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提案第318號關於規範市內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建議
近年來,我市機動車數量與日俱增,道路資源日趨緊張,「停車難、行車難」問題越來越突出。同時,由於停車泊位的嚴重不足,加上相關停車法規的不健全,管理的不完善,導致非法停車收費現象泛濫。在市區,現在除了專業停車場的合法收費之外,你只要是車子一停下來,就有人拿著假發票過來對著車子作一番「引導」服務,然後就索要停車費。這種停車收費不提供發票,停車沒有保障,汽車出險無處索賠,經常引發糾紛。據報導,其中不少背後有幕後利益人員操控,也有一些打著「社區停車收費」的幌子,不但沒有經營主體和法人代表,沒有申辦工商營業執照,而且沒有按照法規要求向國家交納稅費。解決市區停車問題,規範市區停車收費管理,既關係法制建設、社會民生,也關係社會穩定,更是一個考驗政府社會管理能力和行政能力的重大問題。如果不及早徹底解決非法收費這已十分突出的社會毒瘤,會使社會民眾對政府的管理能力和行政能力產生懷疑,損害政府的聲譽和形象。
建議:
1. 建立健全統一的停車管理協調機構,促進停車管理協同化。在停車管理特別是公共停車位的管理上,建立全市統一的停車管理機構,或建立一個協調機制來統一處理目前的停車亂象和停車收費問題,「跟政府的辦事大廳類似」最好由一個部門牽頭,把政府投資建的停車場、路邊佔道車位等公共停車資源統一管理起來。這樣市民投訴時,只需面對一個機構,問題處理起來就會更有效。
2.統一全市停車收費系統,加強停車收費監督管理,讓每筆停車收費都應透明可查。開車人哪天幾點幾分在哪個車位上停車交了多少錢,現場管理員對車牌攝像取證,記錄停車位置和進出時間,上傳到管理系統資料庫,系統自動計價,通知車主繳費。收費員不接觸計價和收費環節,就不會有任何亂收費和私吞現象。
復王延雄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規範市內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建議》(第318號)收悉。現答覆如下:
根據您提出的建議,我區對城區路邊停車位亂收費現象進行了集中整治,採取「四個統一」(即統一收費著裝、統一收費證件、統一收費票據、統一設置收費公示牌)措施規範停車收費行為。同時,公布了停車管理24小時監督電話受理群眾投訴,推行了停車場違規行為「紅黃牌」管理制度。今年以來,已累計對10處存在亂收費行為的道路臨時停車場掛「黃牌」警告,處罰金額3300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明顯改善。下一步,我區將持續打擊停車亂收費行為,全力營造良好的出行停車環境。
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關心,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
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28日
聯繫人:倪曉輝 聯繫電話:13809117943
滿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