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
政府採購中心競爭性磋商文件模板
項目名稱:xxxxxxxx
項目編號:ZQC-T20xxx
2020年**月
目錄
第一部分磋商邀請
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應商須知
第四部分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
第五部分合同條款
第六部分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採購需求
第一部分磋商邀請
中國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受**************的委託,對本項目按照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採購。特邀請國內有能力從事此項目的供應商參加競爭性磋商。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編號:ZQC-T20xxx
三、採購內容:
1.本次採購共1包
2.採購清單:xxxxxxxxx(或詳見第七部分採購需求)
3.採購範圍包括上述貨物的供應、運輸、安裝調試、培訓及售後服務。
4.履約時間:****************
5.履約地點:*****,或詳見本文件第七部分採購需求
四、磋商文件獲取
供應商的有關經辦人員於2020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節假日除外),將領取磋商文件申請表的電子版(word),以及單位介紹信(蓋單位公章)、身份證複印件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至cma_gsc@163.com(郵件主題註明供應商全稱及採購項目編號)。採購中心在收到郵件1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向供應商發送磋商文件的密碼,供應商憑密碼獲取打開中國
政府採購網下載的磋商文件。
五、接受磋商響應文件時間、接受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接受磋商響應文件時間:2020年**月**日8:30至9:00(北京時間)。供應商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遞交磋商響應文件的,請與中國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聯繫。
接受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0年**月**日9:00(北京時間)。
六、接受磋商響應文件及磋商地點:
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46號(北區7號樓)3層會議室,屆時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供應商代表出席儀式。
七、信息發布
本項目相關信息均在「中國
政府採購網」等媒體上發布。
八、採購中心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46號北區8號樓(中國氣象局氣象發展與規劃院辦公樓)407或408室,郵政編碼:100081
項目聯繫人:**********
聯繫電話:************
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一、總則
1.項目簡介
1.1.
採購人具體名稱、地址及聯繫方式: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號及包名稱:詳見第一部分磋商邀請。
1.3.採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1.4.
採購代理機構:中國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以下簡稱「採購中心」)。
1.6.
採購預算及
分包最高限價: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合格供應商資格條件
2.1.供應商必須向採購中心申領磋商文件並登記備案。未向採購中心遞交磋商申請並登記備案的,採購中心可以拒絕其參加磋商。
2.2.供應商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採購法》和本文件中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參加此項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
重大違法記錄;
(5)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採購網(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6)其他特殊資質要求,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3.供應商不應與「在本次磋商中,為採購中心設計編制技術規格、評審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隸屬關係和利益聯繫。
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
分包的政府採購活動。
2.5.聯合體
本次磋商是否允許由兩個以上供應商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身份共同參與,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如果允許聯合體參與,聯合體各方除符合上述各項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2.5.1.聯合體應提供「聯合協議書」,該協議書對聯合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聯合體必須確定其中一方為全權代表參加磋商活動,並承擔磋商及履約活動中的全部責任與義務,且聯合體各方無論是否實際參加、發生的情形怎樣,一旦該聯合體實際開始參與磋商,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就本次採購所引起或相關的任何事項、義務、責任、損失等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2.5.2.由同一專業的供應商組成的聯合體,在聯合體內部分工職責範圍內,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成員至少應當有一方滿足本項目規定的相應資質條件,並且聯合體整體應當符合本項目的資質要求,否則將被拒絕。
2.5.3.聯合體成交後,成交合同應由各成員的合法授權代表籤字並加蓋各成員公章,對聯合體成員作為整體和他們各自作為獨立體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但若該等籤字或公章不齊全或缺乏,該聯合體全權代表的籤署或類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該聯合體的籤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並且據此各成員為履行合同應向採購中心與
採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2.5.4.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同時再以自己獨立的名義單獨參與,也不得再同時參加本項目其他聯合體。若該等情形被發現,其響應將被拒絕。
3.進口產品、節能環保產品、中小微企業等採購政策
3.1.本次磋商是否允許代理商(供應商提供的貨物不是自己製造的,下同)參加響應,是否接受進口產品以及進口產品代理商響應應提交資料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2.本次採購是否包含強制採購節能產品的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若包含節能環保產品,則依以下規則處理:
3.2.1.嚴格執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於印發節能產品政府採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關於印發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布參與實施政府採購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年第16號),本次採購產品類別屬於政府強制採購產品類別的,須按照要求提供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於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或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證書,否則響應無效;屬於政府優先採購產品類別的,須按照要求提供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於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或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證書,否則不予認定。
