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郭美美事件始末
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個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起眾人矚目。她在微博上的生活照顯示,她開瑪莎拉蒂跑車、在別墅開生日會,皮包、手機、手錶都是昂貴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認證的身份是「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這些微博引發了公眾對其財富來源的強烈質疑和對紅十字會持續多年的信任危機。
2011年6月22日,「郭美美Baby」的實名認證被取消,經新浪微博官方查實,「郭美美Baby」原認證說明為演員,「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認證沒有經過嚴格審核。
2011年6月22日、24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先後兩次通過官方網站發表聲明指出,經對有關信息的調查、核實,中國紅十字會沒有「紅十字商會」機構,也未設有「商業總經理」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
2011年6月28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向新華社記者表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已以郭美美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並依法開展相關工作。
2011年7月,紅十字總會邀請審計署工作組進駐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進行審計,並已商請中國商業聯合會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2011年12月,中國紅會公布了由監察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北京劉安元律師事務所、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相關人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論,認為「郭美美」及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無關,但商業系統紅十字會的管理存在問題。
2013年4月,儘管時隔2年,但郭美美事件仍讓公眾對中國紅十字會難以重建信任。中國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表示,將於5月中下旬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但隨後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否認中國紅十字會將重新調查本事件,王永也表示,重查郭美美事件目前僅僅是提議,並未形成正式決定。
2013年9月,民政部《2012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顯示,2012年,我國社會捐贈總量(含我國接收國內外社會各界的款物捐贈)共計約817億元,相當於人均捐款約60.4元,與2011年度相比,全國接收捐贈額減少28元。全國各級紅十字會系統接收社會捐贈21.88億元,與2011年相比下降了6.79億元,同比下降23.67%
2014年7月,郭美美因涉嫌在巴西世界盃期間賭球,被警方行政拘留。
20014年8月,公安機關公布的調查結果以及郭美美本人的供述顯示:她與中國紅十字會毫無關係。
最新進展
2014年8月4日凌晨,新華社發出起底郭美美的通稿,隨後,CCTV給了她13分鐘新聞專題待遇,其風頭甚至蓋過了雲南魯甸的地震。
欲自證清白的中國紅會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昭通地震的死難人數已超過300,這個黑色的數字很可能還會繼續增加。無數人正在為救援行動徹夜奮戰,時間真的就是生命。難道還有什麼比這件事更重要、更揪心、更值得我們全身心投入嗎?所以,從這一刻起,請忘記她,把有限的精力和資源全部轉向災區。」
這條微博馬上遭致網民的圍攻,@作家崔成浩:其父有詐騙前科,其母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等休閒服務,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賣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槽點實在太多,使我一時都顧及不上崑山的工廠爆炸、雲南地震等大事了。。。
主持人鍾曉:您剛刷完12條郭美美,現在又號召忘掉郭美美。臣妾真的做不到啊![淚]
另一群主持人卻躺著中槍,@檢察官楊斌:CCTV能不能以同樣的力度圍剿一下大褲衩裡的「戰鬥雞」,郭美美並不比她們更無恥。
@彈弓子E:女播音員一邊義正辭嚴地譴責郭美美,一邊暗想:不可能啊,一次性交易幾十萬,這小婊子到底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待會兒得和姐妹們討論一下。男播音員暗想:這長相還那麼貴,這錢肯定來得特別容易,這樣的冤大頭絕不能放過,若能給周圍的婊子們牽上線,那我可就發達了。想到這兒,他們批判的聲音更宏亮了。
新華社的報導到底有怎樣的爆料?大致有這樣幾大內容,①與「乾爹」實為包養關係,王某每次都給5萬包養費,還給她240萬用於買車;②二人均非紅會人員,紅會事件屬無中生有;③「澳門豪賭欠2.6億賭債」實為謠言,意在幫網上賭場增加點擊量;④嗜賭成性,設賭局「抽水」,拉熟人下水;⑤私生活極為混亂,「商演」背後多為性交易。
新華社洋洋灑灑數萬字的報導,卻帶來輿論的強烈反彈,這可能是宣傳機構沒有預想到的結果。
@賀衛方直接喊話,【央視,你不能這樣做!】刑訴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案件尚在偵查階段,嫌疑人是否犯罪及何種犯罪皆在未定狀態,還須檢察院審查,律師要搜集辯護證據,最終經法院二審終審。案件沒到檢察院,電視臺就把嫌疑人滿世界遊街示眾,法律何在?人權何在?
