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網訊 「當時砰的一下,好像有塊小石頭砸到了我的頭上,然後感覺有點頭暈,我一摸全是血.....」在醫院裡治療的小鄧想起剛剛發生的事就感覺一陣後怕 。
從2019年夏天開始,濱江頗有名氣的中贏康康谷一帶的夜宵攤就陸續遭到了小石塊的攻擊,從天而降的小石塊不僅讓顧客退避三舍,更是讓臨街商鋪的服務員人心慌慌......
小陳是附近夜宵攤的老闆娘,說起從天而降的石頭,她滿肚子都是委屈。「店裡的經濟損失大約有4萬元」。
2019年5月份,就有石頭砸到她店附近,開始不是很多幾天1、2塊,後面一天就有2、3塊,好幾次砸到了吃飯的客人,客人要求賠償打折,生意也遭到了影響,無奈之下她們店搭了雨棚,防止石頭砸到人。
防不勝防,還是有兩名客人砸到了頭和腿,店裡員工小鄧更是砸到頭,送去醫院進行搶救包紮,5天才出院。
她們也報警處理了,但是找到扔石頭的人猶如大海撈針遲遲沒有任何消息。
2020年5月22日晚,一個鬼鬼祟祟的身影爬到鉑金時代某幢樓頂,掏出了包裡裝著的石塊,正準備投擲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同時還查獲口袋裡準備投擲的9塊石塊。
近日,濱江法院審理了這起高空拋物案。
「我沒有針對某個人,我只是想發洩自己的情緒。」庭審中,被告葉某某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的拋物行為。
石頭是他從山上撿來的,平時他有爬山的愛好,看到山上的小石頭就撿一些藏在包裡,然後回家後在晚上的7至10點之間,在30樓頂或者29樓的樓梯窗口投擲。
2019年5月以來,葉某某在鉑金時代某幢30層樓頂多次向夜宵攤投擲石頭。
「我討厭那個地方,會讓我家變得很吵,還充滿著油煙味。」葉某某有向各個部門進行投訴,但處理結果始終不能讓他滿意。
偶然一次,葉某某曾接到公安的電話,詢問高空拋物一事,沒想到這非但沒讓葉某某覺得這項行為頗具危險,而是讓他腦筋一動,認為別人在扔我也可以扔,是一個向夜宵攤發洩情緒的好辦法,而一次次投擲後的平安無事,更讓他的行為肆無忌憚了起來。
葉某某表示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砸到汽車或人,但自己力氣也不大,投出去的石頭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後果。長期以來的夜宵攤給他造成極大身心傷害,而這種行為正是他一種反抗。
經過鑑定,從葉某某投擲石頭的地方掉落的石頭,落地時的瞬時速度為156.82KM/H至162.36KM/H。而對面臨街商鋪主要為夜市餐飲集聚區,人流密集,極易造成危險,公安機關已經接到多起案發地高空擲物引起的人傷物損報案,最後都因找不到事主不了了之。
經過法庭教育,被告人葉某某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馬上予以改正。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葉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罪,鑑於葉某某自願認罪認罰,具有坦白請節,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當庭判處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高空拋物,扔下的是雜物,失去的是文明,造成的是隱患,觸犯的是法律,危害的是安全。多一絲自律,少一點衝動,守護頭頂安全,創造和諧美滿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