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普及之後,「文盲」率又是如此之低的今天,只要是一個能打字的人——無論它是否真能拿起筆來寫幾個字——都閒著沒事兒要賣弄一下自己的「思想」和「態度」。這裡不乏成為公眾人物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娛樂明星。某女星竟批駁簡化字「親不見,愛無心」切斷了文化。這裡,借用章太炎斥胡適等人推行白話文之詞:「蓋亦忘其顏之厚矣」!
「簡化字切斷了中華傳統文化」這種論調,從20世紀初簡化字「初出茅廬」的那一刻起就從未停息。但是,今天還在反對簡化字的人大概不知道,自秦定六國起,漢字自身的演化規律就一直是俗化、簡化的。對簡化字的規範不過是順水推舟,而非割裂、斷絕。
從清末一些學人主張推行「俗體字」以來,中國知識界關於簡化字的論爭可謂歷史悠久。從清末民初到新中國建國以來的「反對派」們,對簡化字的批評還都比較審慎。可是網絡普及之後,簡化字似乎成了「人盡可欺」的活靶子,只要是一個能打字的人——無論它是否真能拿起筆來寫幾個字——都閒著沒事兒要把簡化字來批鬥批鬥。這樣的人大放厥詞時固然過癮,比如:
不過,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說話的人都是要承擔後果的:
如果這位PO主真的懂一點漢字,她應該知道「我靠」這種話,女孩子家家是不應該在公共場合亂說的。我是不知道那「大幫」拎著「板兒磚」的是不是「五毛」,但這位女漢子被人打慘了應該是真的……
在文盲率如此之低的今天,像某女星說這樣的話被人拍磚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不過這幾年,這類毫無營養的「批評」也頗成氣候,以至於形成了像「親不見,愛無心」這樣流傳頗廣的「俗語」,真是讓人匪夷所思。藉此機會,我們正可以看一看這話裡的「親」和「愛」究竟應該怎麼解釋——是不是有「見」才能「親」,無「心」就不能「愛」了?
「親不見」:親,繁體作「親」。「親」是一個「形聲字」,它的左半部分原本不是今天看到的「親」字,而是一個「」字——秦朝的李斯在刻石碑的時候去掉了一筆,才變成了後來的「親」字(至於這一筆為什麼要去掉,那「木」字的一豎又為什麼要勾起來,「反對派」們是不是也要穿越到秦朝去問一問?)。「」字下面是個「木」,意思是齊刷刷的草木,「親」的字義從「見」、從「」,實際是見草木至於土地的意思。「親」的「親人」、「親情」之義,完全是後世引申而得——人們認為世間最可以稱得上「至」的,就是父母之情。可見,無論是「」、「見」還是「親」,跟今天所說的「親人」、「親情」都沒有直接關係——那本來就是這個字的引申意義。至於它的字形表現出來的本義,至晚在春秋時期就已經被忘乾淨了。需要跟大家澄清的是,這些都不是我說的,而且我也不覺得有沒有「親」和能不能「見」有什麼關係。當然,如果有人硬要說先要「見」了才有「親情」,那她首先應該承認自己沒心沒肺,然後再回到東漢去和中國第一本字典《說文解字》的作者許慎理論。
「愛無心」:愛,繁體作「愛」。有人看到繁體的「愛」字裡有個「心」就感動得一塌糊塗,殊不知整個「愛」字都跟今天所說的情愛毫無瓜葛,是因為字形相近才被借來用的。今天所說的「愛」,在秦漢之前寫成「」、「」或者「」。的確,字形中有「心」的,往往字義都與情感相關,古體的「」或者「」,可以證明這一點。這至少說明,持「愛無心」論的人們還是有一些最基本的想像力——我對此表示嘆服。但是「」又如何解釋呢?據說「」是「愛」的古字中最原始的一種,它之所以有「愛」的意思(也就是恩惠/可憐/喜好這些意思),全是因為這個「爪」字頭。「爪」是禽類的腳爪,它作為部首置於全字的頂部,引申為像禽類保護幼崽一樣對「身下」的事物進行呵護。在這類從「爪」之義的漢字中,除「愛」之外,「孚」是最古老且意義保存最完好的。「孚」,後來寫作「孵」,通過上面的解說很容易看出來,是象雞孵化幼崽之狀。由此,「孚」引申出誠信的意思(因為禽類孵化幼崽的時間都是一定的),並有成語「深孚眾望」(令人信服之義)為證。相似的情況也出現在「」身上,「」不但有「爪」的保護,還有「畜牧」之義。畜牧牛羊要保護好它們,讓它們成長,才能有收穫,因此,「恩惠/可憐/喜好」之義就產生了。回過頭來說「愛」,「愛」的本義是行走之狀,其中的「爪」和「心」都是根據篆文字形模擬而來,在「」、「」和「」廢用之後「才大行其道」的……
在古代漢語的常識裡,有「心」就有「情感」確實是認字認一邊的好辦法,但卻不是辨認「情感」的唯一途徑——「爪」的這一功效要比「心」古老得多。不知道這一點,就會說出「愛無心」這種把自己感動得要死、把別人笑得要死的蠢話。簡化的「愛」字裡不但有「爪」,還有「友」,看起來比它的三個古體字都要「有愛」多了,省去一個贅餘之「心」,又有何妨?
其實,不管是簡化字還是白話文,其之所以能推行,都是因為早就有了根植於歷史傳統中的基因。當然,沒有一種改革是容易的——新文化運動的時候胡適那些人推行白話文,章太炎覺得他們學問太差,根本不懂推行白話文的困難,把他們罵成「悍然敢提倡白話文者,蓋亦忘其顏之厚矣」(不知死活、沒什麼本事就敢提倡白話文,真是忘了自己臉皮有多厚)。「惡語相加」到這個程度,罵得比當代某女演員的「我靠」或者「五毛」是要痛快多了。不過,這些話章太炎是有資格說的——放到今天,能有胡適的學問,怕也是有資格說一說的,但要是相信「親不見,愛無心」的人也來說一說,真是「蓋亦忘其顏之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