3.2.2.如響應產品屬於上述政府優先採購產品類別的,將在評審時將視情況予以優先採購,具體優先採購辦法如有詳見第四部分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
3.3.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並提供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報價價格給予一定比例的價格扣除。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微)型企業組成響應聯合體共同參加響應,且聯合體協議中約定小(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佔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對該聯合體的報價價格給予一定比例的價格扣除。以扣除後的報價作為供應商參與評審的最終報價,扣除比例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視同為小微企業(需附相關聲明)。
4.適用法律和磋商費用
4.1.本次採購活動及由此產生的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他有關的法律法規制約和保護。
4.2.響應供應商應承擔自身所有與參加磋商活動有關的費用,不論磋商的結果如何,在任何情況下採購中心和採購人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二、競爭性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內容組成:
第一部分磋商邀請;
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應商須知;
第四部分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
第五部分合同條款;
第六部分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採購需求。
5.2.供應商應詳細閱讀磋商文件的全部內容。如果供應商沒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沒有對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實質性響應,可能導致其響應被拒絕。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應商提交首次磋商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採購中心或者磋商小組可以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採購中心或者磋商小組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足5日的,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
6.2.對磋商文件的修改,將書面通知已登記備案並領取了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修改內容將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領取了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均具有約束力。供應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回復確認已收到修改文件。
6.3.為使供應商有足夠的時間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慮修正磋商響應文件,採購中心可酌情推遲響應的截止日期和響應日期,並將具體變更情況書面通知每一供應商。
7.通知
7.1.對與本項目有關的通知,採購中心將以書面或以在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體上發布公告的形式送達所有與通知有關的已登記備案並領取了磋商文件的供應商,聯繫方式以供應商的登記為準。收到通知的供應商應以書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復確認。因登記有誤導致通知延遲送達或無法送達,採購中心不承擔責任。
三、磋商響應文件的編寫
8.磋商響應文件的語言和計量單位
8.1.供應商提交的磋商響應文件(包括技術文件和資料、圖紙中的說明等)以及供應商與採購中心就有關磋商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簡化字。
8.2.供應商提交的原版為外文的證書類文件、由外國人作出的本人籤名、外國公司的名稱或外國印章、以及相關支持文件和印製的文獻可以用另一種語言,但應當提供中文翻譯文件並加蓋供應商公章,在解釋磋商響應文件時以中文為準。
8.3.磋商響應文件中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8.4.對違反上述規定情形的,磋商小組有權要求供應商限期提供相應文件或認定該文件無效
9.磋商響應文件的組成及相關要求
9.1.磋商響應文件分為商務和技術兩個部分。為了方便評審,磋商響應文件中的各項表格必須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製作,具體要求詳見第六部分磋商響應文件格式。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注意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的內容,其中加*項目如果有缺失或無效,將可能導致響應被拒絕。
9.2.供應商技術方案應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採購需求中的內容進行應答,本文件第七部分「採購需求」以及相關圖紙中列明的工藝、材料和設備的標準以及參照的品牌或分類號僅起說明作用,並沒有任何限制性,響應供應商在磋商中可以選用替代標準、品牌或分類號,但這些替代應等於或優於文件技術要求。
10.磋商響應文件的填寫說明
10.1.磋商響應文件規格幅面(A4)應與正文一致,建議使用宋體五號字,頁碼連續,採用雙面列印並長邊裝訂成冊,分冊裝訂的要標明序號。雙面列印時封面、目錄首頁、正文首頁均應處於紙張正面位置。磋商響應文件裝訂應採用平裝,不需要精裝或豪華裝訂。磋商響應文件應裝訂牢固(膠裝),不得採用活頁裝訂,不得在已裝訂好的文件中黏貼文件,否則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活頁裝訂是指在不破壞原有裝訂以及黏貼痕跡的條件下,可添加或者去掉文件的裝訂方式。
10.2.磋商響應文件份數要求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磋商響應文件應在封面註明「正本」、「副本」字樣。應保證磋商響應文件副本與正本、電子文檔與文本文檔的內容嚴格一致,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為方便評審,磋商響應文件應編制目錄。
10.3.磋商響應文件電子文檔,該文檔應用不可擦寫的刻錄光碟或其他存儲介質,並在盤面(或封面)標註供應商全稱、項目編號和包號,電子文檔文件名命名規則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主題+供應商全稱;磋商響應文件電子文檔應與磋商響應文件正本紙介質的全部內容一致(需要蓋章和籤字的除外),並按照正本的順序編排;有關資格證明文件和證書、檢驗報告等應依原樣掃描為彩色電子文檔,且清晰易讀。
10.4.磋商響應文件應字跡清楚、內容齊全、不得塗改和增刪。如果有修改錯漏處,修改處須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或加蓋供應商公章。由於編排混亂導致磋商響應文件被誤讀或查找不到,或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導致的不利後果,由響應供應商自行承擔。
10.5.供應商必須保證磋商響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可靠,並接受採購中心對其中任何資料進一步審查的要求。
11.報價要求
11.1.供應商的報價應包括完成本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估算錯誤或漏項的風險一律自行承擔。報價應包含製造貨物、系統集成、運輸、保險、安裝、調試、備品備件、培訓、保修、包裝、驗收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報價超過預算的,按無效報價處理。
11.2.供應商應按本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報價表格式進行報價。對於每種貨物或服務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導致響應被拒絕或按照無效報價處理。響應供應商對報價若有說明,應在報價表顯著處予以註明。
11.3.報價分為首次報價和最後報價,響應供應商的最後報價一經提交,即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
11.4.對於一個項目中的多個分包,供應商可以投報全部包,也可以只投其中一包。供應商應對每個包分別提供報價並分別填報報價表。沒有分包報價或分包報價超本包預算的將被拒絕。
12.分包、轉包
