯示,殷建華被囚在鐵籠中,頸部被鐵絲纏繞,屍體已高度腐爛,鐵籠的門有六處被焊死。
檢方多項證據表明,勞榮枝與庭審中展現出的柔弱女子形象有巨大反差。在第一起南昌案中,勞、法二人綁架商人熊啟義後,又前往其家中搶劫財物,並殘忍殺害了熊啟義的妻女,其女兒被害時僅三歲。勞榮枝在偵查階段的口供中提到,離開時,她擔心留下指紋,曾提議「放一把火燒了熊老闆家」,法子英未採納。
逃跑前把襯衫打溼掛在陽臺
營造有人居住的假象
檢方提供的證據表明,南昌案發後,勞、法二人在逃跑前特意把襯衫打溼後掛在出租屋陽臺上,營造有人居住的假象。
二人逃回九江老家,勞榮枝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見到法子英媽媽。法子英為老家安裝防盜門,聽到警車的聲音害怕得躲在屋裡不敢出來。之後二人走水路逃至上海。
他們的逃亡足跡遍布大半個中國,據勞榮枝給檢方的供述,他們在重慶租了房子,是她和法子英的「安全屋」,二人作案後,「勞榮枝先走,法子英善後」,然後在重慶聚首,「我們在重慶不會作案,不會留下任何身份信息。」
勞榮枝供述,在合肥事件中,小木匠陸中明和殷建華被害後,她便逃去河南,此後20多年隱姓埋名在多地流竄,最後潛逃至廈門,化名「雪莉」。
12月22日庭審現場。圖片來源:南昌中院
沒有身份證,她找路邊的小攤做了假證,使用他人的姓名辦理電話卡。勞榮枝稱,她沒有真實的身份證,不能找正式工作,後來在廈門男朋友開的鐘表行做銷售,二人同居兩三年。房子租得遠,她每天晚上10點下班,坐兩個小時公交車回家,凌晨兩三點捨不得睡覺,「總覺得哪一天是最後一天」。據悉,2019年11月勞榮枝落網後,其男友始終不相信勞榮枝會殺人。
「法子英利用了我,我也利用了別人,對不起,他是一個很好的人。」勞榮枝稱自己騙了廈門的男友和信任她的朋友,她從來沒跟任何人提起之前的事,稱逃亡的20多年「內心很煎熬」。落網後,她一度心灰意冷,覺得「死了是種解脫」。
「惡夢一般的經歷改變了我的一生」
勞榮枝稱自己不夠獨立,生性膽小,懦弱自私,潛逃的這些年一直依附男人生活,但也會自己掙錢。
她企圖用這些話辯解為什麼南昌案發後,她仍然跟隨法子英四處逃竄:「我非常害怕,不敢報警」「我那時21歲,涉世未深,法子英比我大十歲,他社會經驗比我豐富」。
勞榮枝稱法子英從來不喝酒,嗜煙,南昌一家三口遇害後,法子英喝了點酒,「心情很煩悶」。
勞榮枝表示,對法子英又愛又恨,「我離不開他」,法子英對她「又打又罵」,給她做飯、洗衣服,上下班接送,但在精神上控制她,不顧惜她的身體。她多次稱為法子英墮胎4次,墮胎當天遭法子英侵犯,以至於在36歲那年患宮頸癌。她不敢結婚,不敢生孩子,怕「害了下一代」。
勞榮枝在庭審最後陳述稱,遇到法子英,「惡夢一般的經歷改變了我的一生」,並希望回歸社會,「以我的素質、修養、文化底蘊不會拖別人後腿」,希望「法官大人給我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對此,受害人小木匠陸中明家屬代理律師劉靜潔表示,勞榮枝有強大的心理素質,高超的反偵查能力和表演才能,才能在二十年潛逃期間對所有人瞞過她背負七條命案的罪惡,心安理得地享受從娛樂場所吊到的有錢男友給予的「高品質生活」,在她遛狗、彈琴、畫畫時,根本沒想過被殺害的小木匠妻兒一家正在貧困線上掙扎。
檢方表示,勞榮枝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主觀犯罪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極大,必須接受法律公平公正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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