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為了在離婚時,
少分財產給妻子,
阿文竟然夥同嫂子羅某
虛構370萬元的借款事實,
企圖通過虛假訴訟轉移財產。
不料,
機關算盡到頭一場空,
反而因為虛假訴訟受到法律制裁!
記者今日從廣州市增城區法院了解到,
嫂子羅某因犯虛假訴訟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小叔子正面臨離婚「危機」
嫂子「火上澆油」將其告上法庭
阿文與阿鳳因感情不和鬧起了離婚,2012年6月,阿鳳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同年9月,法院作出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2013年2月,被告人羅某(阿文的嫂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阿文及阿文名下的公司償還借款370萬元,阿鳳對阿文的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案審理期間,阿鳳否認了債務並申請對借據的形成時間進行司法鑑定。
2013年5月,阿鳳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審理過程中阿鳳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阿文卻提出羅某起訴其與阿鳳的民間借貸糾紛涉及到的訴訟金額較多,請求法院中止審理。
同年11月,法院作出了一審離婚判決,因存在羅某與阿文等人的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法院未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兩人離婚後,阿文及其家人私下與阿鳳商談財產分配,阿鳳同意了分配方案,2014年5月,羅某向法院申請撤訴。
小叔子違背分配方案被前妻起訴
嫂子又「故伎重演」
但當阿鳳讓阿文履行分配方案時,阿文卻拒不履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阿鳳於2014年12月向法院提起財產分割訴訟,該案經法院最終判決,阿鳳分得700多萬元及部分房屋。
2016年5月,該案判決生效,阿鳳向法院申請執行,而羅某又玩起了第一次的「把戲」,拿著阿文於2016年4月底向其出具的以承諾今年5月30日前還清370萬為內容的承諾書,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阿文等人償還借款370萬元。
法院審理案件發現疑點重重
當事人因虛假訴訟獲刑罰
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過程中,增城區法院發現羅某的訴訟存在疑點:
一是經司法鑑定,羅某提交的3份「借據」中有兩份是後期補籤的,而第3份「借據」所對應的借款,阿文無法對其去向及用途作出合理說明,阿文亦承認第一次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庭審時對借據作了虛假陳述;
二是羅某在進行大額現金借貸時,沒有任何支付憑證,不符合現實生活中一般交易習慣;
三是羅某兩次起訴的時間節點與離婚案件的時間節點密切相關。
因此,法院於2017年3月以涉嫌虛假訴訟將該案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而在得知被立案偵查後,阿文於2017年6月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將370萬元轉入羅某的帳戶內,三天後,羅某以阿文已主動歸還借款為由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以該案涉嫌虛假訴訟已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為由,裁定不準許羅某撤訴,並駁回羅某的起訴。後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羅某犯虛假訴訟罪。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羅某明知阿文(另案處理)與阿鳳進行離婚訴訟,為使阿文在離婚財產分割上獲得更多利益,與阿文一起虛構阿文向其借款的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阿文、阿鳳等共同歸還其「借款」人民幣370萬元本金及相關利息,並提供了虛構的「借據」及相關銀行轉帳記錄。
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無視國家法律,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其行為已構成虛假訴訟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羅某不服,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廣州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知多D:何為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是指當事人出於不法動機和目的,濫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通過虛構法律關係、捏造案件事實、隱瞞真相、偽造證據等方式,致使法院作出錯誤判決、裁定或調解文書等司法文書,從而獲取不當利益或規避應承擔債務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的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本案中,被告人羅某為幫助小叔子阿文獲取更多的離婚財產,在涉及離婚訴訟及財產分割的重要時間節點上兩次提起虛假民事訴訟,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且嚴重侵害夫妻一方的合法權益,應依據以上法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官提醒:
發現虛假訴訟線索
應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離婚訴訟涉及財產分割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是虛假訴訟易發多發的領域,除此之外,在司法實踐中還有以下常見行為構成虛假訴訟,應予以關注。
1)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等有權管理人員與第三方惡意串通,捏造該企業的債務或擔保義務。第三方以此提起訴訟的,也屬於虛假訴訟。
2)在債務關係中,如果債務人已經部分或全部清償債務,但缺乏還款相關證明,債權人隱瞞債務人已經部分或全部清償債務的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3)在土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被拆遷方捏造家裡人口身份關係,提起訴訟以求多得拆遷賠償的。
4)在有證人的案件中,一方與他人惡意串通進行虛假陳述,指使、脅迫他人作偽證的,或偽造、變更、隱匿、毀滅證據的。
面對虛假訴訟行為,社會公眾應提高防範及維權意識,平時多關注虛假訴訟的典型案例,了解生活中一些常見的虛假訴訟行,一旦發現虛假訴訟線索的,應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以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當前我國正嚴厲打擊虛假訴訟行為,對於提起虛假訴訟的行為人,依據現行法律的規定,若構成虛假訴訟罪、詐騙罪、妨害作證罪以及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等犯罪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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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賀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