12.1.本項目是否允許供應商將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2.2.供應商根據採購項目的實際情況,擬在成交後將採購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應當在磋商響應文件中載明分包承擔主體,分包承擔主體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2.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關分包、轉包規定的,其響應將被拒絕。
13.磋商響應文件的有效期
13.1.本項目磋商響應文件的有效期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有效期短於該規定期限的響應,將被拒絕。
13.2.在特殊情況下,採購中心可與供應商協商延長磋商響應文件的有效期。這種要求和答覆都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供應商可以拒絕接受延期要求而不會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同意延長有效期的供應商除按照採購中心要求修改磋商響應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磋商響應文件的其他內容。
14.磋商響應文件的籤署及其他規定
14.1.組成磋商響應文件的各項文件均應遵守本條。
14.2.法定代表人如果授權供應商代表處理一切與本次磋商有關事宜,須將書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填寫)原件附在磋商響應文件中,否則按無效響應處理。
14.3.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響應文件適當的位置填寫供應商全稱並加蓋公章,同時籤署法定代表人或供應商代表的中文全名。磋商響應文件及相關文件的籤訂、履行、通知等事項的書面文件中的單位蓋章、印章、公章等處均僅指與供應商名稱全稱相一致的標準公章,不得使用「投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其它形式的印章代替標準公章。磋商響應文件及相關文件的籤訂、履行、通知等事項的書面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供應商代表等籤字處的籤字,可由相關人員本人籤字,也可使用本人名章或手籤章(此處籤字釋義,全文相同)。不符合本條規定的文件將被拒絕。
四、磋商響應文件的遞交
15.磋商響應文件的密封及標記
15.1.供應商應將磋商響應文件正本、副本、電子文檔密封同時提交。供應商投多個包的,應分包分別密封。
15.2.所有密封袋封皮上應標註以下內容:
(1)標註「磋商響應文件」或「電子文檔」字樣;
(2)標註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分包名稱、供應商全稱;
15.3.所有外層密封袋的封口處應粘貼牢固。
15.4.如果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寫標記,採購中心對磋商響應文件的誤投和提前啟封概不負責。採購中心應如實記錄密封等情況,並經採購中心和供應商籤字確認。對不符合上述密封及加寫標記要求的磋商響應文件,採購中心有權拒絕,並退回供應商,供應商可按上述要求重新密封及加寫標記後於響應截止前再次遞交採購中心。
16.響應截止時間
16.1.響應截止時間是磋商邀請中規定的響應截止時間。如採購中心按本須知的規定,因修改磋商文件導致響應截止期延長,響應截止時間為延長後新的截止時間。在此情況下,採購中心和供應商受響應截止期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延長至新的截止期。
16.2.供應商應在響應截止時間前,將磋商響應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含電子版),按磋商邀請中規定的地址遞交採購中心。採購中心有權拒絕並原封退迴響應截止時間後收到的任何文件。
17.磋商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和撤回
17.1.供應商可以在響應截止時間前,對所遞交的磋商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在響應截止時間之後,供應商不得對所遞交的磋商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
17.2.撤迴響應文件的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供應商授權代表籤署。由供應商授權代表籤署的,還需單獨提供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17.3.重新提交的磋商響應文件應按照本須知1.18條的要求進行密封和標記,否則採購中心有權拒絕,並退回供應商。對原磋商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的書面材料,應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籤署、蓋章,作為磋商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按照本須知1.18條的要求進行密封和標記,同時應在封皮上標明「修改磋商響應文件」字樣。
五、磋商和評審
18.磋商原則
18.1.本次磋商遵循以下原則:
(1)供應商資質條件是否響應磋商文件的要求;
(2)供應商在磋商響應文件中提交的商務和技術文件是否響應磋商文件的要求;
(3)供應商自行編寫的技術文件是否合理可行;
(4)供應商是否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
(5)所報價格是否合理;
19.競爭性磋商程序
19.1.磋商小組在確認了磋商文件後,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將被認定為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19.2.未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不參加後續磋商,對未被認定為參加磋商的供應商,磋商小組將及時告知。
19.3.依據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應商磋商響應文件的應答情況,磋商小組集中在與參加的供應商逐一進行一輪或多輪磋商,磋商小組將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供應商應按採購中心通知的時間、地點,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及相關技術人員參加磋商。
19.4.磋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磋商小組根據磋商文件要求,對照各響應供應商提交的磋商響應文件中技術、服務以及合同條款等應答情況,進行確認或者詢問。
(2)如果磋商小組確認需要供應商就磋商中的相關問題做出補正,供應商須在磋商結束後規定時間內出具由供應商代表籤字確認的服務承諾。若供應商未按要求出具服務承諾視為供應商放棄參與該項目。
(3)如果磋商小組對磋商文件實質性變動採購需求內容做出變更(實質性變更內容須經採購人代表確認),將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使每個供應商均有同等機會根據修改後的磋商條件提交新的方案。
20.最後報價
20.1.磋商結束後,所有繼續參加磋商的供應商應在磋商小組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後報價。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採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磋商結束後,磋商小組將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並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後報價。
20.2.最後報價是供應商磋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20.3.最後報價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
21.對磋商響應文件錯誤的修正
21.1.對磋商響應文件中明顯的文字和計算錯誤,磋商小組有權按下述原則修正:
(1)如果以數字表示(小寫)的金額與文字表示(大寫)的金額不一致,應以大寫金額為準;
(2)如果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和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對明顯且可以推知其原義的筆誤,依據其原義進行修正。
21.2.調整後的價格應對響應供應商具有約束力,響應供應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22.確定成交供應商
22.1.經磋商確定最終採購需求和提交最後報價的響應人後,由磋商小組採用
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後報價的響應人的響應文件和最後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22.2.
