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消息,一女子一耳光打飛女交警帽子,另外又打傷兩名交警。
一弱女子,為什麼要打三名警察呢?這是有什麼深仇大恨還是怎麼的?
原來是,該女子要過斑馬線,無視紅燈,徑直闖了過去。現場執勤的女交警見狀追上前制止,女子甩開女交警繼續大步前行。女交警上前再拉住女子左臂,女子掄起右臂一轉身扇了女交警一個大耳光,警帽被打飛了,遠處另一名交警見狀也趕上去幫忙,但結果卻大跌眼鏡,據其他媒體報導,女子隨即又對上前協助糾違的兩名輔警手抓腳踢,造成3名輔警不同程度受傷。
這有點不可思議嗎?這會不會是誰杜撰的呢?一個弱女子怎麼會如此猖獗呢?如果你此時有疑問的話可以來看看這段短視頻。
這位女子難道是武林高手,三名警察都制服不了嗎?這其中的問題,應該引起我們深刻反思。是誰捆住了警察依法制服的手腳,而落得三名警察被一女子打呢?
雖然結果是該女子被依法刑拘。但看到這樣的案子,真的很無語,誰給她的膽量如此目無法紀?如此狂妄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們來看二則案例。
今年4月5日,吉林長嶺縣的經營者於某某因與為其廠房清理土堆人員鍾某發生矛盾,阻止其施工,鍾某報警。永久鎮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勸阻,於某某與派出所民警發生身體衝撞,並將民警左手打傷,經鑑定為輕微傷。暴力襲警不是說是從嚴的嗎?可是一個聽證會就把人給不起訴了!
再來看一個最新案例,今天,某省檢察院公號發了一篇文章「打警察」獲不起訴,不起訴就不起訴吧,那是你們的權利,拿出來大肆宣傳,還不起訴被「群」點讚,這個看得我尷尬症都犯了。
吉林的一個企業主「打」警察不起訴了,遼寧的一個孤殘老人「打」警察不起訴竟被「群」贊,黑龍江的曲玉權被活活打死主犯才判13年,這難道是警察的宿命嗎?
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給警察授警旗,設立警察日,基層民警熱血沸騰,人民警察為人民,人民當然也要愛警察,可是一些人就這樣愛(打)警察的,一些單位和部門就如此維護警察依法執法的權威的嗎?如此營造警察執法環境的嗎?
若警不警,國將不國,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V評:女子一耳光打飛女交警帽子,又打傷另兩名交警,這位女子會被「群」贊不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