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反腐力度的加大,我國近幾年也查出了非常多的貪官,這些貪官的受賄金額也都非常的大,作為國家的工作人員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比較會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官場發展,一定要時刻明白自己的職責所在,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不要做違反國家法律和組織紀律的事情。
浙商銀行行長顧清良落馬,在今年的10月份,顧清良正式迎來了他受賄罪案一審的判決。
根據相關的資料顯示,他的下屬曾經就用行李箱裝了100萬現金,而這位行長也是利用自己職務的便利,貪汙銀行的錢財達到上千萬。
顧清良曾經擔任浙商銀行上海分行的行長,並同時建立浙商銀行市場拓展二部擔任總經理,並且擔任上海分行的黨委書記,在銀行這個領域來說,他的職位可以算是非常高。
在外界看來,做到這樣的一個位置,工資應該是非常可觀的,但是隨著職位的升高、權力的增大,他的野心逐漸得不到滿足、私慾逐漸膨脹。
第一,通過提拔自己的下屬來受賄,再就是鑽銀行的空子,這個行長就是通過向他人非法提供貸款,包括一些信託業務等等從中獲取利益。
並且利用職務的便利,在下屬的職務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便利,包括他的下屬也是費盡心思的給這個行長受賄。
雖然在銀行的工作系統工作了很多年,借的錢也非常的多,但是從這個行長的受賄程度,可以看出,他對錢的喜愛程度絲毫不減。
他的下屬包括向他受賄的人員,也正是利用他這一點,抓住了他愛錢的心理,所以就用箱子直接裝上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現金送到他的面前。
在他任職期間,他曾經多次收取下屬員工及銀行客戶單位的現金,像他受賄的人員直接給予他現金80萬或者25萬元的購物卡等等。
顧清良在給李某做職務調整的時候,分別收受李某終於到30萬元的購物卡,現金60萬,包括還有上海分行的總經理吳某,共計100萬元。
隨著他權力的升高,越來越多的人向他行賄,在拿到如此巨額的財富之後,他就對自己的家屬包括親戚進行特殊的照顧,後來他被正式任命為金融同業部總經理,管理整個金融業務。
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的行長,在顧清良的提拔之下,收入也是在逐年的提高,稅前的工資收入就已經達到了年薪1,000萬,之所以給顧清良送這麼多錢,就是因為把他提拔成了陸家嘴支行的行長。
他不僅接受下屬的賄賂,還接受銀行很多客戶的賄賂,在很多業務方面都給客戶提供了強大的便利,甚至可以說是直接開綠燈,還有很多的金融企業也在顧清良這邊謀取巨大利益。
他對所有找他辦事的人員都是來者不拒,只要任何單位包括個人來銀行找他辦事,他都很痛快的答應別人,利用自己的權利和從銀行拿取的公款給一些企業和個人做擔保。
在一審的時候,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250萬,貪汙受賄總額高達1,242萬元。
事情被曝光之後,很多網友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網友表示,這樣高級的官員在接觸的金錢方面一定有一套自己的優勢。
還有的網友表示,這種官員一旦貪汙起來,貪汙的金額將是無法想像的。
任何人貪汙國家的公款,收受別人的錢財,都一定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和國家的審判。