@連鵬也對此進行呼應,起床後看到央視幾個頻道都在播郭美美案件。一些人未經審判就被拉上了央視,有點常識就知道,不得自證其罪是現代司法的基本通則。為啥郭振璽、芮成鋼不上央視認錯?再說,郭美美是犯事了,你國家電視臺把人家父母、舅舅、大姨的底兒都揭一遍,傾向明顯,這種洞穿司法和媒體底線的做法,太醜陋了。
更有智商的開始去搜尋新華社報導中不符合邏輯的疑點。
報導中王軍的一段話成為靶子。「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裝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邊聽到了就說要應聘。後來,她說要做CEO,當時我不知道CEO是什麼,就笑笑說你做什麼都行啦。」
這個細節被認為是一個大疑點。@盛大林:王軍身為大老闆,竟然說不知道CEO是什麼意思——匪夷所思。
更大的疑點來自於郭美美性交易的價格,所謂的大起底,到底沒能解決很多人的疑問。動輒數十萬的嫖客都是誰?一夜至少5萬,揭陽男還收了30萬,揭陽男是誰?
@大蒲哥 直接嘲笑新華社記者:幾十萬一夜的價格,別尼瑪說郭美美了,國內娛樂圈一二線藝人可勁的造。郭大姐的長相連成都做半套的a牌技師都不如,寫這稿件的得是一輩子不出門玩兒吧?
郭美美到底賺了誰的錢?這個問題不回答清楚,所有的報導都是一頭霧水。
真愛夢想基金會創始人吳衝Allan,根據網絡披露資料和投資銀行基本常識,作出驚天推斷。
大幕拉開,先從2007年一則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說起:
2007年9月,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認可」的北京王鼎市場營銷諮詢公司在和香港上市的民豐控股合資成立了一間合資公司從事紅十字會的「博愛小站」項目,計劃投資30億在中國建立2萬個「博愛小站」,王鼎諮詢憑這個「認可」佔有這個項目30%的「乾股」。
以下是香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截圖
請注意:王鼎市場諮詢不是商業紅會的控股企業(而是認可機構,股權結構圖上用虛線標出,關係為「認可機構」),它的股東是誰,憑什麼得到這個認可?這個問題很關鍵,因為這個股東就是有可能從30億的公益項目中獲得收益的人。
據報該公司Email和天略北京公司是一樣的。(26日,網友「溫迪洛」在新浪發微博說,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所留的電子郵箱13701302525@sina.com跟北京天略盛世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王鼎市場營銷諮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謀智國廣告公司在網上留的聯繫方式都相同。中國商紅會沒有註冊,也不具法人資格,但卻接受捐贈,同時商紅會副會長王樹民和副秘書長李慶一都在北京王鼎市場營銷公司工作,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彥達也是中謀智國廣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該郵箱的另一個使用單位北京天略盛世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則是被廣泛質疑與郭美美炫富事件有關聯的天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
在2008年8月這個合資公司項目突然被取消了,與此同時(2008年6月20日),一間叫做「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註冊成立,獨家「投資、運營、管理」「紅十字博愛服務站」。(以下截圖是該公司的招聘廣告和工商信息)
廣告中稱「博愛小站」是紅十字會和民政部共同推行的大型公益項目。與此前和香港的合資項目一樣:投資依然是30億元人民幣,依然是要建2萬個「博愛小站」。號稱要覆蓋中國10%的人口。
「中紅博愛」稱自己為「中國紅十字會的關係企業」,我們並不知道是什麼關係,但是與香港合同相比,項目內容基本未變,30億的利益主體變成了中紅博愛。(因此我們甚至可以大膽猜測一下:股權結構可能依然是北京王鼎30%,另一個私人企業70%?)
