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號上午,杭州灣跨海大橋上發生了一起車禍,一輛銀灰色奔馳車「四腳朝天」躺在第一車道上,另一輛危化品運輸車已經靠邊。所幸事故僅造成三人不同程度的擦傷,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經查,導致這起事故的罪魁禍首就是奔馳司機夏某腳上的高跟拖鞋。據夏某介紹,由於一剎那的分神導致車輛追尾了在第三車道正常行駛的危化品車,當時車速過快,因為腳穿拖鞋操作不便,導致車輛在撞擊危化品車後失控翻車。
應該說,司機夏某是幸運的,總算是有驚無險。雖然經濟上難免有一定的損失,也算是「花錢買了教訓」,經此事故,想必對開車穿高跟拖鞋這樣的不文明駕駛行為有了刻骨銘心的記憶,以後恐怕再也不會犯了。
穿著拖鞋開車,其危險性不言而喻。事實上,由其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有些甚至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比如,兩年前發生在杭州城西的一起事故,前後短短10秒鐘,卻造成了5死多人受傷的嚴重後果。而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的原因,便與肇事司機當時穿著拖鞋開車,導致操作失誤有莫大的關係。最終,司機陳某被判賠償逾千萬,獲刑6,教訓不可謂不慘重。
開車不穿拖鞋是常識,更是必須遵守的法律,這是因為穿拖鞋開車的危險性極大。穿著拖鞋開車,因為拖鞋不跟腳,剎車時比較容易打滑,一不小心,半個腳面就會從鞋裡擠出去,很容易出現鞋子滑落的現象,如果遇到緊急情況時,很有可能就會發生危險。另外,開車穿拖鞋對離合器和油門的控制都會有偏差,對行車安全有著很大的安全隱患。
也因為如此,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後,對穿拖鞋駕駛車輛有專門規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釐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腳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反規定的駕駛員將被處以一定的罰款。
然而,有些常識仍然需要一說再說,因為總有像夏某這樣的一些司機,對此或不以為意,或抱有僥倖,在開車全然不在乎一些不文明的習慣,以致類似的悲劇一再發生。
去年發生的福建三明一女司機因為開車聊微信,一頭撞上隧道的牆壁,最終車毀人亡的事故仍記憶猶新;而同樣發生在去年5月的駕駛人吳某因低頭看微信,將正在執勤的餘杭交警大隊一輔警撞倒身亡的事故也是歷歷在目。
這些血的事實證明,文明謹慎駕駛絕對不是一句空話,而是每個人都必須銘記於心、嚴格遵守的鐵律:開車不穿拖鞋、高跟鞋,開車不喝酒、開車不玩手機,開車不系安全帶等等,凡是那些有可能危及到駕駛安全的事情和動作,都要一概摒棄。
需要提醒的是,在討論這起交通事故時,不該被「女司機」的標籤帶偏了議題,而忽略了對穿拖鞋開車這類不文明駕駛行為的批判。
事實上,不管是女司機還是男司機,都存在不文明駕駛的行為,這不是性別的問題,而是習慣的問題。
夏天已至,為了涼爽和方便,許多司機都有穿拖鞋的習慣。但生命只有一次,事後後悔,悔之晚矣。在不文明的駕駛習慣面前,生命是脆弱的,而這起事故再一次給大家敲響了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