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日,網絡安全也是國家安全的一部分,特別是目前,本市大部分孩子都在上「網課」學習,頻繁地接觸網絡。
「網絡安全離孩子並不遠!」海澱檢察院檢察官劉莎介紹,沉迷網路遊戲、瀏覽不良網站、輕信交友APP信息等,都在誘導著孩子犯罪或遭受侵害。
三類常見未成年人涉網犯罪
16歲徒弟偷師傅只為網遊
「最常見的未成年人網絡犯罪,就是由網路遊戲引發的財產類犯罪。」劉莎介紹了一起真實案例:去年,其辦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案件中的被告人小楊初中輟學,跟著師傅學習裝修手藝,工作之餘開始沉溺於網路遊戲。由於經常購買遊戲裝備,入不敷出,在某次和師傅外出吃飯的過程中,獲知了師傅的手機支付密碼後,16歲的小楊多次趁師傅睡著、手機沒有鎖屏的情況下,從微信支付和綁定的銀行卡內盜竊6.8萬餘元,錢財基本用於購買遊戲裝備和打賞遊戲主播。小楊因此遭受一年的牢獄之災。
此外,還有一起小劉盜竊手機案,其盜竊手機的目的,竟然是因為自己的一個遊戲帳戶需要用安卓手機玩。
劉莎說,此外還有未成年人盜竊網絡裝備、Q幣等虛擬財產,也屬於盜竊罪。
「這些案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網路遊戲引發財物需求,直接導致未成年人實施財產類犯罪。」檢察官提醒未成年人,一定要對網絡有清醒的認識,切不可為了滿足自己的上網需求而不擇手段、誤入歧途,一旦陷入網癮,很多時候犯罪也就在一念之間。
不良網站誘發未成年人性犯罪
最近,不少社會事件都反映出性犯罪日漸低齡化。劉莎根據辦案經驗指出——這與不良網站有直接關係。
海澱檢察院曾辦理這樣一起案件:正值青春期的小劉案發時年僅17歲,因曾在上網過程中看到過一次色情圖片,一發不可收拾,經常在網絡上瀏覽色情視頻和照片,腦海中也經常閃現這些畫面,對兩性關係產生衝動和好奇,進而發生了猥褻兩名女童的犯罪行為。
還有兩個類似案例:一是小李猥褻案,小李是初中生,在瀏覽網絡小說時看到彈出的出售迷藥的非法廣告,加上青春期對於異性的好奇,促使其購買迷藥並使用,最終實施了性侵犯罪;二是小何故意傷害案,小何在上英語課外班的時候,因為在課間瀏覽網絡小說時彈出了色情圖片被同學看到,引發同學諷刺,二人由此產生衝突,導致故意傷害犯罪。
「這三個案例反映出網絡色情、迷藥等非法信息影響未成年人價值觀,容易引發未成年人模仿,滋生性犯罪、故意傷害罪等犯罪行為。」劉莎告誡青少年,在上網過程中一定要學會分辨是非對錯,不受不良信息誘導和鼓動;同時要多學法律知識,懂得從法律的角度,特別是刑法的角度看待問題,恪守法律底線,謹防違法犯罪。
17歲少年「聰明反被聰明誤」
未成年人犯罪日益智能化,也是這些年涉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趨勢。
小明是一名17歲學生,平時喜歡上網、研究計算機的一些操作技術,一直被同學視為計算機達人。一次,他為了炫耀技術,侵入了我國某知名網站,並非法獲取了該網站的最高管理權限,對該網站進行了非法控制,導致網站在一段時間內無法正常運行。最終,聰明的小明,因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刑,令人惋惜。
檢察官介紹,常見的未成年人網絡高科技犯罪還涉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等,嚴重的可能危害國家網絡安全。
此外,未成年人常見的還有擾亂網絡空間秩序的犯罪,例如在網絡上辱罵、恐嚇他人,傳播謠言,造成嚴重後果的就有可能觸犯尋釁滋事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侮辱誹謗罪等。
檢察官在辦理案件中還發現,校園欺凌類案件裡,也經常出現未成年人出於威脅、恐嚇或者單純娛樂的目的將虐打被害人的視頻、圖片放到網上進行傳播的行為,給未成年被害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
未成年人易受兩種侵害
未成年人易遭受性侵害
小楊是海澱某高中學生,偶然的機會下載了某交友軟體,並在上面認識了成年人王某,王某自稱20多歲,在京工作多年,與小楊是同齡人,後二人互加微信經常聊天。在聊天中,王某多次提出要與小楊見面並以男女朋友關係交往,均被小楊拒絕,但二人聊天時總會聊到兩性話題。
