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險因子
在某些情況下,由於文化、基因、心理社會和環境因素的關係,使得自殺行為更為常見。自殺的危險因子包括下列各項:
• 低社經地位和教育水平;失業
• 社會壓力
• 家庭功能、社會關係和支持系統的問題
• 創傷,例如身體和性虐待
• 重大失落經驗(如考試失利)
• 精神疾患,如抑鬱症、人格疾患、精神分裂症、物質濫用
• 無價值感與絕望感
• 性取向認同問題(如同性戀)
• 偏差行為
• 判斷能力受損、衝動控制缺乏和自毀行為
• 應對方式不恰當
• 身體疾病和慢性疼痛
• 周圍其他人的自殺
• 取得自我傷害所需的環境或物品
• 破壞性和暴力事件(如戰爭或天災)
據估計,有多達90%的自殺身亡的人有精神疾患,其中60%的人當時處於抑鬱的狀態。事實上,所有類型的情緒障礙症都與自殺行為明顯相關。輔導人員應注意個案的抑鬱症狀(例如悲傷、昏睡、焦慮、煩躁、睡眠和飲食紊亂)背後潛在的自殺風險。
自殺風險升高也與精神分裂症、物質濫用、人格疾患,包括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在內的焦慮疾患和相關併發症有關。
自殺身亡的青少年中,90%源自於精神疾患,其中最常見的診斷為情緒障礙症、焦慮症、藥物濫用和侵擾性行為(對立性反抗性障礙、行為規範障礙症)。
自殺者通常比非自殺者的經歷更大的環境壓力,包括曾遭受虐待、家庭問題、文化期待、人際關係困難及暴露於極端或長期的壓力。上述負擔加上抑鬱情緒增加了自殺的可能性。
實際上,前述的生活負擔所帶來的絕望感跟抑鬱症相比,更能預測自殺風險。
過去曾有過自殺企圖者更會增加自殺的風險。此外,危險因子還包括持續的自傷意念、自殺計劃和準備。因此,當一個人有執行自殺的方法、機會和具體計劃且缺乏防治時,自殺風險可能最大。
辨識出與自殺行為相關的危險因子對於輔導人員的臨床決策相當重要。了解這些危險因子可以協助輔導人員辨識出高風險族群,並導引後續的介入和預防措施。因此,輔導人員的風險評估培訓十分重要。
儘管自殺意圖的表達方式沒有「全球共通的方式」,但自殺行為具有共同的警示跡象,包括對個人福利的關注不足、社交模式改變、工作生產力下降或學業成績下降、睡眠和飲食習慣的改變、試圖對個人事務安排順序或與他人一起做出修改、對別人的感覺表現出不尋常的興趣、反覆想到死亡和暴力的主題、抑鬱急性期後突然的心情好轉等。
2.保護因子
保護因子降低了自殺的風險,且被認為是自殺的絕緣體,常見的保護因子包括下列各項:
• 家人、朋友和其他重要關係的支持
• 宗教、文化和民俗信仰
• 社區/學校參與
• 滿意的社會生活
• 融入社會,例如就業和建設性地利用休閒時光
• 心理衛生照護服務的資源
來自家庭、社會、重要他人的人際連結的保護效果,主要來自於社會支持、社會關係的建構和個人對社會的認同。來自於主要照護者的持續支持關係或甚至是重要他人對個案自殺的警覺心,也將減緩自殺行為發生的可能。
社區與學校可以開展生命教育的課程,讓民眾和學生認識生命的價值。近年來我國不同城市陸續有社區開展了「心理健康守門人」的培訓項目。
據新華網報導,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和天通苑兩個社區在2018年9月就進行了相關項目,對社區中的社會工作者和社區衛生中心的醫務人員進行系統、長期、專業的培訓,使他們成為社區心理健康的「守門人」,以識別可能存在高危心理危機的人群。
雖然這些保護因子並不能抵消自殺的風險,但它們可以平衡生活中高度的壓力事件所達成的負面效應。
綜合以上自殺危險因子與保護因子的概念,亦可從個人層面、健康照護層面以及社會文化層面來了解。下圖為自殺行為之危險與保護因子的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