綜合評分法,是指響應文件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響應人為成交候選響應人的評審方法。綜合評分法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磋商文件中沒有規定的評審標準不得作為評審依據。
22.3.磋商小組只對實質上響應磋商文件的響應進行評價和比較;評審應嚴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具體評審原則、方法和成交條件詳見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
22.4.評審時,磋商小組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有效響應的文件進行評價、打分,然後匯總每個響應人每項評分因素的得分。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後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後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
22.5.採購人將確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並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採購人可以按照《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原則確定其他響應人作為成交供應商並籤訂政府採購合同。
23.磋商、評審過程保密
23.1.磋商開始之後,直到授予供應商合同止,凡是屬於審查、澄清、評審的有關資料以及磋商情況等,均不得向供應商或磋商小組以外的其他人員透露。
23.2.在磋商評審期間,供應商企圖影響採購中心或磋商小組的任何活動,將導致響應被拒絕,並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籤訂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在確定成交供應商後2個工作日內,採購中心將以郵件等書面形式發出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書,通知選定的成交供應商。
24.2.採購中心同時向其他供應商發出成交公告。採購中心對未成交的供應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釋。
24.3.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5.籤訂合同
25.1.成交供應商應按採購法規定的時間、地點與採購人籤訂成交合同。成交供應商不得再與採購人籤署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它協議或聲明,否則按響應後撤迴響應文件處理。
25.2.成交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響應文件及評審過程中有關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文件的內容與採購人籤訂合同。
25.3.供應商一旦成交,籤訂合同後,未經採購人書面同意不得轉包,否則將被視為成交後撤迴響應文件處理。
25.4.不按約定籤訂或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5.5.成交供應商應當自合同或補充合同籤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電子版報採購中心備案。成交合同將在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26.採購終止
26.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採購人或採購中心將終止競爭性磋商採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並說明原因,重新開展採購活動。
(1)在採購活動中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的;
(2)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3)出現影響採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4)在採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但項目經財政部門審批同意轉為2家競談的情形或採購項目預算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通過發布公告只有兩家供應商報名情形的除外。
七、採購代理服務費
27.採購代理服務費
27.1.本次競爭性磋商是否收取採購代理服務費詳見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請供應商在測算報價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成交供應商收到採購中心通知後,請在7個工作日內將代理服務費匯款至中國氣象局氣象發展與規劃院(採購中心)的銀行帳號,匯款時備註上項目編號,如備註:中標服務費(ZQC-R20185),同時郵件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帳號),如需快遞發票,請提供快遞地址及收件人、手機號。
收款單位和銀行帳戶為:
收款單位:中國氣象局氣象發展與規劃院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白石橋支行
銀行帳號:11001028600059261048
八、詢問和質疑
28.供應商有權就競爭性磋商程序或籤訂合同的事宜提出質疑
28.1.供應商對採購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採購人或採購中心提出詢問。
28.2.競爭性磋商程序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並受到嚴格的內部監察,以確保授予合同過程的公平公正。如果供應商認為其響應未獲公平評審或採購文件、採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採購中心或採購人進行質疑並要求答覆,其中針對採購文件質疑的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供應商收到採購文件之日。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向採購人或採購中心提出,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採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28.3.採購中心或採購人將在收到書面質疑後7個工作日內審查質疑事項,做出答覆或相關處理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覆的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如果質疑涉及競爭性磋商制度或程序,將被轉交政府採購的管理部門審查。
28.4.質疑供應商對採購中心或採購人的答覆不滿意或採購中心或採購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覆的,可以在答覆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向財政部投訴。
九、保密和披露
29.保密和披露
29.1.供應商自領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須承諾承擔本競爭性磋商項目下保密義務,不得將因本次競爭性磋商獲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傳。
29.2.採購中心有權將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資料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有關的非政府機構負責評審響應文件的人員或與評審有關的人員披露。
29.3.採購中心有權在認為適當時,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書面或其他方式)時,無須事先徵求成交供應商同意而披露關於已訂立合同的資料、成交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成交貨物的有關信息以及合同條款等。
十、供應商誠信評價
30.供應商誠信評價
30.1.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磋商採購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其他不良行為,採購中心將予以記錄並作為供應商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不誠信行為可能會對供應商未來的採購活動產生不良影響。
第四部分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
一、評審方法:
本次評審採用綜合評分法,將響應人資質條件、響應產品(服務)質量、售後服務、價格等各項因素作為評價的基礎,綜合評選出最佳響應方案。每一響應人人的最終得分為所有磋商小組成員給其評分的算數平均值。其中,客觀分評審部分,需磋商小組成員共同認定、獨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見的,磋商小組成員分別作出書面說明。
二、評審標準:
評分標準見下表,供應商應對評分標準表對應響應文件內容的具體位置進行索引應答,格式參照第六部分供應商應答索引部分的評分標準相關內容索引表。
(僅供參考,以最終籤訂合同為準)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供應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本項目中所需貨物和服務由中國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在北京組織採購,經磋商小組評定,確定乙方為成交供應商。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項目採購文件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各文件之間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衝突之處,優先順序應按下列文件順序解釋:
(一)成交通知書
(二)最後報價表
(三)商務和技術偏離表
(四)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五)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六)採購需求
(七)雙方有關服務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八)響應文件、採購文件
