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06月30日。
活動對象:浦發銀行代發借記卡持卡人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浦發銀行代發借記卡持卡人通過指定渠道申請
浦發銀行信用卡並成功通過審核的新客戶,核卡30天內成功通過快捷
支付合格消費任意一筆,即可領取專屬新戶權益一份:50元小浦消費券。
指定渠道:指定城市通過營銷人員提交進件,以營銷人員露出頁面為準。
每位符合條件的客戶僅可獲贈1次權益,每月底前卡中心將以簡訊方式發放給到達標客戶權益有效期及查詢路徑。
活動細則:1. 新客戶指從未持有浦發
銀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戶或參加本活動(即提交
信用卡申請)時名下所有浦發銀行
信用卡註銷滿12個月以上的主卡客戶;在申請前12個月內註銷任何
浦發信用卡的客戶不可參與本次所有活動。
2. 本次活動對象為浦發銀行借記卡工資代發客戶,於最近一年之內有過工資代發記錄;同時在活動期間通過指定渠道申請浦發銀行
信用卡並成功通過審核的新客戶。
3. 若滿足條件的新客戶在活動期間同時申請了兩張及兩張以上浦發銀行信用卡,將以
浦發信用卡中心在活動期間審核出的第一張卡片為準並享受對應的權益。逾期帳戶、凍結帳戶和銷戶帳戶等非正常狀態帳戶的浦發信用卡持卡人亦不得參與本次所有活動。
4. 小浦惠花券使用方法和權益細則,見路徑:「小浦惠花—右上角訂單—小浦消費券—使用規則」。本活動有關小浦惠花券的商品或服務由相關
商戶提供,持卡人應當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該等商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不對該等商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提供任何保證,浦發銀行
信用卡中心不就有關商品或服務引起的有關事宜或任何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任何有關活動商品及服務之事宜由各供應商負責。
5. 合格消費包括:一般籤帳消費,但不包括房地產類、汽車銷售類、批發類、醫院類、學校類、慈善機構類、代扣代繳類、公共事業費、船隻銷售類、法庭費用類、政府機構類、大型企業批發類、菸草配送類、保險銷售類、保險業和保險金類、直銷類、當鋪類、縣鄉優惠-房產汽車類、縣鄉優惠-批發類、縣鄉優惠-超市加油類、三農商戶類、金融機構類消費,也不包括預借現金、網上消費(除綁定快捷支付,快捷支付包含支付寶、微信、京東支付等第三方快捷支付;小浦支付快捷支付;Apple Pay、三星Pay、HCE、華為Pay、小米Pay等雲閃付交易;
銀聯二維碼交易)、「萬用金」
分期還款、銀行費用(包括
信用卡年費、
信用卡利息及罰息、預借現金手續費、逾期還款違約金等)、其他各類依《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約定的費用以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規定的其他項目。合格消費僅限客戶使用其名下的浦發銀行信用卡發生的單卡交易金額,同一帳戶下其他信用卡交易金額不計入本活動項下的合格消費,分期交易的金額(含本金、息費等)不計入本活動項下的合格消費,E-GO卡交易不計入本活動項下的合格消費。
6. 消費時間以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系統實際入帳時間為準。
7. 消費後如發生退貨、衝正、爭議、虛假、退稅或撤銷等交易,將不計入本活動所指的快捷消費。如發現有利用活動規則或計算機系統漏洞惡意套取活動獎勵的持卡人,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其繼續參加本活動的權利,且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權取消或收回其因參加本次活動所獲的回饋和獎勵。
8.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種情況,其享受本活動的資格將被取消,包含但不限於:利用系統漏洞、進行虛假交易或者違法交易或退貨交易等手段惡意套取優惠獎勵;當前帳戶出現欠款逾期、銷戶、凍結及其他非正常狀態;出現所持信用卡過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註銷信用卡、對所欠信用卡和浦發銀行債務不償還、違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及相關領用合約或本活動細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的。
9. 如參與本活動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統漏洞、外掛軟體、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動獎勵、損害活動規則、違背活動公平原則、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的,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該持卡人參與本活動及獲得本活動獎勵的資格,並有權取消或收回已發放的活動獎勵。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對活動中的惡意套利行為進行鑑定。
10. 持卡人存在惡意註冊、利用本次活動優惠進行非法牟利、炒作、
套現、轉售、虛假交易等行為的,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其享受本活動優惠的資格並將取消或收回其因參加本活動所獲商品、權益或其他獎勵。
11.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保留隨時變更、調整、終止本活動的權利,同時浦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變更、調整本活動條款和細則的權利,前述調整於相關渠道公布後生效。12. 本活動未盡事宜仍受《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相關領用合約、《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信用卡積分活動規則》及其他文件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