中紅博愛成了30億投資的執行主體,但這個公司並沒說這30億投資是從哪裡來的?有網友說是不是從紅會的捐款中來做這個生意?我認為不會;那麼是不是中紅博愛的私人投資股東出資建設?我看也不可能。
那麼到底誰會因為什麼原因投資這30億呢?我們首先要看看「博愛小站」的商業實質是什麼——請參看以下報導截圖:
說白了:所謂「博愛小站」就是以便民為名義的,建設在社區裡的小型商業鋪面。由於是公益項目的招牌無需支付地價,那麼建立店面的成本就僅僅是廂式車的成本。這個店面可以賣廣告(郭美美號稱的生意),更重要的實際是一個保險公司在社區落地的分支櫃檯(上市公司的報告裡明確指出了這一投資的要點是保險銷售,從中紅的招聘廣告看未來還可能包括藥品銷售)。
以每個「博愛小站」佔地15平米計,2萬個小站共可獲得30萬平方米的社區內不需要交地價的商業物業,按照底層商鋪10000元樓面地價計算,這個合約的潛在價值大約30億人民幣,即使按照3000元/平米,合約價值也超過10億元。
整件事情的商業邏輯出來了:
1、中紅博愛拿到一份合同——在中國的2萬個社區裡建立一系列店面(博愛小站),
2、一紙合同,就換來2萬個店面可以賣給保險公司……
3、首期在北京1000個社區開博愛小站,就是在北京的黃金地頭開了1000個平均佔地15~20平米的連鎖店。這1000個店省下來的地價最少就是2億。
4、中國人壽取得了這1000個店的「獨家合作」,在所有店裡派了自己的保險推銷員,相當於人壽在北京1000小區開了營業部。看看下面這個人壽為博愛小站招聘「站員」的網頁,「博愛小站」的工作人員,要求有保險經紀資格,這充分說明「博愛小站」的本質是保險公司的銷售網點。商業利益昭然若揭。
5、可以肯定中國人壽向中紅博愛至少支付了至少數千萬的費用(人壽是上市公司,即使是分期支付,這個資料審計的過程中一定有蹤跡),可能是以諮詢費、廣告費或其他方式,但其本質是買斷了以公益項目為名無償(免地價)開出1000個連鎖店的權利。長遠看是在全國開出20000個連鎖店的權利,價值在10億以上。
上述這個商業模型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博愛小站」都建在北京這樣的高地價區域而不是偏遠鄉村。在這個商業邏輯下,整個故事實際就是紅十字會給了私營企業王鼎市場營銷一張特許合同,而王鼎用這張合同尋找投資(投行的術語叫做「合同權益融資」,通俗的說法就是「炒批文」)
好了,「博愛小站」這門打著公益的旗號,做社區土地套利的生意邏輯已經講清楚了,那麼而是誰給了中紅博愛(更根本地說,是王鼎諮詢)這個獨家權利呢?
從香港公司的資料看,是商業紅十字會(包括紅十字總會)給予了王鼎公司這個獨家權利,換言之,紅十字會把一項價值數億元的合同贈送給了王鼎公司,然後又間接給了中紅博愛,而王鼎的大股東(80%股份)是紅商會的副秘書長王樹民(相信背後比這個還要複雜,沒有人可以吞獨食,你懂的……),咱的副秘書長的私人公司就拿這個去融資,最後中國人壽買單支付諮詢費(或廣告費),所有參與者大賺一票!
上述整體的商業邏輯的推演,說明此案需要關注的核心是權力資本套利——誰是這個授權的批准者?誰是王鼎的實益股東?中國人壽作為最後的買單者,這筆交易的決策者有無幕後利益?若放棄追蹤這一列核心問題而去圍繞一個炫富的年少輕狂的小丫頭,以獵奇或仇富的潛臺詞吸引和轉移公眾的眼球,那將是中國慈善公益的大不幸。
當然,有關郭美美,本文也有一點點推測(這一段純屬虛構,邏輯遠不如上面的內容嚴謹,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郭美美可能是上述交易中的一環,但其實挖掘郭登峰的價值可能比郭美美還大。理由有二:
1、郭美美幾乎不可能是什麼重要人物的情人,一個有錢的老男人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小情人滿處和帥哥合影、和處長調情。不管是官人的太太還是情人,要是混到這個份上,是活膩了。
2、事發之後,郭美美首次飛北京被媒體圍堵,上飛機時原說郭登峰和郭美美都在,但接機時只有郭美美。郭登峰哪裡去了?據說是起飛前有旅客臨時下機,是否就是郭登峰?為什麼郭登峰躲了,郭美美卻出現在眾目睽睽之下吸引炮火?這說明登峰比美美在這個局中的地位更重要……同學們冷靜,讓領導先走。
美美在此案中角色最多不過是代人收錢。至於是代誰收錢?肯定不是王軍的物華,人家一個民營企業,當然可以光明正大地收錢。最大的可能是兩個——代表權力資本的交易雙方之一:紅會(批准授權的人),或者是人壽(最後買單的人)。
這就是符合邏輯的「白手套」故事。真正把正部級紅會徹底摸黑的,並非是那個出身底層單親家庭的小女子,一個那麼多富豪甘願為之一擲幾十萬、只求一夕之歡的勵志楷模。
只有這個邏輯,能真正解釋為什麼冤大頭「乾爹」王軍花了不少包養費卻沒有「包」下郭美美的原因。也只有這個邏輯,能撫慰少數央視女播音員心中的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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