(九)其他合同文本
一、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解釋或說明,在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雙方另行籤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詞語均依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項目」指本項目名稱。
2、「合同」指甲乙雙方籤署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協議、附件、附錄和其他一切文件,還包括競爭性磋商文件、磋商響應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及其有效補充文件。
3、「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4、「合同貨物」指合同貨物清單(同磋商響應文件中供貨清單,下同)中所規定的硬體、軟體、安裝材料、備件及專用器具、文件資料等內容。
5、「服務」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應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貨物的乙方付費辦理清關、乙方付費運輸、保險、安裝、測試、調試、培訓、維修、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維護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6、「檢驗」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對合同貨物進行的檢測與查驗。
7、「驗收證書」指檢驗完成後由合同雙方籤署的最終驗收確認書。
8、「技術資料」指安裝、調試、使用、維修合同貨物所應具備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冊、維修指南、服務手冊、電路圖、產品演示等文件。
9、「保修期」指自驗收證書甲方籤署之日起,乙方免費對所賣給甲方貨物更換整件或零部件,維修、保養,並以自擔費用方式保證合同貨物正常運行的時期。
10、「第三人」是指本合同雙方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11、「法律、法規」是指由中國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以及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中國締結、參加的國際條(公)約的有關規定。
12、「採購文件」指採購中心發布的本項目採購文件。
13、「磋商響應文件」指乙方按照採購中心發布的本項目採購文件的要求編制和投遞,並最終被採購中心接受的磋商響應文件。
14、合同標的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貨物清單中所列未曾銷售並未曾使用過的、未曾返修過且新下線的、嶄新的、正品合格品貨物及相關服務。
二、合同標的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貨物清單所列內容:
合同貨物清單
2、備件清單、專用工屬具清單:(格式自擬)。
三、合同價格
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
2、本合同價格包括設備金額及運輸、財產及第三方損害賠償保險、安裝、調試、及安裝位置調整布置、使用環境形成或恢復等費用,是在竣工交付前、交付時所發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關的全部成本、費用等,以及依約在交付後所需承擔的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價格的總和,且為完稅後價格。
四、支付和結算方式
1、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2、雙方的帳戶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為準。
3、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付款:雙方籤署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
(2)到貨、檢驗/交付後付款:合同貨物全部運抵交貨地點、安裝到位、試運行完成,系統試運行完成,經甲方核對無誤、檢驗合格,雙方籤署驗收報告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
(3)保修期滿後付款:合同的保修期、維護期(合同貨物的保修期自全部貨物驗收合格,雙方籤署驗收證書之日起算)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作為本合同最終結款。
4、乙方在收到甲方每一筆付款的同時,應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商業發票。
5、如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有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時,甲方有權直接從上述付款中扣除該等款項並於事後通知乙方,該情形下應當視為甲方已經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而所扣乙方的款項金額未達到乙方依照其責任所應當向甲方支付的金額時,乙方仍應向甲方補足。同時,若乙方對甲方的扣款有異議而不能協商解決時,乙方應依照本合同關於解決爭議的約定方式解決。但,存在或解決相關爭議的期間,乙方不得停滯或減緩其合同的履行,否則對因停滯或減緩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責任均應當全部給予賠償。
6、除採購中心代為收貨且事先書面同意代為支付全部貨款的情形外,均只應當由甲方或最終用戶直接與乙方付款結算,採購中心不對其付款承擔連帶責任或任何其它責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或最終用戶追索而不應當向採購中心追索。
五、交貨
1、乙方負責辦理納稅、清關、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交貨地點。有關納稅、清關、運輸、保險和裝卸等一切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辦理合同貨物從出廠至交貨竣工移交期間的保險,保險應按照發票金額的110%辦理「一切險」。即便若實際辦理的保險與該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相關的風險亦均應由乙方承擔。
3、貨物應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並卸至甲方指定位置,開箱清點及初步檢驗時雙方應派人員參加,如甲方不到場檢驗,乙方需承擔起檢驗及保管責任,其責任直至所有貨物運抵現場並且安裝完畢經檢驗竣工合格交付甲方。
4、所有貨物運抵現場並且安裝完畢經檢驗竣工合格交付甲方,該日期為交貨日期。雙方籤署竣工交付收貨單後為交貨完畢。該竣工交付收貨單或其它名稱的該等收貨單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竣工交貨完畢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此前貨物毀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地點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貨物卸車、清點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數量、價格、箱數、型號規格、重量和體積、擬發運的時間及其他必要的說明),並於發運的同時通知甲方。
6、在現場交貨方式下,乙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乙方應對超運部分的數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後果負責。
7、交貨日期20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到貨安裝。若由於業主場地狹窄,乙方必須根據總包方的工程進度和書面通知,安排製造、卸貨和交貨,否則引起的廠內外庫存費用等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總包方應當根據自身工程進度,在恰當的時間提前書面通知乙方組織製造、交貨和安裝,如因總包方安排不當,其責自負。
8、運輸方式___________。
9、交貨(安裝、調試、服務)地點___________。
六、包裝和標記
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貨物應具有適於運輸的堅固包裝,並且乙方應根據合同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等保護措施,以確保合同貨物安全無損地送達交貨地點。
2、若合同貨物採用貨櫃裝運的,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相對的二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標記:
但在任何情形下,上述驗收均不具有減少或免除乙方質量相關責任的法律效果。
6、甲方對合同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的檢驗,應依據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採用現場交貨方式的,檢驗在交貨地點進行。開箱檢驗的時間不遲於交貨日期後三十日。
7、若檢驗時發現貨物數量不足、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開箱時雖然貨物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貨物短缺或損傷,雙方應籤署書面形式證明,乙方應根據該證明及時補足或更換。補足或更換的貨物應在籤署貨損證明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運達甲方指定地點,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8、若甲方經進一步檢驗或在使用中發現貨物內在的、非顯而易見的損壞或缺陷,或者貨物的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但並非在驗收時屬於顯而易見(下稱「A情形」);或者在貨物質量保證期內(下稱「B情形」)、合理使用壽命期限結束前6個月內(下稱「C情形」)證實貨物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更換成沒有缺陷的貨物或零部件,並且,經過該項處理後甲方待遇不得低於國家部委級別發布的「三包」規定的標準。其中:對屬於A情形的貨物應當用嶄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過的正品合格品整機、整件貨物更換而不得僅更換零部件;對屬於B情形的貨物應當用嶄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過的正品合格品更換;對屬於C情形的貨物應當用不低於需更換貨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換。甲方可以在發現該情形後儘快並且至遲應當在上述各對應期限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免費完成更換,按本合同前述各條款項規定交付及驗收。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均是清晰的、正確的、完整的,且除原設備提供的英文技術文檔以外,其他文檔應提供中文版本。如發現缺失或其它有誤的情形,乙方應在該情形出現之日起7日內將需補足的資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點,按本合同前述各條款項規定交付及驗收。