案發當日,小楊經不住王某一再提出見面的要求,趁當天沒有父母接送上補習班的時間與王某見面,直接上了王某的車,而王某直接把車開到海澱某商場的地下停車場,在車內對小楊實施了性侵行為。小楊回家後因情緒異常被母親發現才案發。
類似的案件還有小薛敲詐勒索案:小薛通過某社交軟體認識了一名網友,後該名網友將其帶至北京從事「仙人跳」違法犯罪行為。
檢察官說,社交、交友軟體特別容易令涉世未深的孩子「交友不慎」,尤其是女性未成年人,容易被誘騙見網友而後被性侵。
檢察官提醒,未成年人一定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輕易約見陌生網友;初次見面時,不要在封閉環境獨處,不上陌生人的車,不前往陌生的地方;不喝來源不明的飲料,保持清醒;同時,不要輕信不熟悉的網絡上的人,不要透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家庭信息等,以免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網絡詐騙瞅準孩子好騙
網絡詐騙,一直是網絡犯罪的重災區,以往老人是主要受害者,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孩子可以使用手機,騙子也把目標瞅準了他們。
13歲的小女孩小趙平時喜歡上網聊天,其父親是當地的礦山老闆,對於小趙來說,什麼時候缺錢什麼時候拿著花就行。一天,她在上網時收到一則中獎信息,對方說需要交手續費後才能領取。大喜之下的小花沒有多想,也沒有告訴家人,就按要求將手續費匯入對方帳戶,前後匯款共計18萬餘元。
小趙的父親知道後,既內疚又氣憤,內疚的是因為自己忙於工作,對女兒關心太少;氣憤的是騙子竟然對只有13歲的女兒下手。
犯罪嫌疑人王某落網後交代,小趙是其有意挑選的詐騙對象——此前,一個實施過網絡詐騙的朋友告訴自己,曾遇到一個13歲女孩很好騙,直接騙走2000多元,這個很好騙的女孩就是小趙。
「孩子被騙,因為年紀小、分辨能力弱、沒有戒備心,但是,家長也應反思,如今不少孩子花錢大手大腳,同樣不利於孩子成長。」劉莎提醒,家長對孩子的關心,不是提供衣食無憂的物質條件就夠了,更應關心孩子的精神生活,避免孩子沉迷網絡,不辨是非。
檢察官呼籲:家長莫帶頭做「低頭族」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發布的第44次《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19年6月,19歲及以下網民佔比20.9%;來自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在北京、浙江、廣東等8個省、直轄市的調研結果顯示,這些地區的未成年人首次觸網年齡最集中的年齡段,已經由15歲降到了10歲,佔46.8%,最低觸網年齡3歲以下,也佔1.1%。
「『低頭族』不僅僅是如今的孩子,更是孩子身邊的大人,家長應以身作則,豐富自己的現實生活。」劉莎呼籲家長,應當給與孩子多一些陪伴,多和孩子互動交流,引導孩子說出自己困惑和遭遇,了解他們的喜好與煩惱,與孩子建立起良好的信任與溝通,關注孩子的情緒,及時發現異常。
在網絡方面,家長應提高防範意識,不能任由孩子在網絡世界裡無拘無束,應當掌握他們的上網時間、瀏覽內容、使用的app以及交友等各方面的情況,特別需要提醒的是,未成年人對網絡支付的防範意識薄弱,家長要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碼,不可將銀行信息告訴未成年人,家長應及時查詢自己的網絡消費記錄、支付帳單等,核實是否有充值行為發生,如確實有大額充值,要及時保留相關記錄,向平臺維權或者訴諸法律途徑。
此外,劉莎還特別提醒,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犯罪行為也出現了新動向,傳統的電信網絡詐騙分子轉移到家長微信群、QQ群冒充學校老師或者班主任,以收取材料費等內容進行詐騙。如果遇到關收費信息,要及時與老師或者學校電話核實,不要隨意在二維碼上付款。
同時,家長要教育孩子,網課期間不要輕易加好友,妥善保護自己的隱私。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高健
編輯 徐慧瑤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