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真人真事。
朋友是本地公安局的刑警。十多年前,他晚上加完班因為打不到車,便步行回家。途中經過江邊,突然傳來一陣呼救聲。朋友以為出了什麼事,本能地跑過去查看,發現有個人掉江裡正在撲騰,岸邊站著兩個人焦急地呼喊,看見朋友來了,不由分說便把朋友拉過去說:「我孩子掉下去了,他不會遊泳,我也不會,麻煩你幫我們救救他。」
朋友趕忙脫下外衣想下去,剛解開兩個扣子,才想起自己不會遊泳,下去也是白搭,一時不知道怎麼好,便想打電話報警。兩人見朋友猶豫,有點急了,質問朋友為什麼不下去。朋友說自己不會遊泳,兩人不信,認為朋友怕死,見死不救,妄為警察,一邊哭一邊罵,讓朋友很是尷尬。
朋友說,當時他穿著警服,情況又緊急,所有人看到警察都有一種莫名的依靠感,以為他會下水救人。當他猶豫不下時,所有人用異樣的眼神看著他,讓他感覺臉上火辣辣的,仿佛都在說他貪生怕死,一度想心一橫,不管救不救得上來先下去算了,好在沒一會兒來了個會遊泳的小夥子,「撲通」一下就跳下了水,把孩子救了上來,讓他懸著的一顆心落了地。上岸後,趁著其他人關注力都在孩子生死的間隙,朋友偷偷溜了,一路滿是自責自己不會遊泳。
後來,有人還專門寫了封信給局裡,說有民警見死不救。雖然信中沒有點名(事實上也不知道是誰),領導也不清楚情況,可當領導在全體大會上提及此事時,朋友感覺還是很不好意思,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自此之後,下班朋友再也沒穿過警服。
類似的情況在其他警務人員也有發生。為什麼公安民警上班穿警服,而下班了穿便服,我想不在乎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工作要求。作為執法人員,上班穿警服和其他公務員戴胸牌、工作牌是一樣的道理,而下班了作為普通市民,生活和工作區別開來,自然沒有再穿制服的必要。這也是基本的工作紀律。
第二,避免影響公安機關形象。作為公職人員特別是半軍事化管理的警務人員,公安民警日常工作是有嚴格的規範和要求的,作為其中一員,有責任也有義務維護自身和整個公安隊伍的形象。而如果下班穿警服,那麼是算加班還是值班,如果發生一些有違形象的事情怎麼辦,種種原因都需要考慮,單位一般也不鼓勵民警下班穿警服。
第三,正如上面說的事情那樣,下班穿警服可能會發生一些不可控的意外,讓自己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出于謹慎考慮,民警下班一般也不願意穿警服,一方面是為了區分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在出現危急情況時,便於根據實際情況控制、處理一些意外,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這也是民警自我保護的一種手段。說白了,民警也是人,有些事情超過個人能力範疇,他也無能為力,可一旦穿著警服,他代表的是國家形象、公安民警的神聖和威嚴,按理應該勇往無前、毫無畏懼,到時他是衝還是不衝?與其給自己製造兩難,不如讓事情變得簡單點,下班不穿警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