10、乙方承認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屬於需經試車、運行的貨物,應經過至少國家規定的月數的時間周期的整套使用或整套試車、運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終驗收,若無上述時間規定則最低不應少於90天(3個月)。對該類驗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發現貨物缺陷及其它質量的問題或發現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在採購時的要求,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免費給予合理解決直至完全符合招、磋商響應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約定為止。
11、本合同各相關條款中凡與乙方責任或義務相關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項貨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資料的更、換、補、退等情形,所發生相關的任何價款、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安裝、服務、維修、調試等,以及保險、稅、費等,均應當由乙方承擔。
12、甲方應將貨物驗收單同發票一起入帳,作為甲方執行了政府採購的憑證。
八、技術服務和保修責任
關於本條的特別說明:本條中的服務時間,即相關的服務到達現場或完成維修工作所需的時間:小時、天數等,競爭性磋商文件或有關保修服務的其它文件中有規定的,遵從其規定;若無相關文件或相關文件中並無規定的,或有關的規定明顯與本次採購的採購人的實際需求不符的,則應當按照本合同中的相關規定。
1、乙方對合同標的的質量保修期為驗收證書籤署之日起___________個月。若廠家規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貨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長於本合同保修期,應適用其保修期。(在本次採購文件所規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動適用其中期限較長者)。雖有該期限的約定,但:僅為兜底約定;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免費保修期或與質量相關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完成最終驗收並由甲方籤署了貨物最終驗收單之日起算;本合同甲方、乙方特別約定對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包退、免費包換、免費包修、負責保修等期限,應當在約定質量保證期限、約定使用壽命、甲方在採購時所要求的期限或行業認可的平均使用壽命、國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規定的強制適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動適用其中最長的期限;若各方對該類期限不能達成一致的確認則應當通過本合同中所約定的解決爭議的方式裁決出相關期限。
2、乙方承諾在合同標的的質量保修期內免費為甲方提供合同貨物的技術指導和維修服務,提供此項服務的時間是:每周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小時(工作時間)。
3、乙方保證在合同標的出現故障缺陷時,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術服務要求後___________小時內予以答覆,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__小時內派員至甲方免費維修和提供現場指導。
4、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___________小時仍不能修復有關貨物,乙方應提供與該貨物同一型號的備用貨物,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術服務要求或維修通知後___________小時內沒有響應、拒絕或沒有派員到達甲方提供技術服務、修理或退換貨物,甲方有權委託第三人對合同貨物進行維修或提供技術服務,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變更貨物的硬體或軟體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員維護不當而損壞的貨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負保修責任,乙方應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提供更換或修理服務,由此引起的合理費用由甲方負擔。
7、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硬體或軟體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指導有錯誤而使合同貨物不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按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修理或更換,使貨物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合同規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以上原因導致或引起甲方損失及導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損害的,全部賠償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
8、在合同標的免費保修期內,如果由於乙方更換、修理和續補貨物,而造成本合同貨物不得不停止運行,貨物保修期應依照停止運行的實際時間加以延長,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9、在合同標的免費保修期屆滿後,乙方保證繼續為甲方提供設備的維修服務,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不差於任何第三方的優惠價格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乙方保證在合同貨物使用期內以不高於本合同貨物、相關配件及服務的價格,並且不差於任何第三方的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備品、備件及維修服務。
10、在合同標的保修期屆滿後,如果因合同貨物硬體或軟體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現緊急故障和事故,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提供電話支持、遠程支持並在_______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迅速排除貨物故障。
11、本合同籤訂後及標的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進安全性的軟體升級問題,無論甲方是否知曉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應當在其剛開始應用該等軟體時的第一時(3)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經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4)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甲方所退貨物已支付的貨款全部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直接損失和相關費用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5)甲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此時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為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違約通知書後十日內未作答覆也沒有按照甲方選擇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則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扣回相當於甲方選擇的方式計算的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賠償要求。
4、延期交貨或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乙方延期交貨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按延期交貨所折合的金額或延期付款金額每天___________‰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__%;上述逾期超過___________天且成套集成的貨物已交貨套數未達合同約定套數90%的以及單套貨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貨物已交貨件數未達合同約定件數90%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上述逾期超過20天但成套集成的貨物已交貨套數已達合同約定套數90%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貨物已交貨件數已達合同約定件數90%的,守約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經履行的部分只有權決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等於比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額的兩倍按日計算的金額的違約金。
