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源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河源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基〔2020〕58號)、《河源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0年河源市普通高中學校指導性招生計劃的通知》(河教基〔2020〕68號)、《河源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河教基〔2020〕100號)和《關於公布我縣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及錄取辦法的通知》(紫教字〔2020〕377號)等規定和要求,我縣普通高中學校計劃招生3622人。為進一步規範我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秩序,加強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現將我縣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事項通告如下:
一、錄取原則
(一)紫金中學正取生由市教育局確定錄取分數線633分。紫金中學指標到校生錄取分數線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數和學生綜合素質情況,在普通生錄取分數線上降40分錄取。由於指標生錄取不足,按有關文件要求,指標收回作為普通生指標進行補錄,補錄數據從報讀學校普通生志願和指標生志願在庫數據中合併,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補錄入圍分數線為588分。
(二)特長生術科考試成績合格分計算方法:術科考試總分按中考總分830分為標準,換算後考生的術科考試成績必須達到415分,文化分必須達到縣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09分。術科生同時達到上述2個條件才能取得錄取資格;錄取時按中考成績和術科成績合成錄取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總分計算:考生中考成績×60%+術科成績(換算後)×40%。
二、確定投檔的原則和順序
(一)投檔原則: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在各批次招生學校的入圍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檔,擇優錄取。
(二)投檔順序:各批次投檔依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志願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
三、錄取批次
(一)中山高級中學特長生;
(二)紫金中學普通類正取生;
(三)紫金中學普通類指標到校生;
(四)紫金縣第二中學、中山高級中學、爾崧中學、藍塘中學。
四、招生計劃數、錄取分數線及錄取人數
(一)紫金中學招生計劃數、錄取分數線及錄取人數
(二)面上高中普通類招生計劃數、錄取分數線及錄取人數
(三)中山高級中學特長生招生計劃數、錄取分數線及錄取人數
五、錄取時間
2020年8月完成
六、有關要求
(一)我縣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學生必須在我縣參加河源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在我縣參加河源市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不得錄取為高一新生。
(二)未達到我縣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09分的考生,不得錄取為高一新生。
(三)被志願學校錄取的高一新生,高中就讀期間不得在本縣高中學校轉學。
(四)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跨學校錄取,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五)被志願學校錄取的高一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並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普通高中機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如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此類考生,教育部門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
(六)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學校擅自擴大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或自行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學籍,不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學校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並嚴格按照《廣東省中學教育考試工作管理規定》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