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有一個惡俗,就是說給女人把腳裹起來,然後歐洲也有個這種惡俗,就是把女人的腰給束起來。其實這兩個對女人都非常殘忍的,那麼今天呢我們就分析分析談哪一個對女人更殘酷一點。
首先我們說中國古代裹腳,當時為了迎合男人對三寸經典的要求,女孩從少女時期就開始把腳給它裹起來,讓它慢慢地產生這個畸形,讓腳長不大,這樣就束縛了女性的幹活啊奔跑啊能力。
再說一說歐洲束腰,咱們都知道,古歐洲女人是有審美標準的,就是說蜂腰,蜜蜂那個蜂形容它特別細腰,但是又要求胸部特別大,這它本身就是矛盾的是吧?人長得豐滿,腰就會適當的變粗,但是他們當時就想了各種辦法,就發明了塑身衣。
就類似於咱們現在一些產婦,生完小孩以後穿收腰的那種衣服,他們塑身衣是從腋窩這直接到腰這兒,衣服特別的難穿,越是貴族家庭,他對身材要求是越高。一般十四歲就開始束腰,然後直到中年,為了追求細,當時的一種標準是腰不能超過四十五點七二釐米,之所以說是非常殘忍,因為它已經造成了上半身體格變形,並且被壓縮到人體的內臟,咱們內臟都在你的上半身,所以說對他的身體是傷害非常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