5、其它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或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情形均屬於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就每一單項違約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若貨物為假冒偽劣產品或其中包括該類情形的零、部件,乙方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2倍向甲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若該賠償未達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2倍,則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2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且並不當然免除其依法應受的其它處罰。
(3)如乙方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後10天內仍未能交貨,則視為乙方不能交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若已經收取了甲方的定金則同時還應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6、若發生延期交貨或延期付款情形之外的任何違約時,違約方在接到對方關於違約的通知時,均應當就每一項違約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全部損失,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全部損失。當構成嚴重違約時,對方可以單方面決定解除或終止合同履行,違約方同時還應當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7、以上各項交付的違約金並不影響違約方履行合同的各項義務。
8、若乙方通過協議、設立控股或分支機構或其它方式就供貨或服務等與任何獨立或非獨立的第三方構成聯合、分屬或其它關係、相關責任義務等均由乙方與該等組織機構自行協商約定,但在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情形下,乙方與其任何一家該等機構二者之間的約定僅屬於其內部分擔權利義務及其內部約定分擔對外責任的辦法,乙方與該等機構二者對甲方、用戶、相關第三方則應承擔連帶責任,而乙方依據本合同原所應承擔的對甲方、用戶或第三方的責任均並不因此被減免。
9、本次採購的合同項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應當符合有關環保、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包括童工禁用、勞動保護待遇等法律規定。供應商或成交供應商或乙方代理商等均已清楚本次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政府或其部門、採購中心、採購人或使用人等,均已盡聲明、提示、審慎核查等注意義務及相關責任,若仍發生任何相關違反法律、法規之情形均屬供應商或成交供應商或乙方代理商等單方面之因素、原因、責任。供應商或成交供應商或乙方代理商等在相關的響應活動中、合同的籤訂及履行過程中,其響應或籤署、履行合同均意味著其已承諾,任何情況下,均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並且應當獨立承擔全部及任何法律責任,包括對採購中心、採購人、甲方、最終用戶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權賠償責任。上述該等責任同時亦均屬嚴重違約責任。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戰爭、動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地震、風暴或其他自然災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預見、不可防止並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並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的說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發生須由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負責同時提供由公證機關作出的公證證明。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責任而造成的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4、合同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是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聯繫方式
1、合同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地或通訊聯絡地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為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2、合同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本合同中的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本合同中的帳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帳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的,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3、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一方承擔。
十四、保密條款
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2、在下列情形下:當發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時,當國家機關調查、審查、審計時,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無須事先徵求供應商/成交供應商同意而可以披露關於採購過程、合同文本、籤署情況的資料、供應商/成交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採購內容的有關信息以及補充條款等,但應當在合理的必要範圍內。對任何已經公布過的內容或與之內容相同的資料,以及供應商/成交供應商已經洩露或公開的,無須再承擔保密責任。
3、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洩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十五、合同的解釋和法律適用
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籤訂時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通常的理解進行。
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自然日。
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作出。
4、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籤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衝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雙方同意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衝突或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效力的有關條款。
十六、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2)合同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關資質在合同執行完畢之前到期的,應確保該資質有效期得到延長至合同執行完畢之後,或者取得有效期至執行合同完畢之後的更高等級的該資質,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3、若甲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的貨物和服務與磋商響應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不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反映至政府
採購監管部門或財政部。
4、對本合同終止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因合同終止而受到的損失。對合同終止雙方均無過錯的,則各自承擔所受到的損失。
十七、權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雙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十八、爭議的解決
1、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解釋﹑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訴。仲裁地點可選在雙方同意的地點。
2、本合同甲、乙雙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僅屬於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議,任何爭議均只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方式處理,任何情形下採購中心均不應當成為該等爭議的當事人,無論該等仲裁或訴訟均不得針對採購中心提起。
3、在爭議解決期間,除了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正在解決的那部分問題外,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十九、合同的補充、修改和變更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
