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學習英語中,如果把單詞理解透徹了。就是在實踐中學會了單詞,其實呢,孩子本來就有這個能力,本來是可以理解的。只是被表面現象給蒙蔽了,所以需要引導,並給以啟發,以達到啟蒙英語的效果。可見,英語能力,在沒學英語之前,就已經具備了。在課堂上,跟老師互動;是通過模仿,加以練習,按照固定的規則和要求,去實現自己的需求。所以,單詞只所以是單詞,是能夠拿來使用的。如果不去使用,那就不是單詞。平時怎麼去記憶的呢?必然是有條件來憑藉的,這個條件和環境越豐富,記憶越深刻;在其中,參與實踐的越具體,越細緻,自己就越能夠掌握。很多時候,只是粗略地記住;理解的時候又模稜兩可了。學習英語,是一個切磋和琢磨的過程。在課堂上,和老師溝通,小朋友之間切磋,取長補短。在課後複習中,通過對實踐的提煉和總結,讓思維更輕鬆,語境更清晰。
如果在課堂上,沒有掌握透徹。在課後,就會感到吃力。課堂上,靠老師的引導。在英語學習的環境中,不要向英語求。為什麼說,在學習英語的時候,不要向英語求呢?就像教孩子吃飯的時候,吃飯的技術,要向飯菜求嗎?離開了飯菜,就不會吃的動作了嗎。發音的時候,思考的不應該只是字母,而是應該是語境。在什麼條件和環境下,去發音。其實呢,條件和環境,是拿來用的。如果不去使用,就不存在環境和條件。比如課堂上,有各種玩具。如果課堂上,沒有用到,就不會出現;出現了也不知道怎麼使用它。思維之所以有語境,是因為思維在使用,才會有語境產生。閱讀英語故事,是孩子在讀。讀是為了什麼呢?如果讀不出語境,又在讀什麼呢。聽到口語發音,聽的是事情呢,還是聲音呢。如果只是在聽聲音,聽聽就可以了。如果要聽事情,就要在聽到的發音之外,才能獲得結果。
在英語學習中,學習也是在行為。行為是口語的基礎,口語是行為的表現。為什麼說口語重要呢?口語表達的時候,要能聽音,辨音,發音。怎麼才能聽懂發音呢?使用發音,去實現自己的需求。發音就是自己的了。如果不能實現自己的需求,發音又是為誰而發呢?閱讀故事,是為了清楚來龍去脈,明白道理。道理呢,孩子本身是知道的。通過學習,才會表現出來。有時候,家長說孩子學不好英語,怎麼辦呢?英語表達不出來,是語境不夠,能力扎不住根。有時候,讀懂一句對話;思維就有了,語境就清晰了,再去記憶,就輕鬆多了。而讀懂很關鍵,在課堂上,就要讓孩子能讀懂。如何去才能讀懂呢?將句子內容,轉化成情景模擬,角色扮演。這樣,句子就成為情景了,孩子使用情景,思維就有了情景。在情景中溝通事物,不僅學習了做事,更認知了物體的名稱。
在英語學習中,課堂上,是需要模仿的。模仿的是動作和發音,拼寫和閱讀。外在的表現,是可以學得到的。但是也很容易忘記的。如果才能不忘記呢?就是要在表現的同時,轉化為思維。就像學習走路,怎麼樣才能記住路呢?就是在走路的時候,感受路上的情景;達到了終點,就記住了這條路線了。如果想要走這條路,思維中就有情景;情景中是快樂呢,還是不快樂呢。都會決定了要不要選擇這條路。可見,情景中孩子的體驗,會決定了思路。英語學習中,體驗互動的過程,也是在鍛鍊孩子的英語思維。有了實踐,思維就形成了。在實踐中的快樂,決定了是否願意繼續努力。實踐中的參與,也是培養興趣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