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名醫一號難求,在男子田某、金某等人眼中卻成了賺錢商機。他們找人開發預約掛號APP,將收集到的患者信息非法提供給號販子賺取服務費。金某、田某等7人日前被北京西城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3年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12月8日《北京晚報》)
在上述案件中,主犯註冊成立科技公司,未經醫院許可及官方授權,僱人擅自開發設計預約掛號軟體,再僱人在各大手機應用平臺推廣;還組織所謂的「客服人員」利用預約掛號軟體,獲取醫院的患者信息後非法提供給號販子,由號販子為患者掛號,賺取200元至700元不等的服務費,高額掛號費還要額外支付;其間還有「客服」和掛號患者聯繫,核實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看病醫院、掛號科室、所掛專家等信息。把戲演得如此逼真,患者不想上當恐怕都難。
值得追問的是,在這類犯罪中,手機應用平臺該不該被追究連帶責任?根據報導,被害人基本是通過手機應用平臺下載了那個山寨預約掛號APP後,認為是醫院官方正規軟體,才相信了它的。山寨預約掛號APP是怎麼入駐手機應用平臺的?面對記者採訪,相關客服人員表示,能通過平臺審核的App均為符合平臺要求、不違反國家法律的。然而事實證明,這樣的說法經不起檢驗。那麼,還有多少山寨預約掛號APP在欺騙患者?
手機自帶應用商店在方便用戶之時,也暗藏危機。手機應用商店最主要的營收來源,就是各個應用軟體的推廣分發費用,應用軟體有下載量,應用商店就有收入,在利益驅使下,應用商店很容易對不良乃至非法應用軟體「大開綠燈」,不管是否安全,是否偷取用戶資費和隱私。而在手機用戶一方,基本並不具備甄別有害應用的能力,對手機廠商所提供的應用商店又比較信賴,一旦應用平臺出現不良乃至非法App,就容易上當受騙。
筆者以為,在「研發預約掛號軟體獲利」等案件中,手機應用商店應承擔連帶責任。對入駐的軟體開發設計者、經營者的身份資質,應用商店具有審查備案的義務。不良乃至非法軟體成功入駐,則表明應用商店沒有履行好審查義務,若明明知道或在事實上已經知道不良乃至非法軟體入駐其商店,而無動於衷,仍任其侵害用戶利益,則相當於助紂為虐,更要承擔法律責任。此外,在手機應用商店應推行「官方軟體標誌」制度,使之與普通軟體相區分。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