2、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乙方自籤訂補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報採購中心備案。補充、修改或變更的協議的籤署及生效方式與本合同的籤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3、競爭性磋商文件、磋商響應文件及其全部條款、雙方籤訂的補充協議以及修改或變更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籤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一方當事人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有關分包事項或服務委託等須事先取得採購中心書面同意並且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聯合響應須在本次採購允許的情況下並須符合本次採購的全部規定。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報財政部備案。
4、本合同涉及的競爭性磋商文件和磋商響應文件,正本由中國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保存。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公章)單位名稱:(公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及帳號:開戶銀行及帳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籤約日期:籤約日期:
第六部分 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一、供應商提交文件須知
1、本部分內容僅提供格式和填寫要求,並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全部必須提交。本項目需提交的商務、技術文件應以第二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和第七部分採購需求為準。
2、本部分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問題和信息都必須正面回答。
3、供應商提交的材料將被保密保存,但不退還。
4、磋商小組將應用供應商提交的資料並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供應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二、供應商應答索引部分
1、應答索引表。「*」為必須提供項;沒有對應內容請在「應答/佐證材料所在頁碼」列填寫「無」。(索引表放在響應文件商務冊最前面,即目錄的前一頁)
應答索引表
2、評分標準相關內容索引表。請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所規定評分標準,逐項填寫。沒有對應內容請在「響應文件相關內容頁碼」列填寫「無」。(索引表放在響應文件商務冊最前面,即目錄的前一頁)
評分標準相關內容索引表
三、商務部分
1.磋商響應函
磋商響應函
中國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
我方參加貴方組織的___________項目(項目編號___________,包號:___________)競爭性磋商的有關採購活動,並對此項目進行響應。為此,我方承諾如下:
1.我方同意在供應商須知規定的響應文件有效期內遵守本響應文件中的承諾且在此期限滿之前均具有約束力。
2.如果我方被確定為成交供應商,我方將按照磋商後雙方確認的合同條款籤訂合同。
3.我方保證忠實的執行買賣雙方所籤合同,並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我方願意向貴方提供任何與此響應有關的數據、情況和技術資料。
5.在正式合同準備好和籤字前,本磋商響應函及貴方的書面成交結果通知書將構成約束雙方的合同內容
如果我方違反上述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屬實,我方願意承擔一切不利的法律後果。
供應商(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供應商授權代表(籤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網址: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郵編:______
授權代表聯繫電話(手機、座機)______
授權代表e-mail:______
日期:______
註:除可填報項目外,對本磋商響應函的任何修改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從而導致該響應被拒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委託書
中國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註冊於______(供應商地址)的______(供應商名稱)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在下面籤字的______(供應商代表姓名、職務)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______項目,項目編號:______,______(分包名稱),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授權期限:即日起至本項目響應有效期結束之日止。
代理人無轉委託權。
法定代表人籤字:______
供應商授權代表籤字:______
供應商(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
附: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註:本授權委託書需由供應商加蓋單位公章並由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和授權代表籤字。
如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此項目採購事務,請按如下格式提供。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
供應商名稱:______
姓名:______性別:職務:______
系______(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特此證明。
供應商(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註:本身份證明需由供應商加蓋單位公章。
3.*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
4.*磋商之日前近6個月內任何一期依法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憑證;
5.*磋商之日前近6個月內任何一期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
6.*上年度經審計的審計報告複印件或磋商之日前近一年內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8.收到磋商響應文件之日後的「信用中國」網站信用記錄截圖;
9.供應商基本情況
供應商基本情況
備註:「組織形式」按照供應商實際情況對應填寫「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企業類型」參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對應填寫「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屬於監獄企業的應填寫為「監獄企業」,屬於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填寫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所屬行業」對應填寫「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業」、「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
10.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第3條規定的其他特殊資質要求相關證明文件(若有)
11.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第7條規定的進口產品製造商授權書(若有)
12.中小企業聲明函(若有)
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______單位的______項目採購活動提供本企業製造的貨物,由本企業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製造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註:1、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於監獄企業證明文件的,視同為小型和微型企業。
2、供應商提供規定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並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的,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13.供應商服務團隊一覽表(項目無團隊/人員要求的無需提供)
註:須後附相關人員職稱及資質證書。
14.商務偏離表
商務偏離表
項目名稱:______項目編號:______包號_____
註:若完全無偏離可填寫完全滿足磋商響應文件的全部要求
15.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務資料
四、技術部分
16.*首次報價表
首次報價表
項目名稱:______項目編號:______包號______
注:1.所有報價均用人民幣表示,所報價格是交貨地的驗收價格,其總價即為履行合同的固定價格。運輸、安裝、調試、檢驗、培訓、稅金和保險等費用以及採購文件規定的其他費用均應包含在報價中;進口貨物請列明含關稅、進口環節稅的報價和不含關稅、進口環節稅的報價。
2.應完整填寫產品的品牌和型號或項目內容。
3.報價表格式可以自擬。
供應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
日 期:
17.技術偏離表
技術偏離表
項目名稱:______項目編號:______包號______
註:採購需求標註為*的實質性條款應逐條應答,其餘可填寫完全滿足磋商響應文件的全部要求。
18.主要標的信息表
主要標的信息表
註:請供應商根據標的類型選擇貨物、服務、工程填寫,務必按此格式,用途:發布結果公告時按照中國政府採購網規定格式公布供應商的主要標的信息。
19.項目實施和售後服務等(格式自擬);
20.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