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者:麗華 女 30歲 家庭主婦
香北有言:那天,麗華如約去見一位男性網友,為的就是發生一夜情。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已為人妻的她不但沒有鬼鬼祟祟,反而明目張胆;更讓人瞠目的是,這一切竟是她丈夫慫恿的。有的時候我不相信生活中會發生這樣有違人類本性的事,可麗華就生活在我們身邊。這其中到底有何隱情?面對愛、性、德、情,這對夫妻將何去何從?
那段時期他的情緒非常不好,我每天都守在哲的身邊,怕他想不開自殺
那是我第一次見網友。這位網友是一位中年男人,看上去乾乾淨淨。我談不上喜歡他,但見面後,我們發生了關係。我已經兩年多沒有跟男人發生那種事了,因為我的丈夫出了事。唉!說到這裡感覺有點不好意思開口了,還是先從我十幾歲時說起吧。
每個人在十幾歲時都有自己的夢想,我也有。我想長大以後做一名律師,可每次考試語文都不及格,母親沒有說我笨,她只說女孩子念太多書沒有用,長大以後找個有錢的老公才會有幸福。她總是這樣對我說,我也就不太愛學習了,取而代之的是愛上穿衣打扮,讀完高中我就不念了。雖然我家庭條件不是很好,但不念書後,母親並未要求我工作,而是買了一些關於女子修養方面的書讓我看,看累了,就讓我去參加女人形體訓練班。母親認為,一個女孩子可以長得不漂亮,但不可以沒氣質。
我21歲時,母親開始給我安排相親,當然每次她都陪我一起去,她說成就成,不成就不成。我是那種非常聽話的好孩子。22歲,在我第六次相親結束後,母親看上了哲這個男人。他比我大10歲,家庭條件雖不是大富大貴,但用母親的話說,他家底豐厚,一直未婚,人也很老實,長得也還算過得去,雖然個子偏矮,但身體健康,不影響下一代智商。我對哲沒有愛的感覺,只是不煩,就同意嫁給他了。與其說嫁給他,還不如說嫁給他的家底。23歲,我們結婚了。婚後我在家什麼都不用幹,就吃喝玩樂,偶爾給哲做頓飯。24歲時我們有了一個兒子,小傢伙非常可愛,哲非常喜歡,每天下班回家都跟兒子玩一會兒。
我雖不愛哲,但在生活中漸漸地對他產生了深深的親情,所以我對他也特別好。我對那樣的生活很知足,可就在兒子兩歲時,不幸發生了——哲發生了車禍,身受重傷,命是保住了,可哲的下肢癱瘓,並且再也不能和我發生關係了。當時哲不能接受這個事實,他平時看古裝戲,最煩的就是太監那個角色,而現在他自己卻……那段時期他的情緒非常不好,我每天都守在哲的身邊,怕他想不開自殺。
我不敢不聊,就這樣,那陣子他總是讓我跟那個男性網友聊天,如果我在網上說的話不夠曖昧,哲就會很不高興……
我的母親說對不起我,她還說如果知道哲會有今天,說什麼也不會讓我嫁給他的。她讓我好好照顧他,因為他家裡這輩子都不缺錢,我家也就不會缺錢花的。我是盡心盡力照顧哲,不過自從他成了殘疾人後,他的性情大變,有時他像個孩子似地非常依賴我,有時他會突然大哭後說對不起我,有時他又笑嘻嘻地向我提出離婚。有一次,我去看孩子回家晚了,他怒氣衝衝地質問:「你和哪個野漢子上床去了?」我就跟他解釋,他不但不聽還抓著我的頭髮打我。我很害怕,就跑回母親的家。他又打來電話承認錯誤,我只好回家。這次事後,不論我去哪裡都要向他匯報。他其實很少讓我出門,為了打發寂寞,我和他都在家裡上網,他主要是打遊戲,我就是在網上聊聊天。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
一開始我倒沒覺得這種生活怎麼樣,後來我越來越感到這樣的生活很無聊,特別是從生理方面來講。我是特別正常的女人,有時真的渴望男人的關懷,而自從哲出了事後,他從來就沒有關懷過我,無論是精神上的,還是肉體上的。我開始偷偷在網上尋求刺激,這種刺激也不過就是找男性網友聊聊天罷了,我也沒想跟別的男人發生什麼,畢竟我已經為人妻為人母。那天夜半,我見哲睡了,就悄悄起來和一位男性網友聊天,話語非常曖昧。忽地感覺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一回頭,發現坐在輪椅上的哲就在我身後。我嚇得立刻把聊天窗口關上,生怕哲會罵我、打我。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既沒有罵我,也沒有打我,而是笑呵呵地讓我繼續聊,他說他理解我。
