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汪先生一直是位「好好先生」。可如今,妻子秦女士因為聊了一次關於婆婆養老錢的家常,竟讓他暴跳如雷要離婚,並怒道:「你要搞清楚,你不是這家的人!」
結婚30年來,汪先生一直對妻子言聽計從。別人說他「妻管嚴」,他也樂呵呵地承認。前不久,他剛把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接來家裡。可沒幾天,他就跟妻子鬧起了離婚。
那天晚飯後,老母親在客廳看電視,夫妻倆收拾桌子。秦女士想起朋友白天告訴自己的事,便問:「聽說你姐有買房子了,她哪來那麼多錢呀?」
汪先生毫不在意:「人家的事,人家的錢,跟你有關係?」「你姐不可能有這麼多錢!她要是花你媽的錢買,我就不管(媽)了,就應該你姐管。」
這話像打火機點燃了引線,讓汪先生立刻「炸」了:「你要搞清楚,你不是這家的人!要是不想養媽,以後我媽歸我管,你給我滾。」兩人就此大吵起來。
不一會兒,耳背的老母親問兒子:「媳婦不要我?那我就走嘛。花了多少生活費,我付。」
汪先生安撫好老媽,第二天把她送到姐姐家,自己也離家出走了——旅館一住就是三個月,還跟妻子提出了離婚。
本來幸福的家,眼看要散了,秦女士非常委屈:她不過就是想把心底多年來的疑惑問個清楚。況且,又不是自己一個人,家裡的幾個妯娌誰不想知道?
2000年時,婆婆家裡一個臨街面的房子要拆。兄弟姐妹四個人湊錢把房子裝修好,當個門面租了出去,老太太只管收房租。
當時,店鋪的租金相當於汪先生他們三個人的工資。秦女士還跟婆婆開玩笑:「老媽,你現在可以過好日子嘍。」 但老人年紀大了,租金由姐姐幫忙保管。老人的吃穿用度都從這裡出。
然而,五年前,婆婆來家裡玩時,一次意外發現讓秦女士瞬間起了疑心。
她看到婆婆的一件衣服上打了三層補丁,要去把衣服丟掉。可婆婆緊追著不讓丟,秦女士說:「媽,我再給你買新的,要多少買多少。你錢也不少,咋還這麼過這種苦日子呢?」
沒想到,婆婆的回答竟然是:「沒!錢都在你姐那呢,你姐說真的沒有呀。」
這讓秦女士很疑惑,晚上便跟丈夫提了一下。得到的回答卻是「管它呢,到時候再說!」
就這樣,「錢」事不了了之。不成想,3年前,一家人又因為錢的事鬧了起來。
這次是,家裡的大嫂指著姐姐的鼻子罵:「拿媽的養老錢到處買房子,還整天叫窮……」為此,大哥和大嫂還打了起來,而且動了手。
當時,姐姐把三個弟弟叫進屋裡,三個兒媳等在屋外。出來時,兄弟三個一人拿著一份帳單。但具體的明細秦女士全然不知,因為丈夫要求要想看我家的帳本,你得把你管著的那份娘家的帳單先給我看。
這筆養老錢惹出的麻煩又不清不楚地落了幕。
對於妻子提起的三層補丁的衣服以及兄嫂大打出手的事情,汪先生的反應一直是好像有這事,但不清楚細節。
在他看來,母親雖然年紀大了,但意識清醒。既然沒提過姐姐佔用她的錢,就不必細究。更何況,父親去世後,頭13年是離異的姐姐照顧媽媽,後來7年是大哥在照顧。而作為家裡唯一的本科生,本該承擔更多,卻除了探望沒做什麼。這讓他心懷愧疚。
如今,大哥因病去世,為瞞住老母親,把她接來家裡遊玩。可妻子竟說出那樣的話,這觸及了自己的底線,汪先生怒急就說了離婚。
不過,經過《金牌調解》的調解員用心開導,夫妻倆最終重歸於好。
其實,兩人要想好好過日子,錢是經濟基礎,不可不談,但要注意拿捏好度。該談的錢,應該是夫妻倆的工資、外快、花銷……但千萬不要把贍養和金錢掛鈎。除此之外,如果涉及到一方的家人,談錢也一定要謹慎對待。
首先,要理清楚,這筆錢是否真的跟自己有關係,是不是一定非要不可的。如果是可有可無的錢,或者跟自己關係不大,不如放手不管。雖然有句老話這樣說妻子和丈夫的關係:「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可在錢這件事上,媳婦有時還真得把自己當個外人,不是自己小家的外人,而是丈夫那邊「大家」的。
就像這裡的汪先生一家,兄弟姐妹四人感情好得很,對於秦女士的質疑,汪先生全無所謂,這就顯得秦女士貪財又不孝。可明明,她只是出於關心婆婆才問的,結果卻費力不討好,還連累了自己的小家。
其次,如果真的是非要不可的錢,就要先夫妻做好內部溝通,達成一致。夫和妻作為一個整體,輸出一個意見就好。甚至在需要跟婆家人去面對面談錢的時候,妻子可以做一個旁觀者,聽著就好,其他可以交給內部人——丈夫——去處理。
即使得出的結果跟預期有點出入,也可以體諒一下。當然,作為處理的當事人,也要跟妻子做好溝通,因為一些外邊人的事,影響內部和諧,實在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