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能做喜歡的自己。
爸媽早年曾經在鄉下工作過一段時間,我也就隨著爸媽在鄉下長大,那時候撅著屁股看螞蟻,邁著小短腿追鴨鴨,可以說是肥腸開心了。
後來我從鄉下轉學,到城裡讀書。進的特尖班,特尖班裡的小孩兒,要麼學習特別棒,要麼不是你爸媽是局長,就是你爸媽是富豪。而留著小平頭,膚色黝黑,穿著涼鞋,在一堆打扮早熟的阿迪耐克裡格格不入。
加上說話有口音,被小朋友們群嘲,孤立,譏笑。我自卑了很久。後來我努力學習,出省讀書,慢慢長大。而我開始能自己賺錢了,我的爸媽也覺得我足夠成熟,能夠自己支配生活費,開始放手每個月給我打錢。
於是我陷入了一種狂熱中,拼命買東西,阿迪耐克冠軍新百倫,aj椰子三葉草,這些品牌我也熟悉了一遍,也知道那些大商場裡面的zara和hm。然而我並不覺得我比那個撅著屁股邁著短腿,膚色黝黑的鴨鴨快樂。
因為憑心而論,我並不喜歡它們,只是彌補一下童年的缺憾。那種缺憾是,我曾經自卑到看見他們都會覺得自己低人一等。後來,我突然想開啦。我也說不明白是為什麼突然想開,大概是因為我的女朋友很棒,撫平了我內心的創傷吧。
時至今日我也會買買買,但不再會糾結low不low。我會穿阿迪耐克的鞋,也會穿一兩百的安踏特步,我會穿幾十塊的優衣庫短袖。就在今天,我去家門口的理髮店剪頭髮,遇到了幾個曾經給我留下不美好回憶的同學。他們依舊潮牌加身,看上去很是好看。我穿著六十多塊錢的束腳褲,和黑色的完全不知道是什麼牌子,媽媽買的衛衣。
可我不再覺得我很low,我不再覺得我很土,不再覺得我渺小,也不再想要躲開。多年沒見,我平和到甚至出了門才反應過來他們是誰。在那一刻,我發現我終於接受了我。接受了我本來就是個天然卷,卷卷的頭髮打理好了也別具一格的帥氣。接受了我本就只有一米七,真的不會再長高。
你如果喜歡我,我也恰巧喜歡你,我們就開開心心在一起,你如果覺得很喜歡我,我各方面都很優秀,可就是太矮配不上你,我最多也就笑笑你沒有腦子。而不是自卑的拼命否定我自己。穿阿迪耐克又如何?穿回力解放鞋又如何?只要你品行正直,熱愛生活,能做到不卑不亢,你就是一個擁有高貴靈魂的人。只要你不低下你的頭顱,彎下你的身軀,有誰會說你很low?
一個正直的人,平凡生活裡的英雄,隨手撿垃圾,順手衝馬桶,遇到困難搭把手,公交車上讓個座……你穿回力也好,耐克也罷,大家都不會覺得你low希望大家都能愛自己。做一個好人。畢竟你,是獨一無二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