我不敢不聊。就這樣,那陣子他總是讓我跟那個男性網友聊天,如果我在網上說的話不夠曖昧,哲就會很不高興,他就會幫我在網上說些曖昧的話,然後他就顯得很興奮。有一天,那個網友突然提出要跟我見面,並想跟我發生關係。我本來不想跟他聊了,但哲幫我回復同意了。哲的異常表現讓我感到很奇怪。有一天,哲拉住我的手說:「我對不起你,我都這樣了,你還沒有跟我離婚,謝謝你,只要你不跟我離婚,你幹什麼我都不管,你去和別的男人一夜情我也不管,看到你能快樂,我也很快樂,你去見見他吧,我支持你,只要你高興就好。」我說不去見,哲聽後非常不高興。後來,我想那就見見吧。
走在大街上,明晃晃的太陽照在我的臉上,火辣辣的,我感覺自己非常骯髒……
那個網友的長相併沒有我想像中那樣帥氣,但我還是跟他發生了一夜情。一陣短暫的快樂後,我走在昏黃的路燈下,突然感到心裡莫名的悲傷與恐懼。哲要是知道,我真跟別人發生了一夜情,他會不會打我呢?到家後,哲問我結果怎麼樣,我不敢隱瞞他,就一五一十地說了。我述說的過程中,他表現得很興奮,聽完後,他不但沒有打我,還鼓勵我繼續和另一個男性網友聊天,我不聊他就幫我在網上聊,然後他就讓我去跟人家發生一夜情。但只是一夜情,不允許我和別的男人有兩夜情。這種生活對我來說一方面很刺激,一方面也讓我內心感到不安——我們這樣做正常嗎?我一遍遍問自己,可是沒有答案。
那段時間,我見了不下十個男性網友,有的網友的長相實在讓我不能接受就沒有發生關係,不過我和其中至少六個人發生關係。有一天,我突然感到身體不舒服,到醫院一檢查,醫生說是性病。唉,這就是我對丈夫不忠遭到的報應吧。這些事我不敢跟父母說,不過我不想再見網友了,可哲不允許,不但不允許,他還託人買了一個小的攝像機,說是讓我再發生一夜情的時候悄悄把過程錄下來給他看。我哭了,罵他是變態。他也哭了,他說自己只不過就是一個可憐的殘疾人罷了。我心軟了,拿著攝像機走了,不過我沒有見網友。我真想把這些事跟父母講,可我又不敢。
在外面遊蕩了好長時間,我回到了家裡。當哲知道我沒有去見網友時,他讓我跪下,薅住我的頭髮就打我。我跑了,跑回家,這次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嘴了,把所有的事情都跟父母講了。父親知道後對我怒不可遏,他打了我,說我不是他的女兒,他讓我立刻跟哲離婚。可母親卻讓我忍忍,她說這世上不是每個人都能過上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的。氣急敗壞的父親又要跟母親離婚,於是他們兩個人就吵了起來。我想這都是因為我,那一夜我沒有睡好。第二天,我離開家,走在大街上,明晃晃的太陽照在我的臉上,火辣辣的,我感覺自己非常骯髒。唉,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自己怎麼辦好了,我到底要聽誰的話?
香北有言:
先說說哲。有時肉體上的殘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靈魂上的骯髒,而不論遭受了什麼樣的人生重挫,都不能成為靈魂變得骯髒的理由與藉口。其實,獲得心理與生理上滿足的方式有很多種,沒必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妻子的痛苦上。
再說說麗華的母親。假如一位母親把自己的孩子當成賺錢的工具,那麼她是不稱職的。其實一位母親給予孩子的最好禮物不是金錢,而是良好的德行引導。
最後說說麗華。麗華的人生突然變得這般齷齪,跟她的母親不無關係,但主要還是在麗華自己。成年人應該要有自己的主見與判斷是非的能力,畢竟冷暖自知。另外,有句諺語說得好,「拿人家的手軟,吃人家的嘴短」,先學會自食其力吧。三個人都該清洗一下自己的靈魂了,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